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伟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坚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方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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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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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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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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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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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伟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坚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方玲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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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王伟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坚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方玲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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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伟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坚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方玲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03 证券简称:华丽家族 公告编号:临2022-012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房地产业务
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现将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2022年1-3月,公司签约面积0.03万平方米,上年同期签约面积0.27万平方米, 同比下降88.36%。
2022年1-3月,公司签约金额478.41万元,上年同期签约金额2,759.67万元,同比下降82.66%。
2022年1-3月,公司无新增房地产储备面积,上年同期无新增房地产储备面积。
2022年1-3月,公司无新增竣工面积,上年同期无竣工面积。
2022年1-3月,公司无新开工面积,上年同期无新开工面积。
上述经营数据尚未经审计,存在不确定性,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
特此公告。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03 证券简称:华丽家族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2-025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365 证券简称:ST通葡 公告编号:2022-019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被担保人: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长虹”)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公司本次为香港长虹合计提供不超过4,560万美元信用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香港长虹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89,960.37万元(含本次担保;外币担保额度按2022年4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下同)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本公告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4月28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浦发银行向香港长虹授信提供担保,最高保证额为3,000万美元;公司与东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以下简称“东莞银行”)签订了《GUARANTEE》,约定公司为东莞银行向香港长虹授信提供担保,最高保证额为1,560万美元。
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1年12月2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香港长虹提供不超过440,210万元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4日、2021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媒体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公告》、《四川长虹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对香港长虹提供担保属于上述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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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被担保人单体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浦发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签署人:
保 证 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证人: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债 权 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限度:3,000万美元
3、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4、保证范围:本金、利息、银行费用以及违约产生的各项支出
5、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公司与东莞银行签订的《GUARANTEE》
1、签署人:
保 证 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证人: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债 权 人:东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2、担保最高额限度:1,560万美元
3、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4、保证范围:本金、利息、银行费用以及违约产生的各项支出
5、保证期间: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2021年12月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对外提供担保是为支持各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各被担保人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本次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其子公司的担保没有反担保。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为940,2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62%,实际累计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总计535,960.37万元(含本次担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对购房客户、下属子公司的经销商担保额度为598,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98%,实际累计对购房客户、下属子公司的经销商提供的担保余额总计305,872万元。
公司下属上市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情况按照其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予以披露,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的担保情况按照其适用于香港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予以披露。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2 年 4 月26日、4 月27日、4月28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问询,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6日、4月27日、4月28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鉴于公司股价连续跌幅较大,公司现对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 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6万元,2022年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9万元,详情请见2022年4月23日披露的《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
(二) 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 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四) 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于 2022 年4 月26 日、4 月 27 日、4月28日连续 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
(1)公司涉及大东工贸在南京中院起诉公司的案件,尚未开庭。详见2021年4月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0 号)。
(2)公司涉及南京华讯通化中院起诉公司案件,公司作为第三人涉及南京华讯在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案件,尚未开庭。详见2021年5月10日、2021年7月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的《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临2021-047号)、(临2021-069号)。
(3)公司申请对南通泓谦企业策划咨询有限公司仲裁,尚未判决。详见2021年7月13日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的《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临2021-071号)。
(4)南通泓谦企业策划咨询有限公司对公司仲裁,尚未判决。详见2021年7月22日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的《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临2021-073号)。
3、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和冻结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人质押比例较高达99.51%,且其持有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前述司法冻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披露的《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码2020-049)以及于2021年6月2日披露的《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码2021-059)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股票交易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 、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