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根据财政部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规定,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因此对2021年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中试运行销售会计处理进行追溯,并调整报表相关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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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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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孙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童宏兵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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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孙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童宏兵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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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孙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童宏兵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孙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童宏兵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孙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童宏兵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孙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童宏兵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下称“准则解释15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再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根据准则解释15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中试运行销售会计处理进行追溯调整,并重述2022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和2022年一季度利润表同期数,主要影响如下: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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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期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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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985 股票简称:淮北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2-032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等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下称“财政部”)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下称“准则解释15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方面
根据准则解释15号规定,公司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再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该项规定,对2021年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中试运行销售会计处理进行追溯调整,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进行重述,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2022年期初及可比期间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1.对资产负债表期初的影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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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以前期间损益的影响
(1)对2021年第一季度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2)对2021年度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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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方面
准则解释15号明确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中对资金集中管理的列示和披露规定,规范了企业内资金往来以及财务公司资金往来的相关列报。公司自准则解释15号公布之日起施行该项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本期及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方面
准则解释15号对亏损合同的判断进行了规范。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为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该项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本期及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财务报告信息质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等不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985 股票简称:淮北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2-030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747.43亿元,较年初增加1.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94.22亿元,较年初增加7.90%;负债总额405.60亿元,较年初降低2.66%。
2022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9.12亿元,同比增加41.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1亿元,同比增加36.29%;基本每股收益0.65元。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同意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下属公司向关联方出售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同意公司下属淮北矿业(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转让六安恒达置业有限公司用于抵偿部分工程款的260套抵债房产,转让对象为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开发分公司,转让价格为房产抵款价格,总价款为13950.81万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孙方先生、葛春贵先生、周四新先生、邱丹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下属公司向关联方出售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85 证券简称:淮北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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