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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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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43,382,76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自主研发并专业制造橡套类电线电缆的企业,主要从事电气设备和特种装备配套电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包括空调连接线组件、小家电配线组件、特种装备电缆、通信装备组件,并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机器人、风力发电、海洋工程、港口机械、建筑机械、造船业、电动工具、仪器仪表、汽车、照明、户外设备等领域以及通信用数字传输设备、通信基站天线、5G基站天线、RRU及BBU及相关通信设备。报告期内,公司利用增资扩股收购上海艾姆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5%股权,目前,该公司对新能源充电系统开展研究与开发。

(二)公司的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橡套类电线电缆,包括空调连接线组件、小家电配线组件、特种装备电缆、通信装备组件。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公司发行的“日丰转债”由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进行相关评级工作。根据中证鹏元于2021 年6月出具的《2021年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1】跟踪第【642】号01),公司的主体用等级为 AA- ,评级展望为稳定;“日丰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 。(详见2021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跟踪评级报告》)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母公司报表期末累积未分配利润为506,748,523.06元,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6,682,827.8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29,922,537.17元,2021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6,794,369.48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06,748,523.06元。

二、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1年年度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共计拟分配利润共计24,338,276元。同时,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16,397,588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份分红总额。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制度。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2021年经营业绩的基础上制定的,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请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按时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有关工作提出了积极建议,工作质量及服务表现良好。公司认为华兴具备上市公司审计资格,经验丰富,诚信记录良好,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年度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现拟继续聘请华兴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59名、注册会计师304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5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1,455.9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070.2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1,593.37万元。2021年度为7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8,495.43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项目

项目合伙人:洪文伟,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余佳,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杭,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洪文伟、签字注册会计师余佳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杭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洪文伟、签字注册会计师余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杭,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20万元(不含税)。

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2年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确保审计质量,客观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严格履行了双方审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为公司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鉴证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票,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2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5、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使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

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的议案》,关联董事冯就景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上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以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1年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向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农业银行等多家银行相关分支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先生无偿为此银行融资(包括保理融资)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总额为不超过20亿元。

二、本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整体筹划需要,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便于公司及子公司各项经营业务的开展,2022年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拟继续向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光大银行等多家银行相关分支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总额不超过人民2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本年度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先生拟为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四、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信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在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同意2022年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拟继续向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光大银行等多家银行相关分支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先生为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同意2022年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拟继续向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光大银行等多家银行相关分支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先生为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先生为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日丰股份本次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本次交易尚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对日丰股份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下转362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拟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6,368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9.736元/股。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451,438.848元。2022年3月23日,该议案获得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4月18日完成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43,341,080股。

2、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等有关条款规定,在“日丰转债”计息期间内,每年付息一次。2022年3月22日按面值支付第一年利息,每10张“日丰转债”(面值1,000元)利息为3.00元(含税)。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冯就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海威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林林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冯就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海威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林林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4月27日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