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虞宙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文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文洁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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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12月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厦门中毅达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深圳前海中毅达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贵州中毅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新疆中毅达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福建上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河建筑”)51%股权,最终由贵州盛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云投资”)摘牌。
现将盛云投资根据2020年7月制定的资产处置工作安排,对上河建筑等5家子公司截至2022年第一季度末的处置进展说明如下:
截至2022年一季度,盛云投资已配合上河建筑及其51%股权的受让方在工商管理部门完成了股东变更工作。上河建筑的处置工作全部完成,盛云投资根据相关承诺扣除相关成本后,未实际产生处置收益。此外,盛云投资还将根据其他几家子公司的实际情况逐步有序开展处置工作。
公司将继续积极跟进、监督盛云投资的资产处置进展,并监督盛云投资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依法依规处置资产,充分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公司将在以后的定期报告中对盛云投资资产处置进展继续予以披露。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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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虞宙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文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文洁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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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虞宙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文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文洁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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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虞宙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文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文洁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2-022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
董事长虞宙斯先生召集和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夜文彦、李权、葛娜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2-023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
监事会主席夜文彦先生召集和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2-024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
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相关要求,现将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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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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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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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10、900906 证券简称:中毅达、中毅达B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2022-048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ST凯乐 编号:临2022-042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128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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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邵涛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内容与《会议通知》一致。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3人,董事邓建新、万义辉、肖壮、万锋,独立董事万志瑾、余新培、史忠良、邵鹏辉因其他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邓勋元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长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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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未出席会议,未参与投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沛、肖晗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乐科技”或“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6日、4月27日、4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公司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亿元~-85亿元;
●2022年4月13日,公司收到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州中院”)送达的指定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的《决定书》[(2022)鄂10破申1号之四],指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作为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组织开展预重整指导工作。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批准重整计划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6日、4月27日、4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短期内公司股价跌幅较大。现对公司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及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亿元~-8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6)。
2022年4月13日,公司收到荆州中院送达的指定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的《决定书》[(2022)鄂10破申1号之四],指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作为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组织开展预重整指导工作。目前临时管理人已进驻公司开展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
(三)媒体报道情况
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相关风险提示
1、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批准重整计划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如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款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3、如果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并顺利实施重整、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化解债务风险,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优化业绩表现。如果不能顺利实施重整,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以外,本公司没有其他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相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目前公司基本面没有重大变化。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