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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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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47,653,61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和主要产品

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于厨电行业。目前,公司已形成了以烟机、灶具、热水器等厨卫产品为核心,覆盖了以集成灶、洗碗机、蒸烤一体机为代表的新兴集成厨电类产品,延伸至全屋定制及净水器、壁挂炉等产品结构体系。未来,公司将不断完善智能产业布局,致力于成为全球高端品质厨房空间的引领者。

(2)行业发展变化及市场竞争格局

厨电行业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2021年,厨房电器整体市场恢复性增长,传统厨房电器增长乏力,新兴厨房电器成为市场主要增量来源。产品结构分化加剧,产品需求更趋高端化、集成化、智能化。销售渠道多元化加速形成。线上市场消费升级趋势明显,线下和线上的互动性更强;装修、家装市场份额持续提升。

(3)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品牌优势、技术优势、研发和营销资源优势突出。公司烟机、灶具、热水器等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前列。作为烟机、灶具国家标准的主笔单位,主导参与多项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起草修订,制定行业标准,助推行业规范化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各项经营工作,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精益化生产水平及生产效率;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层次以及多样性;积极开拓市场,扩大品牌知名度与影响力,推动企业稳健发展。

(1)聚焦高端化、时尚化、套系化的品牌定位,创新营销筑牢品牌口碑

2021年,公司围绕品牌高端化、时尚化、套系化的定位,持续以套系化+爆品为营销策略,致力打造年轻、时尚的专业厨电品牌形象。

(2)聚焦高质量经营,全链路多点突破,强化营销矩阵布局

线下渠道持续发力,实现库存、发货、销售良性循环。深度运营和精准营销,渠道和产品双轮驱动线上渠道业绩突破。深耕精装市场,稳步深挖战略客户。以核心优势加速布局集成产品市场,打造业绩增长新引擎。聚焦疫情防控,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助力实现企业全球化战略。

(3)聚焦创新驱动,升级优化产品平台化,迭代产品核心竞争力

公司坚持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以用户思维战略打造新产品,从关注产品上市到关注产品成功,从需求到产品、从产品到市场,开发策略→产品策略→销售策略→市场策略全链路有效打通,实现端到端的动态监控与闭环管理。

(4)聚焦智能制造与产能提升,升级核心主业

公司从生产组织优化、计划排产等方面持续改善优化生产。

(5)聚焦消费者,升级服务体系,形成口碑效应

公司秉持“以消费者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拓展多元化的服务能力。

(6)聚焦高效运营,持续组织变革,增强企业价值创造力

(7)多品牌协同发展,铸就广泛知名度和品牌优势

百得行稳致远,蓄势迸发,营业收入突破17亿元,同比增长38.95%。华帝家居凝聚品牌势能,全产业链、全员、全渠道提效。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潘叶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淑娴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潘叶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淑娴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9:30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丁云龙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叶江先生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年度报告》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1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章节。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丁云龙先生、孔繁敏先生、周谊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拟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内容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587,867,582.43元,同比增长28.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7,324,061.73元,同比下降49.1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5,587,867,582.4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7,324,061.73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2021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105,823,748.56元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582,374.8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086,927,135.94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505,156,171.46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目前总股本847,653,61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4,765,361.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符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报告对公司在股东、职工、供应商、客户、经销商等利益相关方权益保护、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社会公益等方面建立社会责任制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进行了详细阐述。报告全文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9、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10、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的议案》。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等因素,制订了《华帝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华帝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及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潘叶江先生、潘垣枝先生、潘浩标先生、潘锦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拟聘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1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征询公司股东意见,广泛搜寻适合公司的独立董事人选,并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后,提名丁云龙先生、孔繁敏先生、周谊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拟聘任的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同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1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5)。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召开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2021年度述职报告。

3、特别提示和说明

议案6-1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提案9-11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提案9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为4人,提案10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为3人,提案11应选股东代表监事人数为2人。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及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系人:罗莎

联系电话:0760-22839258

传真号码:0760-22839256(传真请注明“华帝股份2021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持股凭证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以信函、传真件、邮件进行登记,信函、传真、邮件须在2022年5月17日下午17: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传真、邮件方式至公司(请注明“华帝股份2021年度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35”,投票简称为“华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华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

委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股份的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议案1-9请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议案10-12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投票总数不得超过表决人拥有的选举票数。未填报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附件3: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9:30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许细妹女士主持,参加会议的监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举手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587,867,582.43元,同比增长28.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7,324,061.73元,同比下降49.1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截至目前总股本847,653,61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4,765,361.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的议案》。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等因素,制订了《华帝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华帝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陈惠芬女士、梁萍华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拟聘任的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莫泽璇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叶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6,922,2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5%。本次部分股份补充质押后,潘叶江先生累计质押股份为33,6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38.66%%,占公司总股本的3.96%。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股东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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