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90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的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八)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2022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在保障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三晖电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2、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3、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综上,民生证券对三晖电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
2、《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2-021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2、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3、投资额度: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4、投资期限: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投资品种: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产品。
6、实施方式:在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投入,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人为操作失误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正常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在满足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
2、《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2-022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背景
公司2021年度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将陆续到期,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积极拓宽资金渠道、补充流动资金,增强公司可持续性发展能力,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2022年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
公司在取得银行综合授信后,将视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借款、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质押、履约保函、信用证等业务。
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取得一定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意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1、《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9日
(上接391版)
经认真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及实际经营资金需求等因素做出的客观判断,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永新、石磊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经营的需要,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1,053.07万元。《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止。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9、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10、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合计为180万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持续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及竞争壁垒,引领行业科技、研发、培训、服务的革新和升级,推进公司职业教育产品服务迈向3.0版本的升级改造,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四道口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前门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金额以各金融机构审批的结果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
本次银行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14、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期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择期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议案内容、股东大会时间、地点等信息以实际公告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二、备查文件
1、《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2-043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共3份。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红卫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核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重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相关资料及决策程序进行了认真核查,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本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开展,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与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相适应。本薪酬方案充分体现了公司现有薪酬管理体系的激励约束机制,可以有效地激励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长远的经营发展。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2-034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96,624,935.6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522,745.53元及权益法调整留存收益-700.17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8,102,890.25元。
鉴于公司2021年度亏损且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短期经营状况,结合宏观经济环境、新冠疫情等突发情况下经营资金周转安排,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度业绩亏损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为负,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短期经营状况,结合宏观经济环境、新冠疫情等突发情况下经营资金周转安排,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度亏损且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充分考虑公司正常经营和未来可持续发展,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21年度亏损,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充分考虑公司正常经营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做出的客观判断,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执行。本次《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4、《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2-036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止。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安全资金存量高效运作,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提升资金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包括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债券(国债、公司债、企业债、政府债券等)、货币型基金等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4、现金管理期限
使用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5、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6、现金管理授权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审议程序
1、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在投资理财项目实施前,公司资金部负责对拟投资理财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可行性分析、风险评估,并上报公司管理层;投资项目开始实施后,资金部负责投资理财项目的运作和管理,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投资盈亏情况。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项目的审计与监督。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可以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现金管理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通过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避免理财产品政策性、操作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公司通过与银行等合格金融机构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自有资金状况和理财产品的收益及风险情况,审慎开展现金管理事宜。
(一)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公司投资的现金管理产品有一定的投资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将做好投资理财产品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2)公司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独立董事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内部审计部核实的基础上,必要时由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投资理财资金的专项审计。
(3)监事会定期或不定期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2)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3)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分人保管,并定期进行修改;
(4)负责投资的相关人员离职的,应在第一时间修改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经仔细研究,基于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就此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相对充裕,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止。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2-037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持续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及竞争壁垒,引领行业科技、研发、培训、服务的革新和升级,推进公司职业教育产品服务迈向3.0版本的升级改造,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四道口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前门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金额以各金融机构审批的结果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
本次银行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公司将以规范有效的投资评估及资金使用管理体系,保障相关授信资金得到恰当使用。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全权办理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子公司分别承担。
二、备查文件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2-041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下午15:00一17:00在全景网路演互动平台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办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李永新先生,独立董事张轩铭先生,财务总监罗雪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桂红植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10日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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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2-045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
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鲁忠芳女士通知,获悉鲁忠芳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鲁忠芳女士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30,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1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9%,对应融资余额0万元;鲁忠芳女士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1,327,543,359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52.05%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1.52%,对应融资余额298,000万元。
李永新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443,1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39.1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19%,对应融资余额69,000万元;李永新先生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对应融资余额0万元。
3、鲁忠芳女士、李永新先生最近一年又一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5、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除存在质押情形外,不存在其他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更正事项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因工作人员笔误,将公告中的质押到期日书写错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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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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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对上述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2-038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的薪酬方案如下:
1、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薪酬为每年12万元(含税);
2、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3、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4、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水平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不进行考核,按月度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薪酬方案的制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的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与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相适应。本薪酬方案充分体现了公司现有薪酬管理体系的激励约束机制,可以有效地激励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长远的经营发展。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2-039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职国际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合计为180万元人民币。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3人。
天职国际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2.2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6.9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13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5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0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16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周百鸣,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李强,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姚俭方,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80.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60.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0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计。
我们对上述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计,并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计。
四、报备文件
1、《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2-040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择期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期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择期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议案内容、股东大会时间、地点等信息以实际公告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