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81版)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7、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17.1《选举苗茂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2《选举杨庆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3《选举匡双礼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6个月,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2年4月14日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5,220.8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内容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9、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1.5万吨/年酚醛树脂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投资建设5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等项目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2×10万吨/年蒽油深加工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投资建设5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等项目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1、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5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投资建设5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等项目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2、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3、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24.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4.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4.3《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24.4《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24.5《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24.6《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将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债券代码:128014 债券简称:永东转债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至2022年5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15:00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山西省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永东股份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授信手续的议案》;
11、审议《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4、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6、审议《关于投资建设1.5万吨/年酚醛树脂项目的议案》;
17、审议《关于投资建设2×10万吨/年蒽油深加工项目的议案》;
18、审议《关于投资建设5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的议案》;
19、审议《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2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20.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0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1、逐项审议《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21.01《选举苗茂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02《选举杨庆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03《选举匡双礼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将对前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其中,前述议案5,15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1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投票表决时予以回避。议案22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注: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1年年度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 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 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
2、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5月1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3、会议登记地点:山西省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永东股份公司二楼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巍 贾璐
电子邮件:zqb@sxydhg.com
联系电话:0359-5662069
联系传真:0359-5662095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753”,投票简称为“永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至2022年5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5:00召开的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同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数量: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债券代码:128014 债券简称:永东转债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毛肖佳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充分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结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2021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2021年公司支付给监事的薪酬总额为40.61万元(税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6个月,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4、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拟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的合法权益。此次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订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其制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此次对《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债券代码:128014 债券简称:永东转债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再融资类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6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105,261.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7.60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9,999,983.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323,396.23元(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499,403.7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1,676,587.37元。
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稷山县支行04531001040025740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验字(2019)第01008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说明:上述募集资金余额包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3,950.0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47,904,102.61元,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99,205,507.8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专户管理。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稷山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本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且对募集资金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稷山县支行04531001040025740账户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9,239,147.70元(包含扣除手续费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14,966,662.94元)。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未到期理财产品额度在不超过6亿元前提下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3,950.00万元。本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应披露未披露等违反规定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债券代码:128014 债券简称:永东转债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17,340,480.8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922,514,876.9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1,734,048.09元,提取支付普通股股利31,912,263.8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76,209,045.82元。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并报表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17,162,743.9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921,991,577.1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1,734,048.09元,提取支付普通股股利31,912,263.8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75,508,009.09元。
综合考虑2021年度的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充分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董事会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鉴于公司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可能存在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引起的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拟以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债券代码:128014 债券简称:永东转债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2年度与山西稷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稷山农商行”)发生日常的存取款及其产生的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支出等关联交易,单日最高余额控制在1.5亿元人民币以内。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上表存取款及其产生的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支出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为:2021年度与关联人实际发生的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的合计金额除以公司2021年度全部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的合计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名称:山西稷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运城市稷山县城稷峰东街53号
法定代表人:史永民
注册资本:伍亿伍仟万圆整
成立日期:1995年4月1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824113869941B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稷山农商行经审计的总资产8,173,123,236.18元,净资产741,186,267.42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1,533,520.20元,净利润65,530,876.56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张巍女士的配偶肖文东先生在稷山农商行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稷山农商行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2021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营状况分析,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优良,出现无法正常履约的可能性极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2022年度将与稷山农商行发生日常存取款及其产生的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支出等关联交易,单日最高余额控制在1.5亿元人民币以内。
公司对关联交易采取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公平市场价格,充分保护各方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稷山农商行开展存取款业务符合公司日常资金管理需要,为公司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支持、服务,相关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巍女士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与稷山农商行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的2022年与稷山农商行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债券代码:128014 债券简称:永东转债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未到期理财产品额度在不超过3亿元前提下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决议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保本型,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应为商业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授权事宜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为提高效率,提请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及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名称、发行主体、类型、额度、期限、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预计的年化收益率(如有)、实现保本的风险控制措施等。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投资理财的产品均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严格地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为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关于投资理财的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本保荐机构查阅了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涉及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有关文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永东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使用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滚动使用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债券代码:128014 债券简称:永东转债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理财产品额度在不超过2亿元前提下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决议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不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四)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授权事宜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为提高效率,提请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及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名称、发行主体、类型、额度、期限、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预计的年化收益率(如有)、风险控制措施等。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的投资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为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关于投资理财的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下转38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