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10版)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二一年度监事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2-2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及附件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现将拟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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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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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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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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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其他章节条款序号相应顺延。
以上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2-3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2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九人,实际表决的董事九人。
会议由董事长冉云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与会董事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二〇二二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2-3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2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三人,实际表决的监事三人。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金鹏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与会监事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二〇二二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保证二〇二二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二〇二二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谨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一)二〇二二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二〇二二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事项;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二〇二二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2-2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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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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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柒拾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叁拾万元,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定价原则为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费用上涨壹拾伍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二〇二二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柒拾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叁拾万元,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请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请公司二〇二二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核查了必要的文件资料,沟通掌握了其他相关信息,并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二〇二一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二〇二一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了年审机构的工作职责,对公司年度财务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进行了全面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表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及专业胜任能力,能够较好地完成审计任务;本次审计机构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我们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柒拾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叁拾万元,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二〇二二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2-2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基金”),注册资本为3.6 亿元人民币,本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与本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国金基金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涌金投资”)系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8.24%的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涌金(集团)有限公司系一致行动人,与本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涌金投资持有国金基金7%的股权。
●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基金管理业务的发展,做大做强基金管理业务,有效发挥基金管理业务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协同支持,提升公司客户服务能力以及市场竞争水平,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涌金投资收购其持有国金基金2%的股权,收购金额不超过800万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国金基金51%的股权,国金基金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涌金投资系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与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涌金(集团)有限公司系一致行动人,与本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公司董事赵煜先生担任涌金投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涌金投资属于公司关联方,因此公司向涌金投资收购其持有国金基金2%的股权事宜构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含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涌金投资累计发生交易金额为591,691.56元(母公司口径,未经审计),本次交易金额合计为不超过8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下。
●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项议案。此项交易无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基金”),注册资本为3.6亿元人民币,本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与本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国金基金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涌金投资”)系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8.24%的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涌金(集团)有限公司系一致行动人。涌金投资持有国金基金7%的股权。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基金管理业务的发展,做大做强基金管理业务,有效发挥基金管理业务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协同支持,提升公司客户服务能力以及市场竞争水平,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涌金投资收购其持有国金基金2%的股权,收购金额不超过800万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国金基金51%的股权,国金基金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涌金投资系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与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涌金(集团)有限公司系一致行动人,与本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公司董事赵煜先生担任涌金投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涌金投资属于公司关联方,因此公司向涌金投资收购其持有国金基金2%的股权事宜构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含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涌金投资累计发生交易金额为591,691.56元(母公司口径,未经审计),本次交易金额合计为不超过8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下。
本次交易涉及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交易金额等指标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之情形,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下转4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