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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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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57版)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2-031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启技术”)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该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66,900,415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89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56,236,690.0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37,763,309.96元。该等募集资金于2017年1月23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17]8号)。

根据光启技术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含发行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产业化运营中心网络建设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议案》,将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所属子公司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所属孙公司保定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同时将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进行部分调减,调减资金转投新建的“产业化运营中心网络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运营中心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变更后的投资计划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9年,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募投项目变更的相关议案,公司终止了产业化项目,项目终止后结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投资新设募投项目,部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剩余未做变更部分,公司会尽快找到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项目,并在履行必要程序后使用,暂未确定用途的募集资金存于募集资金专户。本次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终止产业化项目后未做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216,309.66万元,将在募集资金专户中进行存储和管理。

2019年10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信息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2021年4月,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2023年12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持续督导机构、募集资金存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2021年4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2年4 月25日,公司已将人民币5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鉴于募集资金的使用需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逐步支付投资款项,预计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性闲置。随着公司业务及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显著增加。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股东收益,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投资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本次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按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3.70%计算,一年可为公司减少财务费用约人民币1,850万元,从而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经营效益。因此,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合理和必要的。

五、公司说明与承诺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前,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4、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按期归还前次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0万元。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此次批准的计划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没有超过12个月;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用途与主营业务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对光启技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2-032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启技术”)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第170号)的要求,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一)由于未及时了解和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及转换状态,同时业务部门也未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导致公司子公司浙江龙生汽车部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生科技”)2019年度报表中,未将玉龙大厦从固定资产中重分类为投资性房地产列示;同时,财务人员未按规定在整个租赁期内合理确认租赁收入。以上导致公司2019年年报中投资性房地产列报不准确及租赁收入确认不准确。

(二)公司子公司龙生科技对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全部终止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相关条款规定。

二、会计差错更正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将玉龙大厦从固定资产中重分类为投资性房地产不影响2019年的资产总额,相应折旧与摊销的重分类也不影响利润总额,现金流量;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会计处理的更正,不影响损益及现金流量。

其他科目的变动影响如下:

单位:元

上述调整对公司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中的资产、收入以及损益影响较小,均低于资产及收入的0.5%。不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公司经营业绩和关键财务指标的判断。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差错属于不重要的前期差错,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公司已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在2021年年报中进行了调整。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关于更正事项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上述会计差错的调整是恰当、合理的。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六、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2-033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特制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本方案。

二、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适用期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的薪酬

(1)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未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不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18万元/年。

2、公司监事的薪酬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未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不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五、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的管理职务的薪酬分为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为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公司将根据每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考核发放。

2、公司独立董事岗位津贴为税前18万元/年,其津贴每年按月发放。独立董事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按公司规定报销。

3、薪酬/津贴均为税前,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4、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解聘、辞职等原因离职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5、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2-034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启技术”)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产业化运营中心网络建设项目” (以下简称“运营中心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2023年12月。该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7号)核准,光启技术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66,900,415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89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56,236,690.0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37,763,309.96元。该等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月23日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字[2017]8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本次募集资金(含发行费用)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产业化运营中心网络建设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对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内容和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进行了变更,并将上述产业化项目调减的募集资金投向拟新建的运营中心项目和信息化项目。

根据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募投项目变更的相关议案,公司终止了产业化项目。项目终止后结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投资新设募投项目,部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剩余未做变更部分,公司会尽快找到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项目,并在履行必要程序后使用,暂未确定用途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经过上述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终止产业化项目后未做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216,309.66万元,将在募集资金专户中进行存储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运营中心项目建设主要为在光启技术运营总部、全国重点产业化基地和中心节点城市新扩建展示、营销、服务、研发、物流中心网络,增强光启技术客户服务的核心能力、实现光启技术营销服务体系的全国化布局。信息化项目主要包括公司及所属相关子公司、孙公司信息系统的建设及IT配套基础支撑设施的建设,实现办公自动化、企业资源计划管理、供应链关系管理、客户关系管理、产品生命周期管理、制造执行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的智能化。

运营中心项目、信息化项目为公司产业化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的配套项目。公司原产业化项目已于2019年5月终止,并在顺德以及沈阳分别新设了709基地、沈阳项目作为公司超材料尖端装备产业化的生产基地。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因为地铁施工影响,导致项目拟租赁房屋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1年4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2023年12月。

基于公司产业化项目以及研发中心项目的变更调整,服务于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管理运作的运营中心项目及信息化项目亦需作出相应调整。

综上,经过谨慎研究,公司运营中心项目及信息化项目拟延长至2023年12月交付使用。本次调整未改变该项目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

四、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募投项目“运营中心项目”和“信息化项目”实施期限延期事宜,是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未发生变化。本次延期,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事宜是公司基于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将运营中心项目及信息化项目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事宜,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将运营中心项目及信息化项目延期到2023年12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该等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运营中心项目”和“信息化项目”延期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运营中心项目及信息化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2-035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注:因新增条款导致《公司章程》全文中引用条款所涉及条款编号变化的内容将同步变更。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后续章程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2-036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收购境外少数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收购境外少数股权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股权收购事项概述

2020年5月2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Fiber Network Limited、Innovation Planet Limited和Galaxy Giant Limited的下属子公司10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Hyalroute Communication Group Limited合计7.52%的股权,交易对价26,312.18万美元,并与交易对手方签署了带生效条件的《股权买卖协议》,需要交易涉及的相关议案(包括交易本身以及募集资金变更等)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相关议案原拟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6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鉴于本次现金收购股权事宜属于跨境收购,涉及的事项以及程序较多,公司尚需对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进一步补充与完善。鉴于上述变化,经公司董事会慎重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协商,决定中止本次收购项目,并取消拟于2020年6月10日召开的审议本次交易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终止收购事项说明

公司2020年拟使用产业化项目终止后结余的未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收购该境外少数股权,收购事宜于2020年6月中止。自中止本次收购项目后,公司紧跟国家战略布局,聚焦超材料尖端装备业务的主航道,同相关各方就股权收购事宜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洽谈,由于项目标的主要经营所在国的政治局势出现了较大变化,政策风险加剧,外部宏观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等主客观条件的原因,交易各方未能就本次收购事项达成最终共识。近日,经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公司决定正式终止本次股权收购事项。

针对产业化项目终止后结余的未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公司管理层将基于当前承担的重点型号的明确的研发生产任务,尽快完成变更,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严格按照规定在定期报告中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展。

三、终止本次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向交易对方支付任何款项,且《股权买卖协议》未正式生效,本次股权收购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2-038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年度

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下转35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