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13版)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北京北医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湖南恺德医院的财务数据为:总资产18,773.68万元,净资产-4,291.26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5,743.89万元,净利润-9,755.32万元。
关联关系:北大医疗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湖南恺德医院为其控制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山东北大医疗鲁中医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太公路65号
法定代表人:顾国明
注册资本:10,000万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综合医院服务、卫生院及社区医疗活动、专科疾病防治、门诊部医疗活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妇幼保健活动、疾病预防控制及防疫活动、康复服务、养老服务、健康体检服务,医药、医疗研发和技术服务,临床药物实验服务、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管理咨询服务,系统内短期教育教学培训,其他卫生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北大医疗淄博医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截止2021年9月30日,鲁中医院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总资产109,953.66万元,净资产43,151.0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6,310.09万元,净利润-2,751.45万元。
关联关系:北大医疗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鲁中医院受其间接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六)北京怡健殿诊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3层
法定代表人:宋金松
注册资本:2,980万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内科、外科、普通外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妇女保健科、青春期保健专业、更年期保健专业、妇女心理卫生专业、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口腔内科专业、正畸专业、口腔修复专业、皮肤科、皮肤病专业、精神科、临床心理专业、康复医学科、运动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疾病诊疗;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医疗器械II类。(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北京北医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怡健殿诊所的财务数据为:总资产31,184.39万元,净资产1,987.1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4,250.42万元,净利润1,116.09万元。
关联关系:北大医疗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怡健殿诊所为其控制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七)北京怡健殿方圆门诊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4层
法定代表人:王昱
注册资本:1,000万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内科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北京怡健殿诊所有限公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怡健殿方圆的财务数据为:总资产9,745.88万元,净资产1,281.3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7,317.38万元,净利润584.88万元。
关联关系:北大医疗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怡健殿方圆为其控制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状况及资信情况良好,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日常经营所需,其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亦能正常支付账款。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内容
公司预计2022年与上述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9,641.00万元。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主要系与合成集团及其所属子公司、方正集团及其所属子公司等进行的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采购及销售商品、接受租赁及劳务、提供劳务服务等交易。本次交易主要通过现金据实结算支付,具体结算方式、支付期限及生效时间等详尽事宜均以双方实际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二)定价原则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定价原则,严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根据签约实时的市场情况协商约定,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属日常经营所需。合成集团、方正集团所属子公司等上述关联企业各自拥有资源优势,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形成积极的支持和帮助。本次关联交易以遵守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为基础并结合实际市场情况进行,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22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798.97万元。
七、关联交易授权的有效期
上述关联交易的授权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八、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已就该关联交易事项事先提供了相关材料,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该事项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2022年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进行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补充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
1、由于公司对关联交易识别、统计不够准确,未能及时发现潜在关联方及增加关联交易额度,导致2021年度部分关联方交易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议并披露。
2、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补充确认2021年度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该事项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进行的。公司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对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无异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给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补充确认的独立意见
公司补充确认的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对2021年度关联交易补充确认事项无异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给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监事会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以遵守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为基础并结合实际市场情况进行,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补充确认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补充确认的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十、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监事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2-019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银行授信融资计划暨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5亿元人民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预计新增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银行授信融资计划暨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回避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宋金松、袁平东、任甄华、贾剑非、毛润回避表决,3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的监事会表决情况为:同意4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胡继东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担保额度的预计情况
(一)本次综合授信的预计情况
为了公司更好的经营发展,公司依据2022年生产经营规划预测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含贷款)的总额度。根据相关预测,2022年度,公司(含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含贷款)总额度最高不超过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二)本次担保额度的预计情况
被担保方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北医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医医药”)。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注1]: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收到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的告知函,告知函称,方正集团于2020年2月19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0)京01破申42号《民事裁定书》及(2020)京01破13号《决定书》。根据《民事裁定书》、《决定书》,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由人民银行、教育部、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和北京市有关职能部门等组成。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期间,北大医疗、财务公司及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不再对关联方进行担保。
[注2]:2022年度全资子公司接受的担保额度总金额2.58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6.2.10的规定:上市公司担保的债务到期后需展期并继续由其提供担保的,应当作为新的对外担保,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新增担保额度1.30亿元为前述2.58亿担保总额中的展期预计担保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北医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袁平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00012272M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生命园路8号院一区6号-2至12层101(3层301)(昌平示范园)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1998年06月10日
经营范围:批发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体外诊断试剂;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限婴幼儿配方乳粉;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销售医疗器械Ⅰ类、Ⅱ类、Ⅲ类(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为准);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日用品、化妆品、机械设备、家用电器;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维修办公设备;维修仪器仪表;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软件开发;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67,231.46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26,482.2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1,302.17万元。2021年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2,753.78万元。
公司持有北医医药100%的股权。
经查询,被担保方北医医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的预计,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担保额度内,按实际担保金额签署具体担保协议。
五、业务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融资决策权,并代表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与各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及担保项下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前。
六、董事会拟发表的意见
为支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发展,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亿元人民币,且需公司及相关关联方提供担保。相关担保事项有利于缓解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资金压力,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企业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担保风险较小。相关关联方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全资子公司接受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58亿,上市公司将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88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03%。截止目前,上市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总金额1亿,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46%。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北医医药有限公司在民生银行北京分行9,890万元贷款已于2021年8月6日到期,公司作为保证人于2022年3月21日签署借款变更协议,同意贷款本金到期日调整到2022年4月6日,且至2022年4月6日利率保持不变。此外,北京北医医药有限公司短期借款4笔共计69,995,569.11元于2020年3月至2020年9月已到期,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尚未偿还,担保方为方正集团保证担保、方正集团持信产集团100%股权质押、方正集团持资源集团25%股权质押、方正集团持上地方正大厦土地及房产抵押。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已就该事项事先提供了相关材料,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本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由于涉及关联担保,故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关联方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无偿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向关联方支付任何担保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企业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担保风险较小。关联方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给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企业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担保风险较小。关联方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十、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监事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2-020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账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年末组织了有关人员,对实物资产进行了清查盘点,并对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开发支出、无形资产等有关资产的减值情况进行了清理,有关清理情况及拟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运营实际,本着谨慎性原则,经过公司对2021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1年度公司本期计提4,873.97万元,本期转销806.53万元,核销1,320.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收到的承兑汇票,区分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类型,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计提方法如下: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单独评估该项应收款项,以预计存续期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并单独确认其坏账准备。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不同的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①、坏账准备单项计提情况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经资产减值测试,2021年度新增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649.19万元,本期转销50.20万元,本期核销单项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963.02万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
②、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
2、本次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期新增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合计为1,279.55万元,本期转销坏账准备金额50.20万元,本期核销坏账准备金额1,017.17万元,对合并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1,229.35万元,已在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反映。
三、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1、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计提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相关规定,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2021年末,公司根据存货成本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测算存货跌价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目前市场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项目可变现净值进行减值测试后,本期新增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19.34万元,本期转销存货跌价准备756.33万元,本期核销存货跌价准备303.71万元。
单位:万元
■
3、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新增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1,019.34万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金额756.33万元,核销存货跌价准备金额303.71万元。对合并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263.01万元,已在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反映。
四、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1、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及计提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账务状况,经对固定资产的排查,公司部分设备等固定资产暂时处于闲置状态,对其进行了固定资产减值测试,按会计准则的规定,按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只要有一项超过了资产的账面价值,就表明资产没有发生减值,不需再估计另一项金额。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资产可变现净值进行减值测试后,本期新增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86.39万元。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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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586.39万元对合并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586.39万元,已在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反映。
五、开发支出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1、计提开发支出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及计提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账务状况,经过对公司开发支出及无形资产的排查,公司在年末判断相关资产出现减值迹象,并充分考虑长期资产当前状况、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等因素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回收金额。对于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照年末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开发支出、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开发支出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资产可变现净值进行减值测试后,本期新增计提开发支出减值准备522.81万元、新增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465.88万元。
单位:万元
■
3、本次计提开发支出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开发支出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988.69万元,对合并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1,988.69万元,已在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反映。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2-022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0年度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2021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聘请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聘请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天健会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2021年度天健会所审计酬金为人民币110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0万(含税),内控审计费用40万(含税)。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酬金为人民币110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聘请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深交所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要求,对天健会所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多个维度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该所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和雄厚的技术支持力量,审计团队严谨敬业,且在长期稳定的合作中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具备承担公司审计的能力,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和雄厚的技术支持力量,审计团队严谨敬业,且在长期稳定的合作中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具备承担公司审计的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度、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认为聘请天健会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聘请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请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天健会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并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所为公司2022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给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第六次会议,以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聘请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请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天健会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2-023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北京大学国际医院医疗设备、手术器械、药品、体外诊断试剂、医用耗材等物资供应与配送长期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北医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医医药”)拟与北京大学国际医院(以下简称“北大国际医院”)签署《北京大学国际医院医疗设备、手术器械、药品、体外诊断试剂、医用耗材等物资供应与配送长期服务合同》(以下简称“《长期服务合同》”)。《长期服务合同》约定,北医医药为北大国际医院的医疗设备、手术器械、药品(特殊药品除外)、体外诊断试剂、医用耗材的采购、物流与配送等项目服务的唯一提供商,暂估合同总金额为每年12亿元,期限三年,自《长期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北大国际医院的全资举办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北京大学国际医院医疗设备、手术器械、药品、体外诊断试剂、医用耗材等物资供应与配送长期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宋金松、袁平东、任甄华、贾剑非、毛润回避表决,3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回避票5票,弃权票0票。关联监事胡继东回避表决。监事会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回避票1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北京大学国际医院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生命园路1号
法定代表人:陈仲强
注册资本:15,000万
企业性质:事业单位
经营范围: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心脏内科、心脏外科、血管外科、肿瘤内科、血液病科、放射治疗科、眼科、妇科、产科、生殖医学、儿科、乳腺疾病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肾脏内科、骨与运动医学、危重症医学、呼吸内科、胸外科、消化内科、消化外科、风湿免疫疾病科、代谢内分泌科、感染疾病科、普通外科、整形外科、耳鼻喉头颈外科医疗与护理、医科大学临床教学、医科大学临床实习、医学博士生培养、医学硕士生培养、外贸医学留学生培养、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
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北大国际医院全资举办人。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北大国际医院的财务数据为:总资产72,668.93万元,净资产-399,371.01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68,413.37万元,净利润-100,994.22万元。
根据北大国际医院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北大国际医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北京大学国际医院
乙方:北京北医医药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条款
北京大学国际医院(以下简称“甲方”)与北京北医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的医疗设备、手术器械、药品(特殊药品除外)、体外诊断试剂、医用耗材的采购、物流与配送等项目服务的唯一提供商,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1、本合同乙方提供的服务范围:合同期内,甲方的医疗设备、手术器械、药品(特殊药品除外)、体外诊断试剂、医用耗材的采购、物流与配送等项目供应服务。
2、合同金额:三年,合同期限内,暂估合同总金额为每年十二亿元人民币。合同的实际金额,以甲方实际采购的结算金额为准。
3、乙方供应甲方的货款结算方式为:
(1)药品、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付款按照月度进行结算,结算周期为一个自然月,特殊情况协商执行。结算时,乙方提供科室申领单及双方核对完的月度结算报表、付款申请书、等额有效发票及发票清单,(第一次申请付款时需提供采购合同);甲方收到上述材料经核对无误后270日内完成支付。
(2)医疗设备:乙方凭相应金额正式发票以及甲方要求的单据(付款申请单;设备到货清单;对应资产设备质量验收报告;对应设备全额发票;设备采购订单)向甲方申请结算,甲方应在收到前述材料并核对无误后30日内支付全部货款。
(3)甲乙双方原则上不应变动商务账期,但因特殊原因且甲乙双方正式签订的《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服务采购合同》对付款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如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上述结算款项中扣除该等款项并于事后通知乙方,该情形下应当视为甲方已经依约履行了合同的付款义务,而所扣乙方的款项金额未达到乙方依照其责任所应当向甲方支付的金额时,乙方仍应向甲方补足。同时,若乙方对甲方的扣款有异议而不能协商解决时,乙方应依照本合同关于解决争议的约定方式解决。存在或解决相关争议的期间,乙方不得停止或减缓其合同的履行,否则对因停止或减缓合同的履行所引起的全部责任均应当全部给予赔偿。
4、合同履约起止时间:合同期限叁年,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1)合同期满前,甲方将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评测,若服务满意,双方可就续签事宜进行协商。
(2)乙方有义务在合同期满后应甲方要求,按合同条款的规定继续提供三个月过渡期服务。
四、交易目的和影响
随着北医医药业务的发展,其供应链管理业务不断得到优化,蓄积了一定的经验及资源。本次交易是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确立的,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及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五、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2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北大国际医院发生关联交易为18,859.02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已就该关联交易事项事先提供了相关材料,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结合北大国际医院的实际经营需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2、该事项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北医医药与北大国际医院签订的协议是结合北大国际医院的实际经营需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本次协议的签署是北医医药流通配送业务模式日趋成熟的表现。2022年度交易金额的预计充分考虑了双方实际业务的需求,客观、真实。本次交易有利于北医医药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签署《北京大学国际医院医疗设备、手术器械、药品、体外诊断试剂、医用耗材等物资供应与配送长期服务合同》,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该协议内容合法、有效,2022年度交易金额的预计充分考虑了协议双方实际业务的需求,客观、真实。本次交易有利于北医医药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监事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2-021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剥离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人员
2022年薪酬支付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5年11月24日完成了原料药资产剥离的标的资产过户。根据重组方案中“人随资产走”的原则,公司原料药业务相关的人员正逐步转移至重庆西南合成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合成”)。鉴于此次转移涉及的人员较多,社保转移等相关工作所需时间较长,公司将在2022年持续开展人员转移的工作直至完成。经公司与重庆合成商议约定,在转移过程中,尚未办理完成转移手续的人员薪酬由重庆合成及其关联方每月预先支付给公司,再由公司发放给尚未办理完成转移手续的人员。
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预计公司2021年全年支付尚未办理完成转移手续的人员薪酬为1,50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支付相关人员薪酬为1,578.11万元,主要受社保基数调整影响。
现公司结合人员转移工作的实际情况,预计2022年全年支付给尚未办理完成转移手续的人员薪酬发生额为1,800.00万元。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成集团”)持有本公司170,356,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8%,为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合成为合成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重庆合成为公司关联法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剥离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人员2022年薪酬支付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宋金松、袁平东、任甄华、贾剑非、毛润回避表决,3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回避票5票,弃权票0票。关联监事胡继东回避表决。监事会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回避票1票,弃权票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合成集团、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四)其他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重庆西南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水土镇方正大道22号
法定代表人:白太兵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33952791X2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股东: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限本企业自产药品)原料药(按许可证核定的事项与期限从事经营);生产、销售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销售: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钢材、木材、电器机械及器材、普通机械;制药技术咨询及转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合成于2015年5月6日由公司出资200万元注册成立,2015年5月27日注册资本增至25,000万元。2015年11月23日,公司完成资产剥离的重大资产重组,将持有的重庆合成100%股权转让至控股股东合成集团。2015年11月24日,重庆合成股东正式变更为合成集团。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重庆合成的财务数据为:总资产38,761.98万元,净资产-63,970.7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844.33万元,净利润-17,313.61万元。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在公司原料药资产剥离且完成标的资产过户后,为平稳完成人员转移工作,与用人方共同协商的过渡方式。公司与重庆合成正在加紧办理剩余人员的转移,以求尽快完成此项工作。本次交易,重庆合成及其关联方每月将预先把应付该部分人员的薪酬转账至公司账户后,公司方才支付该部分人员薪酬,即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不造成影响。
五、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22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重庆合成及其关联方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728.05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已就该关联交易事项事先提供了相关材料,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在原料药资产剥离且完成标的资产过户后,为平稳完成人员转移工作,与用人方共同协商的过渡方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2、该事项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在原料药资产剥离且完成标的资产过户后,为平稳完成人员转移工作,与用人方共同协商的过渡方式。重庆西南合成制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每月预先把其应支付的尚未办理完成转移手续的人员薪酬支付给公司账户后,再由公司支付给相关人员,故不存在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不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2022年薪酬支付金额的预计充分结合了人员转移工作的实际情况,客观、真实。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对公司2022年资产剥离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人员薪酬支付预计无异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给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在公司原料药资产剥离且完成标的资产过户后,为平稳完成人员转移工作,与用人方共同协商的过渡方式。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不造成影响。本关联交易事宜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监事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2-024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6日(星期四)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56号两江天地1单元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
除以上议案需审议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该述职报告作为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但不单独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二)提案内容披露情况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有关内容。
(三)特别强调事项
1、第13项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第4、6、7、8、9、10、11、14、15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3、第6、7、8、11、14、15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该关联交易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且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议案的表决委托。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原件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包括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说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二)会议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的上午9:00-12:00和下午13:00-17:0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何苗、袁思浩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56号两江天地1单元10楼
邮政编码:401121
电话:023-67525366
传真:023-675253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苗、袁思浩;
联系电话:023-67525366;
联系传真:023-675253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0788
2、普通股的投票简称:北医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及签署相关会议文件。未明确授权的事项由受托人根据自己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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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2-025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所”)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3,143,838.36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14,923,896.64元。按《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92,389.66元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93,125,993.69元,2021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6,557,500.67元。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末的总股本595,987,425股为基数,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23元(含税),总计派发红利13,707,710.7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92,849,789.89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有利于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给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2-014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10:00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56号两江天地1单元10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发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宋金松先生、任甄华先生、贾剑非女士、毛润先生、陶剑虹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其余董事出席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金松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公司总裁袁平东先生代表公司管理层,对2021年的经营管理工作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回避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长宋金松先生代表全体董事,对2021年董事会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回避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在总结2021年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制作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回避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末的总股本595,987,425股为基数,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23元(含税),总计派发红利13,707,710.7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92,849,789.89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回避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度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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