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25版)

八、《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新建年产200万台大冰箱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提升海尔冰箱在国内市场持续高质量的增长,优化在国内的供应链布局,进一步增强在山东、西南、华中地区的市场竞争力,实现在山东、西南、华中市场的快速增长,公司拟通过新设子公司在青岛胶州九龙工业区投资建设年产200万台大冰箱项目,预计总投资人民币30.7亿元,预计投资静态回收期4.2年。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新建年产200万台大冰箱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0。

九、《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受益人李华刚、解居志两名董事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十、《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受益人李华刚、解居志两名董事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十一、《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D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D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证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授权董事会依据《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二)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需的全部事宜;

(三)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和激励对象是否符合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需的全部事宜;

(四)授权董事会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情形发生时,对股票期权数量或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授权董事会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等事项或激励对象发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离职、调离、退休、死亡等特殊情形时,处理激励对象获授的已行权或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包括不限于注销相关期权;

(六)授权董事会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

(七)授权董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其他必要的管理;

(八)董事会可以视情形授权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处理股票期权的部分有关事宜,董事会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激励对象考核的工作、在激励对象出现特殊情况时决定其股票期权份额的处置;

(九)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行权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十)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冻结事宜;

(十一)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十二)授权董事会对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考核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十三)授权董事会有权在权益授予前,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股票期权激励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十四)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发生修订的,授权董事会依据修订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十五)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之人士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十六)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之人士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十七)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十八)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十九)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D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促进公司空调业务发展,根据公司提名委员会的意见以及公司总裁的提名,公司拟聘任宋玉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宋玉军简历如下:

宋玉军,男,生于1975年,1998年毕业于山东理工大学,获得设备工程与管理专业学士学位,2015年获得清华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8年加入海尔,历任海尔海外推进本部运营部总经理、海尔巴基斯坦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海尔印度公司执行董事、海尔海外南亚东南亚大区总监、海尔家电产业集团副总裁等职务,自1998年起在海尔海外担任各重要职位,具有丰富的产品、制造、研发、市场营销等经验。曾荣获青岛市劳动模范、青岛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青岛高层次服务人才等荣誉。现任海尔空气产业总经理。

十五、《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于2022年6月届满,公司对各位独立董事任职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意见,现提名4名人员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具体人员为钱大群、王克勤、李世鹏、吴琪,其独立董事资格均已报上交所备案无异议。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

十六、《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6月届满,公司对各位董事任职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意见,现提名5名人员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具体人员为执行董事李华刚、宫伟,非执行董事邵新智、俞汉度、李锦芬。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在海尔信息产业园生态品牌中心大楼南301A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占公司监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大林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的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中国香港、德国等地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

2、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运作,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实际情况;

3、我们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购青岛塔波尔机器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打造家庭清洁类服务机器人的竞争力,促进公司清洁电器业务发展,同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减少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海尔智慧生活电器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青岛海尔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青岛塔波尔机器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前述交易完成后,青岛塔波尔机器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海尔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将不再持有青岛塔波尔机器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任何股权。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购青岛塔波尔机器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7。

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本议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三、《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转让青岛海尔模具有限公司2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聚焦智慧家庭主业,优化资源配置,获得投资收益,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尔股份(香港)有限公司拟向青岛海模智云科技有限公司转让青岛海尔模具有限公司25%股权。前述交易完成后,海尔股份(香港)有限公司将不再持有青岛海尔模具有限公司的任何股权。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转让青岛海尔模具有限公司2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8。

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本议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四、《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签〈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尔集团公司之产品及物料采购框架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一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与海尔集团公司续签《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尔集团公司之产品及物料采购框架协议》,有效期为三年,预计该类关联交易在2023年、2024年及2025年的金额分别为190.9亿元、200.4亿元、200.0亿元。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预计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9。

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本议案及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签〈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尔集团公司之服务采购框架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一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与海尔集团公司续签《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尔集团公司之服务采购框架协议》,有效期为三年,预计该类关联交易在2023年、2024年及2025年的金额分别为71.6亿元、81.9亿元、93.8亿元。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预计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9。

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本议案及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签〈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尔集团公司之产品及物料销售框架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一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与海尔集团公司续签《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尔集团公司之产品及物料销售框架协议》,有效期为三年,预计该类关联交易在2023年、2024年及2025年的金额分别为34.8亿元、37.2亿元、39.4亿元。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预计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9。

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本议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七、《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签〈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尔集团公司之服务提供框架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一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与海尔集团公司续签《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尔集团公司之服务提供框架协议》,有效期为三年,预计该类关联交易在2023年、2024年及2025年的金额分别为2.6亿元、2.8亿元、3.1亿元。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预计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9。

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本议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八、《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监事,经仔细审阅《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资料后,我们就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度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1、《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未发现公司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2022年度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能够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与员工利益的充分结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公司审议2022年度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022年度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的,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2022年度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参加2022年度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均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公司及下属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下属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领取报酬的正式员工。2022年度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2025年)(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2022年度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度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

2022年度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九、《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制定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监事,经仔细审阅《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资料后,我们就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度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1、《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未发现公司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2022年度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能够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与员工利益的充分结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公司审议2022年度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的,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参加2022年度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均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公司及下属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下属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领取报酬的正式员工。2022年度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2025年)(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度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

2022年度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十、《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引导核心管理精英团队不断创新,实现穿越周期的业务发展;有利于驱动激励对象承接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目标,进一步推动业务协同整合、提升运营效率、实现行业引领;可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公司价值与股东价值;可以创新公司薪酬管理体系,进一步吸引人才。

十一、《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保障《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激励计划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于2022年6月届满,公司对监事会成员任职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名刘大林、马颖洁2人为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与公司2022年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监事(相关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2)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候选监事简历如下:

刘大林:男,生于1980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济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2005年8月至2010年9月历任海尔集团电热产品本部热水器开发部开发员、海尔集团电热产品本部电热科研所研发助理工程师、研发工程师、研发型号经理,2010年9月至2015年10月任海尔集团团委副书记,2015年10月至2020年07月任海尔集团公司纪委副书记,2020年07月至2021年03月海尔集团公司纪委常务副书记、日日顺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2021年03月至今海尔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党群部部长、纪委常务副书记,2021年6月起担任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马颖洁:女,生于1969年。助理政工师,曾任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团委干事、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干事、青岛海尔洗碗机有限公司顾服综合部接口人,现任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党群负责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90 证券简称:海尔智家 编号:临2022-027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购青岛塔波尔机器人技术有限

责任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尔智家”)全资子公司青岛海尔智慧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活电器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青岛海尔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联公司”或“交易对方”)持有的青岛塔波尔机器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塔波尔公司”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海尔智家的全资子公司,互联公司将不再持有标的公司的任何股权。

● 互联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互联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司清洁电器业务发展、增加收入、提升治理水平,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打造家庭清洁类服务机器人的竞争力,促进公司清洁电器业务发展,同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减少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全资子公司生活电器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互联公司持有的塔波尔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海尔智家的全资子公司,互联公司将不再持有标的公司的任何股权。

互联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互联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二)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互联公司主要经营互联网技术研发,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配件等的研发、制造、销售,最近三年经营状况正常。

(三) 与公司之间存在的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的说明

互联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公司子公司存在采购类、销售类日常关联交易,除此之外,互联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四)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互联公司出具的未经审计财务报表,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互联公司单体报表的资产总额为4,196.69万元、净资产为-359.44万元;2021年,互联公司的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为-174.31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权属状况说明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塔波尔公司股权关系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最近一年的经营情况

塔波尔主要专注于智能扫地机器人领域,秉承“科技创造美好生活”理念,坚持以“解决用户需求”为核心动力,只为给消费者创造更好的家庭智慧清洁体验,智能扫地机器人在市场上积累了相对较高的企业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

(四)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岛分所出具的《青岛塔波尔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2)第020032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塔波尔公司合并报表的资产总额为12,800.14万元、净资产为5,560.27万元;2021年,塔波尔公司的营业收入为24,352.61万元、净利润为738.57万元。

2022年3月31日,塔波尔公司合并报表的资产总额为15,782.74万元、净资产为5,913.16万元;2022年1-3月,塔波尔公司的营业收入为12,127.22万元、净利润为352.8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五)最近12个月内资产评估、增资或改制情况

塔波尔公司在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增资或减资的情况,存在评估及改制的情况如下: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2]第0353号),塔波尔公司以2021年12月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2,500万元。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岛分所出具的和信审字(2022)第020032号《审计报告》,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塔波尔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5,560.2688万元,其中的545.5949万元作为塔波尔公司注册资本,剩余5,014.6739万元部分转为塔波尔公司资本公积金。青岛塔波尔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4月整体变更为青岛塔波尔机器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六)其他

海尔智家不存在为塔波尔公司提供担保、委托塔波尔公司理财的情形,亦不存在塔波尔公司占用海尔智家资金的情形。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定价以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21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2]第0353号)所载评估值为基础,经互联公司和生活电器公司协商确定。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一)评估对象:塔波尔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二)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三)评估方法:采用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本评估报告结论依据市场法的评估结果

(四)评估假设:1、基本假设:交易假设;公开市场假设;企业持续经营假设;资产按现有用途使用假设。2、一般假设: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现行有关法律、宏观经济、金融以及产业政策等外部经济环境不会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亦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本次评估没有考虑被评估单位及其资产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结论的影响;假设被评估单位所在地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财税政策无重大变化,信贷政策、利率、汇率等金融政策基本稳定;被评估单位现在及将来的经营业务合法合规,并且符合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的相关约定。3、市场法评估特别假设:可比参照上市公司的案例,其股票的市场交易正常有序,交易价格并未受到非市场化因素的操控;可比参照的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是真实的,信息披露是充分的、及时的。

(五)评估结论:塔波尔公司股东权益账面值5,560.27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全部股东权益评估值为6,932.11元,评估增值1,371.84万元,增值率24.67%。市场法评估,全部股东权益评估值 12,500.00万元,评估增值6,939.73万元,增值率124.81%。最终选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塔波尔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论,即塔波尔公司100.00%股权的评估值为12,500.00万元。

根据上述《资产估报告》评估结论,并经生活电器公司与互联公司友好协商,生活电器公司收购塔波尔公司100.00%股权的价格为12,500.00万元。

本次交易采用的评估方法、重要评估假设、重要评估参数及评估结论合理。本次交易定价以评估值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故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根据互联公司与生活电器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一)协议主体和股权转让价格

转让方:互联公司

受让方:生活电器公司

标的股权:塔波尔公司100.00%股权

交易对价:根据评估结果,经双方协商确定,互联公司向生活电器转让塔波尔公司100.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12,500.00万元。

(二)支付方式

生活电器公司将以现金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为避免塔波尔公司100.00%股权日后无法过户损害公司利益,协议中约定了违约责任。截至本公告之日,生活电器公司尚未向互联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

(三)支付期限

生活电器公司应在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交割日”)起30日内向交易对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四)交割安排

生活电器公司与互联公司应共同促使标的公司在协议生效后30日内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五)本次交易的条件

本次交易的先决条件主要包括:

1、本次股权转让需取得转让方和受让方内部有权机构审议批准;

2、本次股权转让需取得标的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议批准;

3、双方所作的陈述、保证真实、准确且完整;

4、自协议签署之日至交割日,未出现导致标的公司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

(六)协议生效时间

《股权转让协议》自双方签署、双方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审议批准本次股权转让之日生效。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构成违约行为,守约的一方(“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的一方(“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的经济损失及任何可预期的间接损失及额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财务费用、差旅费。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1、打造家庭清洁类服务机器人的竞争力,促进公司清洁电器业务发展

塔波尔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扫地机器人及洗地机产品的研发、设计与销售。自塔波尔公司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智能扫地机器人领域,秉承“科技创造美好生活”理念,坚持以“解决用户需求”为核心动力,只为给消费者创造更好的家庭智慧清洁体验,塔波尔公司智能扫地机器人在市场上积累了相对较高的企业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

塔波尔公司产品有智能扫地机器人、洗地机,同时提供配套的配件、耗材等。随着新技术不断迭代更新,塔波尔公司智能扫地机器人产品逐步实现了三方面升级:一是清洁路径升级,从“随机路线”首先升级至“陀螺仪规划”再升级至“激光导航”;二是清扫方式升级,从“只扫不拖”首先升级至“边扫边拖”再升级至“扫拖自控水”;三是清洁可视化升级,从“无地图”首先升级至“镜像虚拟地图”再升级至“可视导航地图”。目前塔波尔公司拥有“Haier”品牌“Haier智能扫地机器人”以及 “塔波尔”自有品牌“塔波尔家庭清洁机器人”等。

塔波尔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清洁电器,与公司智慧生活家电事业部战略高度吻合,本次收购有利于整合清洁电器资源,打造家庭清洁类服务机器人的竞争力,强化现有大家电与生活家电新产品的网络协同效应,从而促进业务发展。

2、增加公司收入,提升公司治理

塔波尔公司2021年收入2.44亿元,通过本次交易,塔波尔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增加公司的营业收入。

塔波尔公司(含子公司)与海尔智家(含子公司)2021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约1700万元,通过本次交易,有利于减少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同时解决塔波尔公司与本公司在清洁电器领域的潜在竞争,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有利于促进公司清洁电器业务发展,增加公司的营业收入,减少日常关联交易,提升治理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次交易后,塔波尔公司将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使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七、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购青岛塔波尔机器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次交易并授权董事长及相关人士,起草、修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文件,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手续,并实施本次交易。前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交割之日止。其中关联董事梁海山、李华刚、解居志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董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自2021年10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海尔集团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后,公司与海尔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已经发生的新增非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上述金额与本次交易金额及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转让青岛海尔模具有限公司2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超过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0.5%、未超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不足5%。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一)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22-031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主要内容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5)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的相关议案,内容如下:

(一)审议通过《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于2022年6月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意见,现提名4名人员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具体人员为钱大群、王克勤、李世鹏、吴琪,其独立董事资格均已报上交所备案无异议(候选董事简历附后)。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6月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意见,现提名5名人员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具体人员名单为执行董事李华刚、宫伟,非执行董事邵新智、俞汉度、李锦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所涉及的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的资格以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李华刚、邵新智、宫伟、李锦芬、俞汉度、钱大群、王克勤、李世鹏、吴琪9人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选举李华刚、邵新智、宫伟、俞汉度、李锦芬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钱大群、王克勤、李世鹏、吴琪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

公司感谢梁海山董事长等即将离任董事对公司的贡献。包括梁海山董事长在内的各位董事,能够把握时代机遇并带领全体海尔创客竭力奉献,促进本公司坚持以用户为中心,实现了本公司的全球化品牌引领、财务业绩屡创新高、股东回报领先行业。

梁海山董事长认为,公司自2020年12月私有化海尔电器、H股上市以来的协同整合已卓有成效,海外业务的全面发展亦渐上轨道,长期战略投入开始进入收获期。基于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以及未来战略的实施,需要新一代熟悉海尔文化的管理层进一步挑战自我,将海尔智家的发展带到一个新高度,在现有主营业务发展趋势良好的时候,也是最好的交接时刻。李华刚先生过去领导海尔智家管理团队取得优异成绩,应该鼓励和支持他去承担更大的责任。

梁海山董事长本人作为海尔集团的总裁,将会从大股东管理层角度,持续关注并支持海尔集团旗下上市旗舰公司海尔智家的发展,也会支持本公司优化公司治理,支持本公司物联网时代智慧家庭战略持续落地。

二、备查文件

1、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候选董事简历

李华刚:男,生于1969年。1991年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并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14年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并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EMBA)硕士学位。现任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

李华刚先生1991年加入海尔,历任海尔商流本部销售事业部长、海尔智家中国区总经理等职位;自2017年8月至2019年3月担任海尔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电器”)行政总裁,自2019年3月获委任为海尔电器执行董事。2019年起任海尔智家执行董事、总裁。李华刚先生在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品牌运营、全球化业务运作等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

李华刚先生大力推动公司营销渠道变革和卡萨帝高端品牌战略,令海尔智家线上业务和线下业务收益增长;同时积极主导和实施海尔智家数字化转型战略,落地公司成本优化及运营效率的提升。为满足用户对从家电到智慧家庭解决方案的美好生活升级需求,李华刚先生主导和发布“三翼鸟”场景品牌战略,加强公司物联网场景能力建设,致力于公司智慧家庭场景解决方案能力的提升;于全球化业务运作方面,李华刚先生积极投身于公司海外业务的管理与运营,经营效果显著。

李先生先后获2015 年中国家电营销领袖人物、2018 年中国家用电器行业发展四十年杰出贡献奖、2019 中国十大品牌年度人物等荣誉。

邵新智:女,生于1970年。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海尔集团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邵女士坚持以创新增值、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通过财务战略制定、财务体系建设及运营、资产管理、资本运营等财务全价值链管理,全面建设集团财务生态圈。邵女士2000年任海尔空调本部总会计师、海尔集团财务管理部战略中心总经理等职务。2007年,创建了家电行业首家财务共享中心,首创“云+端”中国特色财务管理创新模式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财务最佳解决方案,成为行业标杆之一并荣获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2019年任海尔集团副总裁、大共享赋能平台主;2020 年任海尔集团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邵女士先后荣获“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青岛市拔尖人才”“ACCA卓越成就奖”“IMA管理会计卓越贡献领袖”等荣誉称号。

宫伟:男,生于1973年。于2011年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拥有CIMA皇家特许管理会计师会员资质。宫伟先生曾任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海尔集团高级财务经理、高级财务分析师、海尔洗衣机本部财务总监、海尔空调本部财务总监、海尔白电集团财务总监,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宫伟先生获青岛市青年岗位能手、山东省优秀会计工作者、全国优秀会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荣获《新理财杂志》评选的2011年中国CFO十大年度人物,2020中国国际财务领袖年度人物等荣誉,现任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

俞汉度:男,生于1948年。持有香港中文大学社会科学学士学位, 他为英格兰及韦尔斯特许会计师公会之资深会员及香港会计师公会之会员。俞先生是一位有逾40年经验的会计师,专注于核数、企业融资(包括上市、收购及合并、财务重组的咨询顾问)、财务调查、及企业管治等范畴。俞先生曾担任香港容永道会计师事务所(Coopers & Lybrand, 现称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PricewaterhouseCoopers) )之合伙人,在为大中华地区的香港公司、私募股权公司、及跨国企业提供企业融资咨询服务方面拥有丰富经验。于过往三年,俞先生于本公司附属公司海尔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主席。俞先生曾服务多项公职 ,包括于1992至1995年间担任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成员、于1999至2020年间担任再培训局(按香港雇员再培训条例成立)之投资小组及审计委员会成员、及于2006至2012年间担任税务上诉委员会(按香港税务条例成立)成员。现任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等职。

李锦芬:女,生于1952年。毕业于香港大学,获文学学士荣誉学位及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4年获香港公开大学颁授荣誉工商管理博士学位。李锦芬女士现为团结香港基金总裁 ,亦于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雀巢有限公司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于过往三年,李锦芬女士于本公司附属公司海尔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在此之前,李锦芬女士于美国安利机构服务34年,负责管理大中华及东南亚地区市场,2011年卸任时为美国安利公司执行副总裁及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执行主席。于过往三年,李锦芬女士自2014年至2019年于澳洲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Amcor Limited及自2011年至2020年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利邦控股有限公司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李锦芬女士卓越的管理能力在商界广受赞赏,曾于2008年及2009年两度荣膺美国Forbes《福布斯》评出的“全球百位最具影响力女性”,并荣获由CNBC评选的2007年度中国商业领袖奖“中国最佳人才管理奖”。李锦芬女士现时出任的社会职务包括香港选举委员会委员(2021-2025) 、香港再出发大联盟副秘书长、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全国妇联荣誉特邀代表兼会务顾问兼名誉会长、香港各界妇女联合协进会名誉会长、香港中华总商会永远名誉会董、香港公开大学咨议会成员以及西九文化区管理局戏曲中心顾问小组成员。现任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钱大群:男,生于1953年。曾任IBM东盟/南亚执行总裁、IBM公司大中华区董事长及首席执行总裁。毕业于台湾淡江大学数学系,曾于美国哈佛大学企管研究所高级管理课程、IBM全球高阶经理人课程进修,现任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新奥集团董事、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管理实践教授/EE中心学术主任。

王克勤:男,生于1956年。香港大学社会科学学士,在德勤中国拥有超过36年审计、鉴证和管理经验,并于1992年起成为德勤中国合伙人,在2000年至2008年担任德勤中国董事会成员。在2017年5月退休前,王先生为德勤中国全国审计及鉴证主管合伙人。王先生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同时为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以及特许公司治理公会(原名“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会员。现任裕元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龙记(百慕达)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顺丰同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世鹏 :男,生于1967年。拥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士和硕士学位,美国里海(Lehigh)大学博士学位。李先生在物联网技术、人工智能等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李先生现任苏州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应用智能研究所所长。在此之前曾任微软亚洲研究院首席研究员、副院长,科通芯城集团首席技术官,科大讯飞集团副总裁,深圳市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研究院执行院长、首席科学家。李先生是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国际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会士(IEEE fellow)。他被Guide2Research 列为世界顶尖1000名计算机科学家之一,2020年在中国大陆排名前20位。李先生是一位在互联网、计算机视觉、云计算、物联网及人工智能领域的知名专家。现任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吴琪:男,生于1967年,拥有25年的全球一流的管理咨询公司的工作和管理经验。现任富士康D次事业群战略和智能制造高级顾问和著名创业加速器Xnode的顾问、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埃森哲全球副总裁、大中华区副主席、顺哲公司董事长;罗兰贝格全球管理委员会成员,大中华区总裁;罗兰贝格全球监事会成员等职务。曾被评为上海静安区2015年杰出人才。吴琪先生过往咨询行业经验涉及运输/物流、高科技制造、旅游、金融、消费品、房地产、政府部门等多个行业,在发展战略、组织变革、销售及品牌战略、企业创新、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制造、企业并购后的整合、区域产业经济发展与升级等众多领域拥有丰富经验。吴琪先生是中国知名的工业4.0、交通运输和区域规划与发展方面的专家,曾担任杭州湾发展规划顾问、深圳市政府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委员、河南省郑州市十三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副组长、中国冷链联盟副主席等社会职务。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22-033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裁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7日收到公司副总裁王莉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王莉女士因已退休,因此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王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王莉女士离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前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莉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的空调等业务的运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王莉女士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22-034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尔智家”)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钱大群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D 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所审议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三个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钱大群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海尔智家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D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公司指定的报刊上发表,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股票代码:600690

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海山

公司董事会秘书:明国珍

公司联系地址:青岛市海尔路1号海尔信息产业园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公司邮政编码:266101

公司电话:0532-8893 1670

公司传真:0532-8893 1689

公司互联网网址:https://smart-home.haier.com/cn/

公司电子信箱:finance@haier.com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海尔智家股东征集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D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所审议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三个议案的投票权。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公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以及本公司于公司境外信息披露平台(德国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dgap.de/、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s://www.hkexnews.hk)、德国联邦公报以及公司网站http://smart-home.haier.com/en/ggyxw/,向D股股东、H股股东发出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等的通函。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钱大群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钱大群:男,生于1953年。曾任IBM东盟/南亚执行总裁、IBM公司大中华区董事长及首席执行总裁。毕业于台湾淡江大学数学系,曾于美国哈佛大学企管研究所高级管理课程、IBM全球高阶经理人课程进修,现任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新奥集团董事、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管理实践教授/EE中心学术主任。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四)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海尔智家独立董事,出席了海尔智家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且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三个议案投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2年6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当地时间),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于香港证券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公司H股股东以及于德国证券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公司D股股东。

(下转42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