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17,924,1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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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有PE管道、BOPA薄膜和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
PE管道产品主要应用于燃气、给水等地下管网的建设。PE管道因其所具有的耐腐蚀性、耐磨性、低阻性、良好的柔性、施工安全方便和使用寿命长等优点而倍受青睐,已广泛应用于城镇燃气输送、给水、农业灌溉、矿山细颗粒固体输送以及油田、化工和邮电通讯等领域。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塑料管材的需求不断增加,在燃气、给排水等地下管网的建设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BOPA薄膜是近几年世界上发展较快的高档包装材料之一,已成为继BOPP、BOPET薄膜之后应用比重第三大的薄膜包装材料。BOPA薄膜的优异性能满足了人们对包装材料高阻隔性、高强度、高透明度、薄型化、轻量化以及极宽的温度使用范围(-60℃~150℃)的要求,主要用于食品包装,特别是耐蒸煮食品包装、油性食品包装、冷冻食品包装、液体调味品包装等,此外还广泛用于一般工业包装、医药包装、化妆洗涤用品包装和机械电子(如锂电池用铝塑封装膜、部分电子产品包装等)、家居产品(如真空收纳袋等)、气球装饰及部分粮食产品的包装等领域。
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应用于锂离子电池,包括新能源汽车锂电池、3C类锂离子电池、电动两轮车锂电池、储能及家用电器等。
(二)行业地位
目前,公司在PE管道产品和BOPA薄膜产品方面凭借其规模和技术优势已成为细分行业的领军企业,在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方面随着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不断提高和完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产品已进入国内、国际龙头企业。
(三)主要产品工艺流程
1、公司PE燃气、给水管道产品工艺流程:原料烘干→上料→挤出→真空定径→冷却→打印标识→牵引→切割→检验→入库
2、同步法拉伸BOPA薄膜工艺流程:上料→挤出(熔融塑化)→铸片→第一测厚仪→水处理→双向同步拉伸→冷却→第二测厚仪→切边→电晕处理→牵引→收卷→分切→包装→检验→入库
3、两步法拉伸BOPA薄膜工艺流程:上料→挤出(熔融塑化)→铸片→第一测厚仪→纵向拉伸→横向拉伸→冷却→第二测厚仪→切边→电晕处理→牵引→收卷→分切→包装→检验→入库
4、干法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工艺流程:原材料→流延→退火→复合→拉伸→分层→时效→分切→检验→包装入库
5、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工艺流程:原材料→挤出→铸片→拉伸→萃取→热定型→牵引→收卷→分切→检验→包装入库
(四)主要产品上下游产业链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原材料聚乙烯、聚丙烯、尼龙6切片等都属于石油化工行业下游产品。随着国内市场的快速发展,国外的原料供应商加大对中国市场投放量,原材料采购有多种选择且供应充足。PE管道产品主要为燃气和给水管道,下游客户主要为燃气运营商和水务公司;BOPA薄膜产品下游客户主要为彩印包装企业;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下游主要客户为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
(五)主要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所有产品均为自主生产,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即根据产品订单情况制订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
2、采购模式
公司设立有独立的采购部门,原材料主要根据产品生产计划、市场价格和库存情况等多渠道采购自主采购,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制度及内部控制流程管理。公司制定有《生产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制度》等,并且公司内控手册采购管理部分对物资采购管理、供应商管理、物资招标管理及采购付款等均制定了详细的内部控制流程,达到对各采购环节有效管控。
3、销售模式
目前,公司产品的销售模式主要为直销。公司与主要客户群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市场营销体系,产品在客户中拥有良好的信誉。
PE塑料管材产品的销售方面,公司专门设立了管道销售中心,专门负责公司管道产品的销售,建立了一支拥有丰富PE塑料管道产品销售经验的营销队伍,销售网络较为完善;BOPA薄膜产品的销售方面,公司薄膜事业部设立了市场部进行产品销售和营销管理工作。根据主要销售地域和彩印基地的分布,公司设立了区域市场部,分管不同区域市场,经过多年的市场经营,已经建立起了完善的销售网络;锂电池隔膜产品销售主要由隔膜科技成立的隔膜市场部负责。
4、研发模式
公司以“培育一批、推广一批、成熟一批”的理念,针对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结合市场技术发展情况,公司通过收集整理相关信息确定研发目标及方向并进行新产品立项,通过可行性分析论证后进行立项审批,以项目负责制形式制定研发设计流程、样品试制和检测、小批量生产,试生产验收通过后形成新产品技术标准和作业规范并正式投产,同时对研发成果采取申请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最终完成新产品研发流程。
(六)行业发展情况
1、在PE管道方面:
燃气管道方面:中共中央、国务院2021年1月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文件指出要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推进燃气下乡,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中提到提升天然气储备和调节能力。全面实行天然气购销合同管理,坚持合同化保供,加强供需市场调节,强化居民用气保障力度,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向,新增天然气量优先保障居民生活需要和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到2025年,全国集约布局的储气能力达到550亿~600亿立方米,占天然气消费量的比重约13%。
持续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推广热电联产改造和工业余热余压综合利用,逐步淘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小锅炉和散煤,鼓励公共机构、居民使用非燃煤高效供暖产品。力争到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散煤基本清零,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
从国家“十四五”的规划中能够得知,大气污染的防治,改善能源结构,加大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会作为一个长期的国策执行下去,也就是说燃气市场未来会保持一个相对理性、平稳的发展阶段。PE燃气管道作为我公司的主打产品和优势产品,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我们将坚定不移提高产品品质,优化服务,继续稳固现有市场地位,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
近期各大燃气集团公示2021年业绩:港华智慧能源(原港华燃气)销气量增长21%、华润燃气总销气量增长17.4%、新奥销气量增加22%,从国内燃气巨头看出,“双碳”目标驱动中国能源结构加快转型,天然气发展迎来历史新机遇。燃气公司的稳定、健康发展,给PE管道生产企业带来极大的信心。
给水管道方面:水利部近日印发《2022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中提到加快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按照“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明确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农村供水新标准,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力度。脱贫地区争取将符合条件的小型水源和农村供水工程建设项目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优先安排实施。实施稳定水源工程建设,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建设和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2022年年底前,全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进一步提升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的比例。
农村供水市场是我公司近几年重点跟踪项目,是民生工程,有足够大的市场规模,近几年我公司加大给水产品的市场拓展力度,从大型的水务集团作为切入点,着重给水市场的品牌建设,提高企业影响力。立足省内“江水置换”等重点工程,深耕农村供水市场,提升给水产品的销量,优化我公司产品的销售结构。
2、在BOPA薄膜方面:
2016-2020年,全球BOPA薄膜市场规模由27.13万吨增长至38.16万吨,复合增长率为8.91%。从需求分布情况来看,全球BOPA薄膜市场需求主要集中在亚太、欧美等人口聚集地区。其中,中国、日本等国家由于人口密集以及饮食结构特点等因素,占据了主要的市场份额。2020年全球BOPA薄膜市场需求中,中国市场占比为45.49%,日本市场占比为12.26%,亚太其他国家地区(除中国、日本)市场占比为21.35%,欧美市场占比为18.17%。预计2025年全球BOPA薄膜市场规模约57.90万吨,复合增长率为8.70%。(资料来源:卓创资讯网)
BOPA薄膜目前主要应用在食品包装方面,部分应用在工业、新能源锂电池、消费类包装等领域,随着我国对食品安全及环保要求不断提高,其中使用BOPA薄膜做基材的蒸煮袋的使用未来市场仍将会有较大增长。目前BOPA薄膜的主要产能集中在中国,故国外市场对中国产BOPA薄膜依赖性相对较高,出口量的不断增长也会有利于中国BOPA薄膜行业的发展。
目前BOPA薄膜的上、下游均有较快的发展,上游原材料膜级尼龙6切片的供应相对充足,能够保证行业快速发展需求,下游用户对BOPA薄膜的需求以每年10%以上的增长速度有利于行业内新增产能的消化吸收。
2021年国内BOPA薄膜市场需求继续稳步增长。新增产能主要是行业内近两年投产新生产线的产量逐渐增加,但也有部分厂家因其他原因导致产量略有降低。在BOPA薄膜产品国内外市场需求均有增长的情况下,全年市场整体好于预期,行业整体运营发展健康有序。
公司面对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通过对各条生产线的高效操控实现满产来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产品需求。同时公司2021年度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7,515.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年产38,000 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芜湖)”、“年产38,000 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沧州)”、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本次募集资金建设项目的实施有助于缓解目前公司BOPA薄膜产能不足的状况,扩大生产规模,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BOPA薄膜领域的优势地位,提升BOPA薄膜业务占公司主营业务的比重。
3、在锂离子电池隔膜方面:
作为绿色环保的二次电池,锂电池应用领域已从最早的小型消费类电子产品拓展至动力类、储能系统等新能源应用领域。近年来,随着消费类电子产品(主要包括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移动电源、摄影摄像设备、可穿戴设备等)的不断普及应用,以及新能源汽车、电动两轮车、电动船舶、电动叉车等动力类和储能系统领域应用的爆发式增长,我国锂电池隔膜市场快速增长。根据EVTANK统计数据,2014-2020年中国锂电池隔膜出货量自4.1亿平方米增长至38.7亿平方米,复合增长率为45.37%,其中湿法隔膜出货量自2014年的1.2亿平方米增长至2020年的27.2亿平方米,占比由2014年的29.27%提升至2020年的70.28%,湿法隔膜占比逐年提高;2020年我国隔膜出货量38.7亿平方米占全球出货量62.8亿平方米的61.62%,我国已成为锂电池隔膜的主要生产国。
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公布了2021年锂离子电池行业运行情况。2021年,我国锂离子电池行业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全行业实现持续快速增长,先进产品供给能力不断提高,有力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2021年我国锂离子电池产量324GWh,同比增长106%,其中消费、动力、储能型锂电池产量分别为72GWh、220GWh、32GWh,分别同比增长18%、165%、146%。
2021年,新能源汽车市场爆发式增长,全年产销量突破350万辆,市场渗透率达13%,随着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带动了锂电隔膜市场需求的增长。
由于新能源汽车终端需求提升,中国动力电池市场出货量达220GWH,同步增速超170%,下游其它细分领域如储能市场增速超100%,带动锂电隔膜出货量增长,据高工锂电统计,中国锂电2021年隔膜出货量78亿平,同比增长超100%。
随着新能源汽车及其它细分领域需求逐渐增加、国外市场出货量不断提升及短期内隔膜关键设备供需紧张,交付周期长的影响,2022年隔膜新增产能有限,所以预计2022-2023年隔膜供应趋于紧张。
为缓解公司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产能限制问题,2021年度公司对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投资扩产4亿平方米,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中,项目建成达产后将有利于提高公司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的规模效应和市场占有率,增强产品行业竞争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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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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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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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产品投资扩产情况
公司于2021年05月19日披露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亿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1-026),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亿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投资扩产,有利于提高公司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的规模效应和市场占有率,增强产品行业竞争力。
公司于2021年06月30日披露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1-029),公司投资建设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BOPA薄膜)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以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BOPA薄膜产品的投资扩产,有利于提高公司BOPA薄膜产品的产能,以满足市场日益增长的需求,有助于提高公司BOPA薄膜产品市场占有率、品牌形象和产品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
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披露了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建设“年产38,000 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芜湖)”、“年产38,000 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沧州)”。
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披露了《关于孙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亿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1-049),公司再次投资建设年产2亿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投资扩产,将进一步提高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的规模效应。
目前上述BOPA薄膜以及锂离子电池隔膜扩产项目均在建设实施中。
(二)公司业务整合、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及进展情况
锂离子电池隔膜业务是公司重点布局业务领域。近十多年来,公司持续致力于锂离子电池隔膜的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已成为可以同时生产干法隔膜、湿法隔膜以及涂布改性隔膜的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企业。为有效整合公司锂离子电池隔膜业务资源,加强业务协同,更好地提升公司锂离子电池隔膜业务板块的集中统一管理,公司将所持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90%股权和德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增资方式注入子公司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隔膜科技”),将公司锂离子电池隔膜相关业务和资产整体调整至隔膜科技架构内运营并管理。此外,为进一步满足隔膜科技资本金需求,公司以货币出资方式对隔膜科技进行增资。
同时,为锂离子电池隔膜业务发展进一步赋能,充分调动公司及子公司隔膜科技经营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稳定和吸引人才,促进隔膜科技及其子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并满足隔膜科技一部分资本金需求,公司在隔膜科技实施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以及隔膜科技(含其子公司)核心经营管理人员、技术研发人员和业务骨干。
截至2021年12月28日,上述业务整合以及增资扩股事项已全部办理完成,增资后隔膜科技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至55,000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12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2021年12月17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业务整合、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65 号)。
(三)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披露了《沧州明珠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以及沧州明珠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7,515.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芜湖)”、“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沧州)”、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本次募集资金建设项目的实施有助于缓解目前公司BOPA薄膜产能不足的状况,扩大生产规模,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BOPA薄膜领域的优势地位,提升BOPA薄膜业务占公司主营业务的比重。近年来,公司主要通过自身积累和银行借款的方式解决公司新增产能的资金问题。随着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对营运资金需求量有所增长,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有利于解决公司产能扩张带来的资金短缺,也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和财务状况,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财务稳健性,提升公司未来融资能力,为公司抓住市场发展中的新机遇奠定良好的基础。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于2021年10月22日披露的《沧州明珠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于2021年12月13日发布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2022年1月11日、2022年2月24日以及2022年3月9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目前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正在审核进行中,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宏伟
2022年04月28日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2-018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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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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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报告期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5,862,022.14元,增幅31.59%,主要原因是应收保证金增加所致。
2.本报告期合同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32,311,764.54元,降幅50.80%,主要原因是年底质保金余额本期已部分收回所致。
3.本报告期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4,777,432.22元,降幅35.86%,主要原因是本期应付票据到期较多所致。
4.本报告期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29,261,089.09元,降幅50.80%,主要原因是2021年计提的年终奖在2022年初发放所致。
5.本报告期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7,664,017.25元,降幅30.34%,主要原因是当期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金额较多所致。
6.本报告期应付利息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550,341.39元,期初为0.00元,主要原因是借款、进口押汇产生的利息所致。
7.本报告期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1,180,722.68元,变动幅度61.0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权益法确认沧州银行其他综合收益减少所致。
8.本报告期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1,917,425.13元,增幅37.3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应交增值税金额比去年同期提高,影响计提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增加较多所致。
9.本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312,946.04元,增幅108.51%,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贴现利息支出、贷款利息支出较多所致。
10.本报告期利息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358,330.02元,增幅57.8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贴现利息支出、贷款利息支出较多所致。
11.本报告期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525,124.24元,增幅171.1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2.本报告期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4,333,832.68元,增幅82.65%,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收到的财政补贴款较多,同时去年收到的补贴本报告期进行摊销金额较大所致。
13.本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金额为0.00元,降幅10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无衍生工具,无需调整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所致。
14.本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681,461.06元,去年同期金额为0.00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对金融工具计提减值所致。
15.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8,403,676.87元,去年同期金额为0.00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对存货、合同资产计提减值所致
16.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76,748.84元,增幅638.5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接受捐赠收入所致。
17.本报告期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53,954.25元,增幅91.15%,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所致。
18.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751,635.54元,降幅38.98%,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所致。
19.本报告期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57,564,937.82元,降幅46.50%;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7,442,143.23元,降幅46.41%;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52,690,507.69元,降幅47.2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52,027,101.97元,降幅47.11%,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受疫情影响公司各类产品的销量均有所下降,销售收入减少,同时本报告期计提了减值损失所致。
20.本报告期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907,702.80元,降幅31.99%,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多所致。
21.本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91,654,763.37元,增幅31.98%,主要原因是购买原材料支付的现金较多所致。
22.本报告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73,800,000.00元,上年同期金额为0.00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转让沧州银行股权收到的转让款所致。
23.本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3,800.00元,增幅305.2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4.本报告期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59,751,487.78元,增幅1,730.3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年产4亿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及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预付设备款支付的现金较多所致。
25.本报告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82,109,200.00元,增幅30.3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偿还借款增加所致。
26.本报告期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256,276.31元,增幅66.51%,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贴现利息现金流出较多所致。
27.本报告期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60,831.28元,上年同期金额为0.00元,主要原因是因执行新租赁准则承租方支付的租金产生的现金流出所致。
28.本报告期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减少343,626.26元,降幅121.09%,主要原因是汇率变动所致。
注:上述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分析中的“本报告期”指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披露了《沧州明珠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以及沧州明珠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37,515.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年产38,000 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芜湖)”、“年产38,000 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沧州)”、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本次募集资金建设项目的实施有助于缓解目前公司BOPA薄膜产能不足的状况,扩大生产规模,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BOPA薄膜领域的优势地位,提升BOPA薄膜业务占公司主营业务的比重。近年来,公司主要通过自身积累和银行借款的方式解决公司新增产能的资金问题。随着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对营运资金需求量有所增长,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有利于解决公司产能扩张带来的资金短缺,也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和财务状况,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财务稳健性,提升公司未来融资能力,为公司抓住市场发展中的新机遇奠定良好的基础。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于2021年10月22日披露的《沧州明珠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于2021年12月13日发布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2022年1月11日、2022年2月24日以及2022年3月9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目前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正在审核进行中,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陈宏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庆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彬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陈宏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庆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彬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2-016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现场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9:3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通讯表决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上午12:00。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其中,现场投票表决董事六名,通讯表决董事三名,采用通讯表决的董事分别是迟国敬、李林、陆宇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宏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2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迟国敬、李林、陆宇建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详见2022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17,924,1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70,896,209.95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要求,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符合证监会有关现金分红的政策。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2022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2-017号。监事会对此发表的审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1年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2021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2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2-018号。《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详见2022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2022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2-019号。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等2022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租入资产、出租资产、接受劳务、提供劳务、采购商品、销售商品和存款利息及手续费等交易,预计2022年总金额不超过2,215.32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于桂亭、赵如奇、丁圣沧、陈宏伟、于增胜、于韶华回避表决。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2022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2-020号。监事会对此发表的审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办理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2022年一2023年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北省分行、光大银行沧州分行、交通银行沧州分行、兴业银行沧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荣昌支行、齐鲁银行德州分行、中国银行芜湖市分行、中信银行沧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花旗银行北京分行、徽商银行芜湖分行、德州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沧州分行、河北银行沧州分行、沧州银行、河北沧州农村商业银行、沧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平安银行石家庄分行、浦东发展银行沧州分行、张家口银行沧州分行、渤海银行沧州分行、招商银行石家庄分行等申请4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承兑汇票、云信业务、信用证、进口押汇、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流动资金贷款、应收账款保理、固定资产贷款、外汇衍生品、跨境融资、质押贷款等业务。公司最终办理的授信额度以银行批准的额度为准。
为确保资金需求,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授信额度内签署有关银行授信手续,并授权签署相关的银行借款与资产抵押合同或文件等手续。授权期限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合并范围下属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需要,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2022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及合并范围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累计担保额度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5,000万元。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2022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2-021号。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详见2022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2-022号。《沧州明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详见2022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22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2-023号。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2022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2-024号。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西安捷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捷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详见2022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2-025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监事会审核意见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事前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监事会对此发表的审查意见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2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2-026号。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2-026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5月19日(周四)下午14:30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规合法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5月1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现场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永济西路77号明珠大厦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及编码如下表: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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