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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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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分别购买祥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百龙绿色科技企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凤凰祥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张家界黄龙洞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齐云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80%股份及杭州小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上合称“标的资产”),同时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议案经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2022年4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0672)。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所有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赖志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朝晖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伟肖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赖志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朝晖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伟肖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赖志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朝晖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伟肖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76 证券简称:祥源文化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6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海天路18号时代新材总部工业园行政楼203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彭华文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加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彭华文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加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董事贺守华、李中浩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丁有军、胡宇新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夏智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管杨治国、荣继纲、侯彬彬、熊友波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审议关于与中车集团等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审议关于续聘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2、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6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中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中车石家庄实业有限公司、中车株洲车辆实业管理有限公司、中车南京浦镇实业管理有限公司、中车眉山实业管理有限公司、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建平、熊林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7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5栋3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吴启权因工作安排未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出席会议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杨博仁主持,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长吴启权、董事杨涛、董事杨诚、独立董事赖泽侨、独立董事彭丁带、独立董事王苏生因工作安排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陈梅因工作安排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顾宁出席会议;副总裁杨博仁、副总裁朱晓军、财务负责人姚泽列席会议,总裁吴启权、副总裁魏仁忠因工作安排未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吴启权、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深圳市藏金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未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邓宇戈、李翔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8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

质押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吴启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5,814,915股,占公司总股本8.10%,累计质押公司股份61,1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57.74%。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接到股东吴启权先生函告,获悉其办理了质押延期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质押延期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