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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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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另有说明外,本报告中之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除另有说明外,本报告中有关本公司经营、投资及管理道路/项目以及所投资企业的简称,与本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定义的具有相同涵义。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深投控基建于2022年1月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纳入集团合并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本公司对以前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说明:

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24.21%,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和广连高速于去年底开通分流的影响,本集团所经营和投资的收费公路路费收入普遍有所下降;德润环境因上年同期确认一次性垃圾发电补贴收入和资产处置收益,报告期应占德润环境投资收益有所下降;此外,贵龙开发项目报告期因交房数量同比减少,商品房开发收益有所减少等。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截至报告期末,根据本公司境内及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所提供的股东名册,本公司的股东总数18,727户,其中A股股东18,489户,H股股东238户。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⑴ 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经营信息

1、收费公路业务主要营运数据

附注:

⑴日均混合车流量数据中不包括节假日免费通行的车流量。

⑵根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与本公司、沿江公司签订的货运补偿协议,自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通行于沿江高速的货车按收费标准的50%收取通行费,本公司和沿江公司因此免收的通行费由政府于次年3月一次性支付。

⑶外环项目一期已于2020年底通车,外环二期于2022年1月1日通车运营。

⑷于2022年1月11日,本集团已完成收购深投控基建100%股权的交割工作,从而间接持有湾区发展(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737及80737)约71.83%股份,湾区发展间接享有西线高速50%和广深高速45%的利润分配权益。

2、有机垃圾处理项目主要营运数据

报告期内,本集团持67.14%股份的蓝德环保下辖的11个商业运营项目经营厨余垃圾处理业务,其主要营运数据如下:

附注:

⑴部分项目的运营收入包括垃圾发电收入及油脂销售收入,该等数据乃根据本集团内部资料汇总编制而成,且未经审计,与实际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考,请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3、风力发电项目主要营运数据

附注:

⑴上网电量为按电网结算周期核算的数据,风力发电业务收入含按上网电量预估的电价补贴收入,该等数据乃根据本集团内部资料汇总编制而成,且未经审计,与实际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考,请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

1、 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美华公司以预计总成本不超过104.79亿港元收购深投控基建10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湾区发展(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00737及80737)约71.83%股份的交易已于2022年1月11日完成交割,深投控基建已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1年3月15日、4月14日、7月22日、8月10日、12月10日、2022年1月11日的公告及2021年11月24日通函的相关内容。

2、 环境公司于2022年2月27日与相关方签署协议,通过购买股权及增资方式投资不超过13,125万元取得利赛环保70%的股权。至2022年4月20日股权转让相关工作已完成,利赛环保于该日起纳入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

3、 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本集团在保证安全和兼顾流动性的前提下,可利用部分库存资金投资货币基金、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深圳国资系统内控股企业发行的融资类金融产品等类型理财。报告期内,本集团未发生理财产品交易,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理财产品资金余额为0元,无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胡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晓君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胡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晓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胡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晓君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2-032

债券代码:163300 债券简称:20深高01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深高1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深高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

未经审计路费收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公告本集团2022年3月的路费收入(未经审计)如下:

简要说明:

1、本集团间接拥有湾区发展约71.83%的权益,而湾区发展间接享有西线高速50%和广深高速45%的利润分配权益。

2、2022年3月受疫情影响,集团收费公路项目路费收入较上月有所下降。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sz-expressway.com的“收费公路”和“营运数据”栏目,分别查阅各收费公路的基本情况及历史数据。

谨慎性陈述

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上述数据乃根据本集团内部资料汇总编制而成,且未经审计。由于完成路费收入的数据拆分、确认需要履行一定的程序,以及在联网收费的环境下部分路段的路费收入在月度结算和披露时须以预估方式记录,因此该等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此外,本公司在披露当月预估数据时还会就上月预估数和上月实际结算数的差异进行调整,导致个别数据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异常。因此,本公告之路费收入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投资者请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2-031

债券代码:163300 债券简称:20深高01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深高1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深高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

审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除另有说明外,本公告中之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德勤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1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20人,从业人员共6,681人,注册会计师共1,13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20人。

3、业务规模:德勤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4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88亿元。德勤为60家上市公司提供2020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2.05亿元。德勤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采矿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德勤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德勤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玥女士,自2001年加入德勤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6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黄玥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度审计报告以及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度审计报告等。黄玥女士自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汪斌先生自2004年加入德勤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1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吴汪斌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审计报告,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等。吴汪斌先生自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婵女士,自2011年加入德勤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5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刘婵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度审计报告。刘婵女士自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德勤2021年为本集团提供的法定审计服务包括集团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相关专项报告;此外,德勤还为本集团提供非法定审计服务,服务内容包括集团季度财务报告执行商定程序、中期财务报告审阅及部分子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德勤2021年度审计服务费用总计为310万元,其中年度审计费用为1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其他非法定审计服务费用110万元。

德勤2022年度审计费用是以德勤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本集团业务规模或合并范围变化等导致审计工作量增减,在2021年度审计服务费用的基础上,按照双方约定的计算规则进行调整。本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审核委员会对德勤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核。审核委员会认为:德勤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工作。该事务所及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德勤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就《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师的议案》提交给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德勤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的业务资质,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工作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均表现良好,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德勤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师,对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等,并承担国际审计师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应尽的职责,以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四)本次聘任审计师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2-029

债券代码:163300 债券简称:20深高01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深高1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深高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本集团”、“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深圳举行。

(二) 会议通知及会议补充通知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传真、专人送达,日期:2022年4月14日及4月18日;会议材料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传真、专人送达,日期:2022年4月18~20日。

(三) 会议应到董事11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 全体监事以及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伟主持,审议讨论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师,对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等,并承担国际审计师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应尽的职责,以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有关本项议案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师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光明环境园PPP项目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本集团按照议案中的方案继续推进光明环境园PPP项目的建设,并同意将光明环境园PPP项目的总投资额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约9.58亿元。

上述第(二)项议案的有关事项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48 证券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2-030

债券代码:163300 债券简称:20深高01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深高1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深高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上午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深圳举行。

(二)会议通知及相应的会议材料分别于2022年4月19日、2022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送。

(三)会议应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四)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继童主持,审议讨论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查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经审查,监事会未发现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司《公司章程》或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未发现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存在不符合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的情形,其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本公司报告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未发现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548 证券简称:深高速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十六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股票代码:600377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编号:临2022-028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十六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11月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SCP455号),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本公司自2021年11月10日起2年内可分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于2022年4月26日,本公司发行了2022年度第十六期超短期融资券,现将发行申购、配售、分销情况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芯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65%股权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2048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芯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65%股权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芯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6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5,135万元的挂牌底价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深圳芯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珑电子”)65%股权,具体详见2022年2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芯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6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深圳芯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65%股权于2022年4月23日18时起至2022年4月24日18时在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阿里拍卖资产处置平台(http://zc-paimai.taobao.com/)上进行公开竞价,根据阿里拍卖资产处置平台出具的《竞价确认书》显示,重庆长水科技有限公司以人民币5,135万元的价格摘牌。

公司后续将推进合同签署及交割等相关工作,并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尚未最终完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