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接321版)
8、现场召开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一段1号山西焦煤大厦三层百人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上述议案六属于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将进行2021年度述职报告。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至议案五、议案七已经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31)、《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32)、《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033)、《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034)、《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2022-035)及《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六已经2022年3月31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4月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22)、《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23)、《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22-024)。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 户卡、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 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
2、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5月18日 9:00一17:00
3、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15号2202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岳志强 蔚青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351-4645933 0351-4645935
传真:0351-4645799
2、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3,投票简称:“焦煤投票”。
2、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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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提案编码100代表总议案。提案编码1.00代表提案1,提案编码2.00代表提案2。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2年5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2一032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11:30时在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一段1号山西焦煤大厦三层中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5日以传真、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21年年度股东会资料)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核后认为: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确立内部控制的目标,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障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科学,其内部稽核、内控体系完备有效,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经营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对公司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班子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公司董事和经理成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关联交易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在遵守了“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等一般市场原则基础上,协商一致所达成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作出有关关联交易决策的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1-3月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2-030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马步才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马步才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和总经理职务。马步才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在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马步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马步才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马步才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马步才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和总经理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马步才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2一036
关于水峪煤业和腾晖煤业
完成2021年度业绩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完成收购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水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峪煤业”)、霍州煤电集团河津腾晖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腾晖煤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收购协议约定,现将水峪煤业、腾晖煤业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收购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8日,公司分别与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汾西矿业”)、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霍州煤电”),支付现金收购汾西矿业持有的水峪煤业100%股权,交易金额63.33亿元;收购霍州煤电持有的腾晖煤业51%股权,交易金额3.89亿元,合计交易对价67.22亿元。上述收购协议于2020年12月25日经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0年12月29日,腾晖煤业与水峪煤业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均办理完毕,并支付完成首期收购款。截至2021年12月底,公司完成全部收购款项支付。
二、业绩承诺情况
汾西矿业作为补偿义务人,对水峪煤业在盈利承诺期实现的扣非净利润作出承诺。本次交易水峪煤业于2020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交割过户至乙方后,水峪煤业于盈利承诺期2020年10-12月、2021年和2022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13,491.15万元、59,715.89万元和59,715.89万元。
霍州煤电作为补偿义务人,对腾晖煤业在盈利承诺期实现的扣非净利润作出承诺。本次交易腾晖煤业于2020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交割过户至乙方后,腾晖煤业于盈利承诺期2020年10-12月、2021年和2022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3,517.69万元、27,678.64万元和27,678.64万元。
利润承诺期内各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将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水峪煤业、腾晖煤业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根据专项审计报告,利润承诺期内水峪煤业、腾晖煤业任意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少于相应年度承诺净利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其差额部分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水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K10269号),水峪煤业2021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7,079.53万元,高于2021年度承诺净利润数59,715.89万元,完成2021年度业绩承诺。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霍州煤电集团河津腾晖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K10248号),腾晖煤业2021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1,356.49万元,高于2021年度承诺净利润数27,678.64万元,完成2021年度业绩承诺。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月27日
(上接322版)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枣庄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00MA3CL90020
3、注册资本:200000.000000万
4、注册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民生路616号
5、法定代表人:杨建东
6、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7、营业期限:2016年11月10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运营,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财务咨询;担保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控股股东:枣庄市财政局持有90%股权。
(二)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末,枣庄财金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897,236,604.3元;净资产942,625,626.49元;营业收入24,390,291.09元;净利润12,634,341.1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枣庄财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借人:枣庄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借资金,乙方同意按期归还资金本金及利息。
1.借款金额
乙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大写伍亿元整。
2.借款期限
乙方借款期限为三个月,借款起止日期以《借款协议》载明的起止日为准。
3.借款利率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借款年化利率为8%,期限内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4.还款方式
乙方应于借款到期日以转账方式还本付息至甲方账户。
5.逾期责任
乙方没有按约定的还款时间将应还款项汇入甲方账户,视为逾期。逾期部分以尚未偿还的本息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违约金,由乙方偿还甲方。
6.借款用途
乙方借入资金用途为调剂资金余缺,需严格按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准许的用途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归还借款,并按照实际使用天数支付利息。
7.争议的解决
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枣庄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目的是丰元锂能用于调剂资金余缺,符合其生产运营的资金需要。枣庄财金为丰元锂能提供借款,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为丰元锂能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本次借款协议的签订不会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0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0),公司将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2年4月2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赵光辉先生《关于增加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提议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赵光辉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59,617,1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51%,上述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人主体资格、提案内容及提出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现对该通知进行补充更新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7日(周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20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11号楼 15楼丰元股份会议室。
9、鉴于近期新冠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各地风险等级与防疫政策存在差异,提醒拟参加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及时了解与遵守青岛市的相关防疫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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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1-10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11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1、2、3、4、5、7、10、11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1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赵光辉先生须回避表决;
3.上述议案6、8、9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议案2、6、8、10均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需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2年5月26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来信请寄:枣庄市台儿庄经济开发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77400 (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26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3:00一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11号楼 15楼丰元股份会议室
电话:0632-6611106 传真:0632-6611219
联系人:倪雯琴
4、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约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关于增加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
4、提案股东持股证明文件。
附件一: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05”
2.投票简称:“丰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7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份性质: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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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323版)
证券代码:000799 证券简称:酒鬼酒 公告编号:2022-07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7日前以电子邮件或短信息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视频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6人,实际参会监事6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严雪波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股份总额324,928,98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元(含税),共分配利润422,407,674元。公司2021年度不送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在审议本议案时,监事会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了公司重点控制活动的执行与监督充分、有效。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提交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12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8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99 证券简称:酒鬼酒 公告编号:2022-10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期限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120万元(未含差旅费),其中财务审计费用8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5万元。
天职国际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基本信息: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天职国际”)创立于 1988 年 12 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 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1 年 12 月 31 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13人。
天职国际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2.2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6.9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13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5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07亿元。
投资者保护能力: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诚信记录: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涉及人员 16 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2、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刘宇科,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1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2:陈志红,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军,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独立性: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对公司审计工作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反映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4、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