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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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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召开2021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98版)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2-019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召开2021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定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4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和国际城金珠二路8号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经公司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第六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2021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2年5月23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办)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23日上午10:00时至12:30时,下午15:30时至17:00时。

3. 登记地点: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和国际城金珠二路8号

邮政编码:850000

4. 会议联系方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891-6872095

传 真: 0891-6872095

联系人:徐少兵、宁秀英

5.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62”,投票简称为“西矿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5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本人(本公司)对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授权日期:2022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2-010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成都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于2022年4月17日以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拉巴江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对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本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2年一季度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本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定价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2-016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1年非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381号)核准、《关于同意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批复》(藏国资发〔2010〕282号)同意,本公司通过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6日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八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了41,615,33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18元。截至2011年4月27日,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615,33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4,335,475.3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40,179,071.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4,156,404.2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所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0CDA4007-4号)。本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及中国建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已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2016年非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5号)核准、《关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方案的批复》(藏国资发〔2015〕91号)同意,本公司通过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3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了44,844,36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45元。截至2016年3月15日止,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844,36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8,623,593.35元,其中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现已更名为西藏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西藏山南曲松县罗布莎I、II矿群南部铬铁矿采矿权资产认购19,587,035股,资产认购共计人民币204,684,515.75元;其余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25,257,328股,现金认购共计人民币263,939,077.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6,509,433.92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15,0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1,509,433.92元),募集资金现金净额为人民币247,429,643.6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6CDA50025号)。本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已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证上〔2022〕12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如下:

1.2011年非公开发行

2011年6月,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9月,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银行康昂多路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2年7月,因募集资金账号发生变更,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银行康昂多路支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5年4月,为了扩大与多家银行的合作,本公司决定撤销原中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城西支行开设的白银扎布耶锂业有限公司二期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决定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6年非公开发行

2016年4月,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额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异常情况说明详见本报告附件2。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本期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2-018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在建工程资产减值准备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1年末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并购西藏矿业后,调整经营发展战略,提出发展绿色矿业的愿景,大力发展锂业,决议投入万吨碳酸锂项目。由于在建工程(扎布耶二期项目),只有前期发生的费用,实体工程未施工,且该项目与万吨碳酸锂项目工艺、技术参数皆不相容,经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有限公司经营班子研究,对西藏扎布耶二期项目前期费用全额计提减值准备16,521,462.42元,即对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16,521,462.42元,占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11.78%,并计入2021年度报告期。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减值准备》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为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1年度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对2021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对于控股子公司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的原西藏扎布耶盐湖二期项目,其工艺、技术参数均与新项目皆不相容,并已停止运作,同时,原西藏扎布耶盐湖二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于2021年9月作为流动资金补充,其原发生的费用也无法纳入新项目中进行核算,因此对此项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79,685.74元及减少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8,379,685.74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

风险评估报告

按照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要求,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西藏矿业”)通过查验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财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根据《企业集团宝财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审阅宝财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上,对宝财公司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风险评估情况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宝财公司是1992年6月经监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册资本26亿元(人民币,下同),法定代表人为陈海涛。股权结构: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占36.52%,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占21.98%、武钢集团有限公司占20.80%、武汉钢铁有限公司占20.39%,宝钢发展有限公司占0.31%。

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工商部门登记,宝财公司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经外管局批准,获得即期及远期结售汇资格。

宝财公司于1992年6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是由中国银保监会和上海银保监局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1322009015;机构编码L0037H231000001

经查询,宝财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良好。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目标

宝财公司构建起以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先进的内部控制文化为基础,以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严密的控制措施为核心,以合规梳理、稽核监督和内控评价体系为手段,以信息系统和通畅的沟通交流渠道为依托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达到内控管理的目标。确保宝财公司的战略和经营目标得以实施和实现;确保业务活动符合国家法规;提高宝财公司的经营效率和效果;确保各项业务稳健运行和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完整和真实;确保经营过程中的问题得到及时纠正。

(二)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宝财公司依照全面、审慎、有效、制衡的基本原则构建内部控制体系,以使内部控制渗透至宝财公司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基本覆盖至所有部门和岗位,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宝财公司各层级人员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约束的权力;宝财公司内部机构和岗位的设置做到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建立了独立于执行部门之外的内部控制监督、评价部门,建立了直接向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的渠道。

(三)内部控制系统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1.控制环境

(1)治理机构

宝财公司依据《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构建了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高级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治理运行机制。

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宝财公司决策机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公司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高级管理层下设信贷审查委员会、投资审查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各专业委员会制定了完备的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各治理主体基本能按职责和程序履行职责。

(2)组织架构

宝财公司按照内控要求,根据不相容职责分离并且相互制衡的原则,着力构建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的组织架构,设置部门和岗位,确定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目前内设10个部门及一个分公司,包括公司业务部、公司金融部、金融市场部、国际业务部、结算运营部、经营财务部、风险管理部、审计稽核部、综合管理部、信息科技部及武汉分公司,实现了前中后台分离。

2.风险识别与评估

宝财公司编制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构建了风险管理体系,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各部门、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宝财公司树立“四位一体”的风险管控体念,即合规、业务连续性管理、风险管理和内控四位一体;构建“三纵三横”的风险管理体系,三纵分别是指决策层、管理层和执行层。三横分别是指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和内审部门。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政策和目标。

宝财公司建立了季度资产配置与信贷、投资策略审查机制,定期审查与调整业务开展的风控策略,各管理与业务人员在工作中执行各项业务的管理、操作制度,对风险结果负责。

宝财公司按照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明确部门和岗位职责,明确权限,不断提升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宝财公司结合实际开展全面风险管理,主要风险包括为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市场风险、洗钱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和法律风险等,针对上述风险,制定风险防范措施。

3.重要控制活动

宝财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存款及结算业务、信贷业务、资金业务、投资业务、中间及表外业务。

(1)存款及结算业务

在结算及资金管理方面,宝财公司根据各项监管法规,制定了《结算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规程》、《外汇结算业务操作规程》、《大额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现金集中管理平台操作规程》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宝财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成员单位办理存款业务,相关政策严格按照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和证监会相关规定执行,充分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信贷业务

宝财公司贷款对象为宝武集团成员单位及延伸供应链客户,通过制定《贷款管理办法》、《商业汇票贴现业务操作规程》及供应链业务风险管理等覆盖全部融资业务的一系列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有效规范各类融资业务运作。宝财公司信贷业务管理实行贷前、贷中、贷后持续跟踪调查,相关调查、审查、审批机制三权分立。

宝财公司严守监管合规底线,参考监管最新要求,将金融科技融入信贷风险管理。近年来上线并不断完善的智慧风控系统,囊括了信用评级、自动数据采集、智能分析报告,通过大数据及现代化技术有效监测、评估信贷风险,严格控制公司整体信用风险水平

(3)资金业务

宝财公司严格遵循《企业集团宝财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资产负债管理,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存款准备金操作规程》《资金调度操作规程》等基本制度规范公司资金计划管理,资金管理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基本原则,遵循立足集团、服务集团的基本定位,在配置上优先向信贷业务倾斜。

(4)投资业务

宝财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覆盖债权、基金等业务的一系列操作规程规范各项投资业务,在确保流动性管理下的收益补充,以低风险固定收益投资为主营特色。在有价证券投资方面,宝财公司建立了职责分明,分级管理,前中后台分离的投资管理体制。

(5)中间及表外业务

宝财公司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中间及表外业务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能规范开展中间及表外业务。目前开展的中间和表外业务主要有票据承兑、委托贷款、外汇即远期结售汇等。

(5)信息系统内部控制

宝财公司核心业务系统采用自主设计、宝信软件开发的信息系统平台, 制定了《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制度》等信息化管理制度提升信息化安全水平,2015年起宝财公司信息系统安全通过了国家三级等级保护水平验收,并定期参加复评。各信息系统功能完善,运行稳定,各软、硬件设施运行情况良好。

4.信息沟通与交流

宝财公司构建了较为完善的信息沟通与交流机制。制定了信息披露制度、构建了行之有效的信息沟通体系,规范的信息报告路线和程序。

5.内部控制监督

公司内部监督由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审计稽核部三道防线组成,在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中有效发挥监督作用。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股东会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会、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协助董事会独立开展工作,听取审计稽核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并适时指导稽核工作开展。审计稽核部是公司内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合理性、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稽核监督,并就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监督改进。

2019年起,公司设立党委、纪委,并设置党委巡察办、纪检监督部等职能部门。公司纪委在宝武集团党委、纪委和宝财公司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围绕经营中心任务,充分依托公司治理体系和大监督体系,协助推动和监督并举,过程监督和推动机制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公司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提供了保障。

6.应急处置与预案

公司将风险管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先后制定了《信息系统应急管理办法》《支付结算业务应急预案》《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操作规程》《重大突发事件及重要信息报告制度》,对因经营或其他问题影响到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设计了应急处置预案和程序,以识别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或紧急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同时结合实际情况预设场景开展应急演练,预防或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确保业务开展的连续性。

三、财务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总体评价

综上所述,宝财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能满足管理需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发展需要,不断进行改进和提高,相关制度覆盖了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主要方面和环节,在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强化经营管理、控制经营风险、堵塞漏洞、防止舞弊等方面得到了较为有效的执行。宝财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制度从组织体系、规章制度安排、实际实施力度和反馈效果来看是完整合理的,整体运行是有效的,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2021年末,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宝财公司资产总额402.41亿元,其中:信贷余额195.11亿元,负债总额358.44亿元,其中:吸收成员单位存款341.84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43.96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2.37亿元,利润总额4.29亿元,经营业绩良好。

(二)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宝财公司管理办法》规定,2021年12月末,宝财公司的各项监控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宝财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情形。

(三)风险管理情况

自成立以来,宝财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宝财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已经开展的业务符合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要求。

五、风险评估意见

综上所述,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宝财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宝财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经营,经营业绩良好。同时,宝财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且执行有效,能较好地控制风险,其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中国银保监会的监管要求。西藏矿业未发现其在经营资质、经营业务和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体系及运行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宝财公司能够保障成员企业在宝财公司存款的安全,积极防范、及时控制和有效化解存款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2-016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下发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下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 15 号”),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2、变更日期

《新租赁准则》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解释14》及《解释15号》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本公司将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①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② 对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2-017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渠道,充分发挥集团资金规模优势,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公司拟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财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宝财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等。宝财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宝财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方。宝财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于2022年4月27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由非关联董事以七票审议通过,因董事曾泰和张金涛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项交易进行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其他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 称: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大道1859号1号楼9楼

法定代表人:陈海涛

注册资本:26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2年6月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占36.52%,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占21.98%、武钢集团有限公司占20.80%、武汉钢铁有限公司占20.39%,宝钢发展有限公司占0.31%。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宝财公司是中国宝武最早投资设立的金融机构,是中国宝武产融结合的起点。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接受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自成立以来,宝财公司始终坚持“立足集团、服务集团”的经营宗旨,经过近30年的发展,成长为经营稳健、盈利稳定、资产优良、服务优秀的财务公司。连续29年保持盈利,累计实现利润58.62亿元,年均净资产收益率10.13%。2016-2020年,监管评级连续保持1B级,多次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

(一)注册资本金和股权变化情况

成立初期,宝钢财务公司由宝钢总厂、宝钢开发公司、宝钢冶金建设公司等16家单位共同投资,注册资本金23,410万元人民币。1995年,注册资本金增至114,011万元人民币(含1亿美元);2005年,注册资本金减至5亿元,宝钢股份间接控股62.1%;2006年,宝钢国际、浦东国贸和宝钢运输将股权转让给宝钢股份,宝钢股份直接控股62.1%;2011年,将未分配利润6亿转增资本金,注册资本金从5亿元增至11亿元;2015年,将留存收益3亿转增资本金,注册资本金从11亿元增至14亿元。2019年,两家外部股东退出,2.2%股权由中国宝武受让;2020年6月,吸收合并武钢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从14亿元增至26亿元。

(二)管理关系调整

2016年9月,为充分发挥金融业务协同效应,集团公司下发文件,将财务公司管理关系由宝钢股份调整至华宝投资;2018年8月,宝武集团明确产业金融发展中心业务及管理体系,将财务公司管理关系调整至由集团公司直接管理,业务对口产业金融发展中心。

(三)专业化整合融合

2017年下半年,启动武钢财务公司整合工作;2018年8月,集团公司常务会原则同意武钢财务公司整合方案;2020年6月,中国银保监会批复财务公司吸收合并武钢财务公司,当月实现并表;2020年8月,武钢财务公司工商注销;2020年11月,公司名称由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2月,武汉分公司开业。

2020年8月,集团公司批复马钢财务公司委托管理方案;2020年9月,财务公司正式托管马钢财务公司。

2021年3月,参加集团公司昆钢、重钢专业化整合聚焦融合行动,完成昆钢财务公司整合方案共创。2季度,推进托管协议文本的沟通协商,目前具备签约条件。

3、经营情况

2019-2020年,财务公司统筹推进整合融合、疫情防控、服务创新和改革发展等各项工作,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圆满完成年度经营任务。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7.04亿,利润总额3.65亿;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9亿元,利润总额3.7亿元。坚持合规稳健经营,总体风险水平较低,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等各项监管指标全部符合要求。

发挥财资服务专业优势,协助集团加强资金管控:2020年结算业务量7.5万亿,行业排名前12位;推进账户应上尽上,应连尽连,可视化管理账户数量超过5000个;现金平台覆盖成员单位300多家,归集资金余额446亿;票据平台和票据在线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宝钢股份首家使用效果显著。紧跟集团国际化发展步伐,加快培育外汇业务能力:先后推出全流程外汇线上结算、线上代开信用证、境外账户可视化等产品,疫情期间有力支持成员企业海外采购业务正常开展。产业链金融服务聚焦宝武生态圈,积极发挥模板、翘板和跳板作用:2020年,供应链融资业务规模368亿,生态圈金融服务规模665亿;服务产业链客户1300家,其中小微客户占比超过八成;积极参与票交所创新,发行标准化票据,开展供应链票据业务,不断丰富产品体系。

主要财务数据:

4、宝财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宝财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方。

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金额

公司在宝财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0亿元。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每日公司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的限额。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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