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3 证券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化学电源、新能源储能、动力电池、燃料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要产品涵盖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锂离子电池、燃料电池三大品类。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分为自主品牌模式和ODM模式,ODM模式由公司根据客户的规格和要求,设计和生产产品,销售的产品使用客户指定合法的品牌商标。报告期内,公司在一直努力推行自主品牌发展战略。公司在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为通讯、电动交通工具、储能、电力、UPS、IDC数据中心等行业领域的客户,提供完善的电源产品应用与技术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基于铅酸电池产品逐渐被锂电池产品取代的时代背景,公司会主动引导原有的铅酸需求用户向锂电池方向转移,但是铅酸目前作为为公司提供最大收入的业务板块,公司依旧会牢牢把握铅酸电池业务。锂电池业务作为公司近年来的利润主要增长点,公司一直在大力开拓锂电池下游新客户,除部分客户为原有铅酸电池业务客户转化外,锂电池板块绝大部分收入来自新开拓的客户。未来公司将在稳定原有铅酸业务板块的基础上,继续大力拓展公司锂电池业务板块的产品及客户资源,为公司未来业务增长提供动力。公司是京山落实荆门市“十四五”规划,争创全国氢能源产业示范市,重点招引的“回归经济”领军企业。自2020年6月16日签订投资协议以来,历经一年半的时间,公司于2021年11月项目一期实现投产,二期项目启动开工。湖北雄韬锂电将作为公司新的增长点,为雄韬集团在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上做出新的巨大贡献。
氢燃料电池方面,在氢能产业链上已完成制氢、膜电极、燃料电池电堆、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整车运营等关键环节的卡位布局。同时公司已经在低载铂量催化剂、膜电极、铝制氢等各个领域自行投入研发,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氢燃料电池汽车的运行离不开锂电池,通过氢燃料电池和锂电池的结合,深度分析、仿真及不断测试,可以将氢耗降到极致。公司同时拥有氢燃料电池和锂电池双方的优秀产品打造能力,公司努力将两种产品及控制策略上结合起来,可以实现包括软件、控制算法方面的高度集成,增加公司竞争力。
目前雄韬氢雄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涵盖VISH和VISTAH两个系列,功率覆盖52-130kW,已匹配20款燃料电池客车、49款燃料电池卡车/底盘和5款工程机械领域应用车型进入工信部公告目录,现有包括公交、重卡、物流合计240辆燃料电池车已投入示范运营,运营里程超过1000万公里,另有118辆燃料电池车正在交付中。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及雄韬锂电收到了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及雄韬锂电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将享受连续三年(2020年-2022年)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以1,500万元人民币价格向淮安信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武汉理工氢电科技有限公司4%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武汉理工氢电科技有限公司46.07%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本次交易有助于充足公司经营流动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经营流动性,优化财务结构,提高盈利水平,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公司是京山落实荆门市“十四五”规划,争创全国氢能源产业示范市,重点招引的“回归经济”领军企业。自2020年6月16日签订投资协议以来,历经一年半的时间,公司于2021年11月项目一期实现投产,二期项目启动开工。湖北雄韬锂电将作为公司新的增长点,为雄韬集团在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上做出新的巨大贡献。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9:30以通信形式及现场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21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华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总结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且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1,027.88万元,同比上升22.1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一42,165.26万元,同比下降652.8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聘请专业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2,165.26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604.84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止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978.58万元。
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拟在2022年度向深圳市恒润禾实业有限公司采购纸箱、端子配件,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2,000万元。同意拟在2022年度向关联方湖北雄瑞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采购隔板及设备,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关联董事张华农、徐可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鉴于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为 “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其他募投项目保持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将已实施完毕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开发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5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公司将存放于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五里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并授权董事会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五里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王克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克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王克田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拟聘任唐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现提议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相应的变更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议案:
1、《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8、《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2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21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英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最大程度的保障了全体股东权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恒润禾实业有限公司、湖北雄瑞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的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经审查,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账户有利于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此次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将存放于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五里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并授权董事会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五里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2021年,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并签订相应《监管协议》并严格管理该资金的使用,没有发生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预案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现将该议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聘请专业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2,165.26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604.84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止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978.58万元。
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业绩亏损,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
综上,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态势以及公司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定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的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请董事会将上述预案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制定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下转342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应收款项融资变动主要系票据到期所致;
2、 长期应收款变动主要系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所致;
3、 在建工程变动主要系本期在建工程转固所致;
4、 无形资产变动主要系本期购买土地所致;
5、 交易性金融负债变动主要系新增借款所致;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主要系长期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所致;
7、 长期借款变动主要系本期新增借款所致;
8、销售费用变动主要系运输费调整至营业成本所致;
9、税金及附加变动主要系本期计提的税金及附加增加所致;
10、财务费用变动主要系本期借款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11、信用减值损失变动主要系本期收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12、营业利润变动主要系本期参股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大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克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宏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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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王克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宏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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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33 证券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