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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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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07版)

本公司和深圳华联置业租用华联集团写字楼华联大厦作为办公场所的租金支出分别为39.45万元和147.23万元,合计186.68万元;华联物业集团租赁华联宾馆(华联大厦)的租金支出194.42万元。该三项租金支出合计381.10万元。

上述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合计1,621.87万元,未超出期初预计金额2,500万元。

(二)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2,100万元,其中,物业服务费及租金收入方面约1,600万元,租金支出方面约500万元。

1.本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及作为出租方相关收入方面:预计来自于华联物业集团杭州“星光大道”综合体项目商业部分的物业服务费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来自于“星光时代”写字楼物业服务费收入不超过250万元;预计华联千岛湖公司租用淳安华联置业经营场地的租金收入不超过250万元和物业服务费收入100万元,该四项收入合计不超过1,600万元。

2.本公司作为承租方租金支出方面:预计本公司和深圳华联置业分别租用华联集团写字楼华联大厦作为办公场所的租金支出合计不超过250万元,预计华联物业集团经营华联宾馆的租金支出不超过250万元,该三项支出合计不超过500万元。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2,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2%。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二、关联方介绍

1.华联集团

华联集团成立于1983年8月,注册资本为9,061万元,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法定代表人:董炳根。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及租赁服务;投资旅游产业;酒店管理;投资文化产业;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进出口业务;工程承包建设及进出口所需工程设备、材料、劳务输出;对外投资,技术咨询服务;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劳务分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咨询;建筑规划设计;工程项目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汽车销售(含小轿车)。化工、纺织、服装等产品的生产。

华联集团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情况(未经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430,944万元、净资产847,330万元、营业收入215,043万元、净利润51,620万元。

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华联集团非失信被执行人。

2.华联杭州湾公司

华联杭州湾公司为华联集团的控股企业。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注册资本为美元2,990.00万元,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星光国际广场1幢516 号,法定代表人:董炳根。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基建项目管理和服务、物业管理;批发、零售:日用百货、金银饰品、电脑配件、数码产品、酒(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凭证经营)。

华联杭州湾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情况(未经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69,629万元、净资产45,434万元、营业收入20,118万元、净利润3,045万元。

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华联杭州湾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3.华联千岛湖公司

华联千岛湖公司为华联集团的控股企业。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注册资本为43,000万元,注册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集贤路18号1栋1-2,法定代表人:倪苏俏。经营范围为:在淳安县旅游度假区进贤湾区块内生产、经营:绿化苗木、花卉(在有效期内方可经营);旅游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实业投资,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其它无须报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该公司目前正在进行“千岛湖进贤湾旅游综合体项目”的开发运营。

华联千岛湖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情况(未经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61,319万元、净资产60,589万元、营业收入1,055万元、净利润954万元。

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华联千岛湖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物业服务费及租金收入方面:华联物业集团为华联集团旗下经营性物业提供服务,华联集团需向华联物业支付物业服务费;华联千岛湖公司租用淳安华联置业的经营场地需要向淳安华联置业支付租金。

2.租金支出方面:本公司及下属企业租用华联集团写字楼华联大厦作为办公场所、租用华联大厦(21-22层)开设“华联宾馆”从事酒店服务业,需分别向华联集团支付租金。

四、定价政策及依据等相关内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定价,租赁的价格与其他租户租赁价格一致。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租金按月以现金方式支付。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不适用。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正常业务开展以及管理工作协调的需要,关联交易金额较小,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华联集团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额

1.上述四项日常关联交易服务费和租金收入约414万元,上述三项日常关联交易租金支出约127万元。

2.华联集团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00,000万元、实际发生额38,500万元。

3.本公司为华联集团(含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额度为200,000万元,实际发生额0元。

九、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通过事前审核,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维持日常正常业务开展以及持续发展与稳定经营所需,交易金额较小,其交易定价遵循了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合理,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将《关于预测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上接306版)

二、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业绩承诺情况

1.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情况

针对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业绩承诺及补偿事项,2019年4月16日,北京我爱我家与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人谢照、黄磊、胡洋、湖南玖行企业股权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南玖行”)签署了《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与谢照、黄磊、胡洋、湖南玖行企业股权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湖南蓝海购企业策划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以下简称“《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人谢照、黄磊、胡洋、湖南玖行承诺,自2019年1月1日起,蓝海购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累积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000万元、15,000万元及24,000万元,若蓝海购业绩补偿年度实现的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低于上述当年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则补偿义务人向北京我爱我家进行补偿。蓝海购实现的累积实际净利润与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的差额由北京我爱我家当年年度审计聘请的或经本次交易双方同意的具备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确定。

2.业绩承诺利润之补充协议约定情况

根据北京我爱我家与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人2020年4月28日签订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方承诺蓝海购业绩补偿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业绩承诺利润”),但该等实际净利润计算时不包含以下方面:

(1)因北京我爱我家或北京我爱我家所在集团统筹,由蓝海购从北京我爱我家及子公司收取的信息系统使用费及产生的利润;

(2)因前述事项(1)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财政补贴、税收返还等的任何形式的其他收入或利润;

(3)蓝海购为开展前述(1)事项所承担的相关成本。

根据北京我爱我家与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人2021年4月25日签订的《补充协议》约定,如蓝海购仅因自身业务经营纳税所得之税费返还产生的财政补贴及纳税返还收入,可以计入前述业绩承诺利润中。相应金额为当年蓝海购收到的全部返还金额扣除上述(2)中所列的收入及其他不属于蓝海购自身经营业务所产生的财政补贴及纳税返还收入。为保证税费返还的规模性,仅当蓝海购账面实际收到的财政补贴及纳税返还金额累计达到1,500万元,相关蓝海购业务财政补贴及纳税返还收入才可以在当期一次性计入到前述业绩承诺利润中,在此之后,蓝海购新增收到的蓝海购业务纳税返还收入金额每年按照年度税费返还额实际计入当年业绩承诺利润中。

三、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2019年度重大资产购买之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480299_A01号〕,蓝海购自2019年1月1日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累积净利润为25,283.15万元,已达到蓝海购就本次交易做出的业绩承诺的累积净利润数,完成率105.35%。本次交易所涉业绩承诺已经实现。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交易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业绩承诺期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涉及的业绩承诺期限届满。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北京我爱我家委托,对蓝海购股东全部权益在2021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因业绩承诺涉及期末减值测试之湖南蓝海购企业策划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京亚超评报字(2022)第A118号)。根据上述评估报告,选取收益法对蓝海购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截至2021年12月31日,蓝海购全部股权评估价值为181,980万元,扣除北京我爱我家与蓝海购新拓展业务的影响后,全部股权价值为70,472万元,大于北京我爱我家支付现金购买蓝海购100%股权所付出成本对应的估值水平,因此本公司通过北京我爱我家持有的蓝海购股权未发生减值。

针对上述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本公司和北京我爱我家编制了《关于2019年度重大资产购买之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和《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情况的说明》,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2019年度重大资产购买之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480299_A01号〕和 《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减值测试报告之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480299_A02号〕,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资产减值情况的核查意见》,上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暨2021年度董事会决议;

2.本公司关于2019年度重大资产购买之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北京我爱我家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情况的说明;

3.关于2019年度重大资产购买之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480299_A01号〕、北京我爱我家2021年12月31日减值测试报告之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480299_A02号〕;

4.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因业绩承诺涉及期末减值测试之湖南蓝海购企业策划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京亚超评报字(2022)第A118号);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资产减值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2-029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结合业务发展需要,为提升营运效率,支持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业务发展,解决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增强股东回报,2022年度拟根据子公司业务需要及其担保需求为其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未来12个月内对子公司担保的被担保方及担保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并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暨2021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1.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子公司业务需要及其担保需求,经对未来12个月内对子公司担保的被担保方及担保额度进行合理预计,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9.33亿元(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担保额度39.33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10.28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29.05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资产抵押等方式。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各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亦可将上述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调剂至其他新增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为提高决策效率,在股东大会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根据各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融资担保额度,同时签署与融资担保相关的法律文本;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调整对各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在符合规定的被担保方之间进行调剂分配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当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被担保子公司可基于自身的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最高担保金额范围内,与各银行及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担保条件,并按各银行及金融机构的要求出具相应的担保文件,约定具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

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担保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3.审议或审批情况

本公司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暨2021年度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担保系本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因被担保对象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家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家电有限公司、昆明百大新纪元大酒店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7001735358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1210.758万元

(4)公司住所: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工业东区南二路168号

(5)法定代表人:谢勇

(6)成立日期:1998年11月13日

(7)营业期限:1998年11月13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家居装饰;销售建筑材料、百货、家用电器、家具;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我爱我家云数据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066,604.18万元,总负债为1,868,084.84万元,净资产为198,519.34万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994,334.01万元,利润总额55,760.17万元,净利润50,203.03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2022年3月31日,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176,406.80万元,总负债为1,981,902.05万元,净资产为194,504.75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收入194,259.42万元,利润总额-3,099.92万元,净利润-4,259.92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2.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25878902R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2000万元

(4)公司住所:杭州市西湖区保俶北路51号二层

(5)法定代表人:陈毅刚

(6)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7日

(7)营业期限:2000年12月27日至2050年12月27日

(8)经营范围:服务:商品房代购代销,房地产权证代办,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屋租赁、置换,房地产中介服务,代客户办理银行房屋贷款手续。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我爱我家云数据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2,599.16万元,总负债为54,296.12万元,净资产为28,303.05万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143,806.88万元,利润总额11,882.19万元,净利润8,910.88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2022年3月31日,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2,516.94万元,总负债为38,898.23万元,净资产为23,618.71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收入18,446.57万元,利润总额-1,349.65万元,净利润-1,349.65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3.湖南蓝海购企业策划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064204408N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300.3679万元

(4)公司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枫林三路1599号骏达大厦综合楼1605-1号房

(5)法定代表人:谢照

(6)成立日期:2013年3月15日

(7)营业期限:2013年3月15日至2063年3月14日

(8)经营范围: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经济与商务咨询服务;广告设计;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经纪服务;公司礼仪服务;婚庆礼仪服务;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书刊项目的设计、策划;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咨询;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建设;应用软件开发;计算机网络平台的开发及建设;广告制作服务;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室内装饰、风景园林工程的设计服务;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房屋装饰;互联网信息技术咨询;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装饰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湖南蓝海购企业策划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66,498.40万元,总负债为29,945.81万元,净资产为136,552.59万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71,125.37万元,利润总额44,341.98万元,净利润37,413.36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2022年3月31日,湖南蓝海购企业策划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76,575.12万元,总负债为22,316.67万元,净资产为154,258.45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收入14,078.05万元,利润总额10,769.16万元,净利润9,180.53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4.上海家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682252271N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2000万元

(4)公司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中厍路175号303室

(5)法定代表人:邢肖峰

(6)成立日期:2008年12月3日

(7)营业期限:2008年12月3日至2038年12月2日

(8)经营范围物业管理,酒店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商务信息咨询,水电安装维修,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室内保洁服务,家电维修,环境绿化服务;安防工程、建筑工程、从事计算机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住房租赁经营。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爱家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家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2,638.97万元,总负债为39,116.17万元,净资产为3,522.8万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30,734.37万元,利润总额2,079.24万元,净利润2,079.24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2022年3月31日,上海家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6,895.68万元,总负债为43,374.86万元,净资产为3,520.82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收入8,997.45万元,利润总额-1.98万元,净利润-1.98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5.昆明百货大楼商业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734296867L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35835.75万人民币

(4)公司住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东风西路1号

(5)法定代表人:谢勇

(6)成立日期:2001年12月30日

(7)营业期限:2011年12月30日至无长期

(8)经营范围:国内贸易、物资供销;市场调研;黄金及黄金制品加工;预包装食品的销售。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对昆百大拥有的物业进行委托管理;小型儿童游乐。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昆明百货大楼商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7,973.90万元,总负债为34,925.26万元,净资产为43,048.63万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35,097.64万元,净利润191.81万元。无或有事项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昆明百货大楼商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6,790.26万元,总负债为53,867.54万元,净资产为42,922.72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收入8,187.44万元,净利润-125.91万元。无或有事项情况。

6.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婴童用品商贸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MA6MX8X18X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600.00万人民币

(4)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29号水岸御园高层商务办公4幢1110号

(5)法定代表人:谢勇

(6)成立日期:2017年12月5日

(7)营业期限:2017年12月5日至无长期

(8)经营范围:国内贸易、物资供销;物业管理;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的销售;(以下仅限分公司经营:烘烤制品(含裱花蛋糕)、饮品、速食快餐和方便食品的加工、生产和销售);网上销售: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销售;室内娱乐活动(危险化学品、涉氨制冷业及国家限定违禁管制品除外)(不得在经开区内从事本区产业政策中限制类、禁止类行业)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婴童用品商贸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817.58万元,总负债为1,260.30万元,净资产为557.28万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3,785.57万元,净利润-29.01万元。无或有事项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婴童用品商贸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877.43万元,总负债为1,278.66万元,净资产为598.76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收入803.04万元,净利润41.49万元。无或有事项情况。

7.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家电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71942455X2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2000万元

(4)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东风西路1号

(5)法定代表人:谢勇

(6)成立日期:1999年7月5日

(7)营业期限:2009年7月5日至无长期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日用电器修理;物业管理;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珠宝首饰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家电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25,728.43万元,总负债为18,507.57万元,净资产为7,220.86万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31,064.31万元,净利润128.19万元。无或有事项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家电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4,864.53万元,总负债为17,666.82万元,净资产为7,197.72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收入7,353.00万元,净利润-23.15万元。无或有事项情况。

8.昆明百大新纪元大酒店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346683793K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818.5789万人民币

(4)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东风西路1号

(5)法定代表人:郑小海

(6)成立日期:2015年7月9日

(7)营业期限:2015年7月9日至无长期

(8)经营范围:旅游饭店;正餐服务;快餐服务;饮料及冷饮服务;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休闲娱乐活动;专业停车场服务;充电桩的经营与维护;房地产租赁经营;美容美发服务;打字、复印、摄影服务;承办会议及商品展览、展示活动;礼仪庆典服务;健康咨询;国内贸易、物资供销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昆明百大新纪元大酒店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43.74万元,总负债为543.23万元,净资产为200.51万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2,203.20万元,净利润-326.94万元。无或有事项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昆明百大新纪元大酒店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557.83万元,总负债为1,530.49万元,净资产为27.34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收入355.23万元,净利润-173.17万元。无或有事项情况。

9.其他说明:上述被担保公司均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上述被担保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2022年度拟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33亿元担保额度事项尚需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截止目前,有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被担保对象与金融机构或相关合作方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方式、期限和金额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方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基于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子公司拟通过债务融资补充流动资金。在符合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根据部分子公司债务融资所需的担保需求,由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相关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提高其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从而有利于支持和促进子公司的业务可持续发展,增强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上述担保事项被担保公司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其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经对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方面综合分析,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且提供担保所取得的融资全部用于经营,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本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的担保均已取得股东大会批准,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2021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9.33亿元。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能提高决策效率,解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有效促进子公司业务健康发展,增强股东回报。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良好,且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该担保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9.33亿元,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通过的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处于有效期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8.65亿元,该担保总额度项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258,861.42万元,其中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230,559.2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4.49%和21.81%,无逾期担保金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上述担保均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本次担保额度审批通过后,公司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的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9.3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7.21%。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暨2021年度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2-030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

及理财产品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目前可用于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总额度为330,000万元,投资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投资额度之日起至审议相关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额度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投资总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上述事项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2021年4月28日和2021年5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公告》(2021-031号)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47号)等相关公告。

经公司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暨2021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在上述330,000万元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额度到期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投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30,000万元,投资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投资额度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子公司在该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1.投资目的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自有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为提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

2.投资额度、投资期限、投资方向及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投资总额度不超过330,000万元,投资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投资额度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子公司在该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任一时点的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330,000万元。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方向及具体额度如下:

(1)200,000万元投资额度进行委托理财(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和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130,000万元投资额度用于购买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其它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

上述拟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本次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情况

公司2022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暨2021年度董事会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暨2021年度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总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批准的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根据资金、市场情况确定具体投资产品和投资金额,并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组织实施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具体事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制度建设

公司已经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风险控制、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行为,控制投资风险。

(2)加强投资管理

①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操作,规范管理,控制风险。针对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密切跟踪证券及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②根据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根据资金、市场情况确定具体投资产品和投资金额,并指定专人负责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具体运作,对证券账户进行日常管理;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负责就相关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宜提请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负责信息披露;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用于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并指定专人对资金账户进行日常管理;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对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并充分评估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③参与和实施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计划的人员须具备较强的证券投资理论知识及丰富的证券投资管理经验,保证公司在证券投资前进行严格和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④为防范风险,投资前应进行充分分析及调研,经总裁批准后方可进行投资。投资操作人员应建立投资盈亏情况台账,定期报送公司总裁、董事长,并抄报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情况,加强对公司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控制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⑥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对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及其收益情况进行披露。

三、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以“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中低风险证券投资品种及理财产品,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较高的短期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2.本次用于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资金,公司将在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总额内适当配置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产品及数量,因此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资金运作和对外支付造成影响。

3.公司已建立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投资制度,明确了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管理规范和流程,在具体操作中,公司将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投资决策、投资执行和风险控制等环节的控制力度,强化投资责任,防范、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4.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对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四、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监事会意见

针对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并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保障主营业务发展的同时,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最大限度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投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拟使用投资总额度不超过3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提高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就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并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本次投资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暨2021年度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暨2021年度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2-031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 2022年度日常经营需要,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对2022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不超过27,000万元,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我爱我家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与58集团旗下的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八信息”)、瑞庭网络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庭网络”)、五八同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八同城”) 及上述公司的分子公司分别签订相关服务合同,采购网络端口或为其提供渠道销售服务。2021年,公司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就上述同类交易实际发生的金额为24,369.03万元,未超过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暨2021年度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董事须回避表决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7,000万元,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71,091.95万元的2.52%,属本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以市场价格为基准,具体办理与上述各关联方签署单项业务合同等事宜。

(二)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注: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我爱我家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因采购网络端口或提供渠道销售服务,预计与五八信息、瑞庭网络、五八同城及其分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27,000万元。鉴于五八信息、瑞庭网络、五八同城涉及的同一控制下分子公司数量较多,且预计交易金额较小,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本公司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20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1年,本公司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1.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783991313X;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姚劲波;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甲18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学院园三层301室;

(6)成立时间:2005年12月12日;

(7)营业期限:200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1日;

(8)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研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技术培训;销售自产产品;计算机系统服务;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管理咨询;出租办公用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市场调查;会议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家政服务(不符合家政服务通用要求不得开展经营活动);经营邮政通信业务;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代理记账;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从事拍卖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职业中介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代理记账、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从事拍卖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职业中介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东持股情况:姚劲波持有五八信息46.84%股权,张联庆持有39.82%股权,北京网邻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13.34%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为461,206万元、总负债为 351,188万元、净资产为110,017万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94,819万元、营业利润为3,800万元、净利润为3,829万元。

2.瑞庭网络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694050857;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庄建东;

(4)注册资本:19,650万美元;

(5)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平家桥路100弄6号20、21层(名义楼层,实际楼层18、19层);

(6)成立时间:2007年12月25日;

(7)营业期限:2007年12月25日至2027年12月24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受母公司及其授权管理的中国境内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委托,为其提供投资经营管理和咨询服务、市场营销服务、财务管理服务、技术支持和研究开发服务、信息服务、员工培训和管理服务、承接本集团内部的共享服务及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计算机软件及相关网络技术的开发和设计、制作,销售自产产品;提供相关的计算机系统的安装、维护、调试及技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金融信息服务除外);房地产经纪;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经纪、文艺表演团体除外);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电子产品销售;销售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理;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从事计算机科技(音像制品除外)、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持股情况:ANJUKE HONGKONG LIMITED 持有瑞庭网络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瑞庭网络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066,305万元、总负债为409,242万元、净资产为657,063万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为633,535万元、营业利润为134,942万元、净利润为119,538元。

3.五八同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5864489368;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胡迪;

(4)注册资本:10,668万美元;

(5)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C座二层210-02室;

(6)成立时间:2012年3月15日;

(7)营业期限:2012年3月15日至2042年3月14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广告设计、代理;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科技中介服务;企业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职业中介活动;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二手车经销;二手车经纪;家政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销售代理;软件销售;日用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二手车鉴定评估;装卸搬运;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大数据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总部管理;工程管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创意空间服务;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9)股东持股情况:中国分类信息集团有限公司(CHINA CLASSIFIED INFORMATION CORPORATION LIMITED)持有五八同城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五八同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511,147万元、总负债为956,384万元、净资产为554,762万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为660,347万元、营业利润为26,226万元、净利润为27,088万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

鉴于五八信息的全资子公司五八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截止目前,五八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8.28%的股份),且五八信息总经理和执行董事姚劲波先生同时担任五八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瑞庭网络总经理,五八信息监事梁铭枢先生同时担任五八有限公司监事、五八同城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本公司关联方,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我爱我家全资子公司我爱我家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五八信息、瑞庭网络和五八同城及其分子公司采购网络端口或为其提供渠道销售服务的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五八信息、瑞庭网络、五八同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责任主体。根据上述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交易内容及定价原则

2022年度,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我爱我家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预计拟与五八信息及其分子公司、瑞庭网络及其分子公司和、五八同城及其及上述公司的分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27,000万元,交易涉及向上述公司分别采购网络端口或为其提供渠道销售服务。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定价。本次交易遵循市场化运作,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本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内,我爱我家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需要,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在实际业务发生时与上述相关交易对方签署服务合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

本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定价依据遵循市场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量按照实际发生额计算,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公允,收付款条件合理,未损害公司利益。该类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业务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上述公司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过了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查,独立董事同意将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交易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我爱我家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基于日常业务需要向58集团旗下的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瑞庭网络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五八同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上述公司的分子公司采购网络端口或为其提供渠道销售服务。公司预计2022年因上述交易事项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7,000万元。该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时,公司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履行了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暨2021年度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本公司子公司与相关交易对方签订的相关服务合同模板。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2-032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合计22,987.08万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7,004.30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5,982.78万元(不含由以前年度递延收益转入损益的金额);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合计3,598.38万元,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补助情况如下:

1. 2021年1-12月获得各类政府补助明细

注:本公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上述政府补助均以现金形式发放,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

2. 2022年1-3月获得各类政府补助明细表

上述政府补助均以现金形式发放,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收到补助22,987.08万元,其中直接计入其他收益金额为18,527.12万元(不含由以前年度递延收益转入损益的金额),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为0.26万元,直接计入递延收益4,459.70万元。

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收到补助3,598.38万元,直接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助资金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影响金额为人民币18,527.38万元,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影响金额为人民币3,598.38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的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利用。因上述部分政府补助资金不具有持续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政府批文依据文件;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