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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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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37版)

三、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媒资内容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投拍影视剧、购买版权以及媒资生产中心系统升级改造。其中购买版权及媒资生产中心系统升级改造无法独立于公司原有业务核算,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公司已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华数TV’互联网电视终端全国拓展项目”变更为“智慧广电融合业务建设项目”,后续相关募集资金将按新募投项目计划使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2-014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2021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53,461,129.04元,按2021年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5,346,112.90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58,851,126.45元,扣除本年度支付2020年度现金股利314,998,515.14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451,967,627.45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852,932,4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370,586,488.40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权益分派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较为充裕,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了本次2021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本次权益分派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制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权益分派方案充分体现公司注重对投资者的回报,使投资者能够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意该权益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十届三十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2-019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为了真实反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1年度经营成果,2021年末,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对相关资产进行核销及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资产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1、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帐核销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核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16,453,285.25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本次坏账核销的主要原因是数字电视整体平移、用户无法联系,经公司全力追讨,最终确认已无法收回。

2、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工程物资报废及存货报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报废固定资产22,356,989.84元、报废存货159,976.06元、报废工程物资1,310,189.95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本次报废的固定资产主要为网络资产、机房设备等,其中,网络资产报废系因网络升级、线路改道等原因无法使用;机房设备报废主要系寿命到期、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公司技术提升等原因,已处于长期闲置状态,无再利用价值。报废的存货工程物资主要为技术指标落后导致闲置。

3、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共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80,284,527.63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58,135,697.74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15,519.87元、应收票据坏账准备951.98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724,082.03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9,035,005.42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335,287.31元、存货跌价准备737,983.28元。

单位:元

单位:元

本次资产减值计提主要原因是对无法追回的有线电视和宽带用户欠款以及部分应收项目款未按预期回笼资金等计提坏账准备,以及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对其联营企业浙江浩渺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计提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坏账核销、资产报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20,564,968.73元。其中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帐共计16,453,285.25元,经公司全力追讨,确认已无法收回,均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因此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本次报废的固定资产、存货、工程物资共计23,827,155.85元;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80,284,527.63元,后两项将合计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104,111,683.48元。

本次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资产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三、会计处理的方法及依据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应收账款坏账采用备抵法核算,上述核销的应收账款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报废的固定资产按摊余价值转入当期损益;报废的存货按账面价值转入当期损益。根据年末清查结果,公司对固定资产、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公司对追讨欠款的措施

公司法务部及财务部对本次所有应收账款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并继续落实责任人进行追踪,一旦发现存在偿还可能将立即追索。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2-016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传媒网络向其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计划及资金状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媒网络”)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5.85亿元的担保,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即在上述时间内任何时点华数传媒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不超过5.85亿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在以上额度和期限内,授权传媒网络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担保文件。

目前,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纳入被担保人的全资子公司的情况如下: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以上被担保公司除杭州钱塘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杭州余杭华数科技有限公司一年又一期资产负债率(两者孰高者为准)高于70%,其他资产负债率均低于 70%,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具体每笔发生的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相关正式合同另行约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是基于公司子公司日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传媒网络为其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均合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同时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规则》,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有关风险控制措施。在对外担保的后续跟踪过程中,公司将充分关注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1.55亿元(含本次审议额度5.85亿元),截至2022年3月底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15,422.67万元,分别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1,412,719.55万元的8.18%、1.09%。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2-017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数集团”)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存在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有关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6,675.01万元,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5,814.93万元。2022年度,预计公司及子公司与有关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48,080万元,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23,194万元。

公司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十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关联董事鲍林强、唐雨红、乔小燕、金俊、李庆、吴杰、张建锋、庄卓然回避表决。

因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超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金额超过三千万元,故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云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需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因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华数集团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在2022年度将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继续存在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公司根据2022年度的经营计划以及目前供应商、客户情况,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元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总额是73,353万元,实际发生总额52,489.9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茁壮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端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网络广播电视有限公司2021年起不再纳入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合计为1,890万元,上表已剔除该部分,故上表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合计为71,463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长江路179号,法定代表人:陆政品,注册资本:123,995.95万元,经营范围:国家数字电视试验平台运营,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服务,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建设与维护管理,网络出租、广播电视节目传输、信息服务;数字电视业务相关工程业务等。

(2)关联方名称:中科网联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塘路672号中豪国际商业中心3幢705室,法定代表人:张余,注册资本:20,800万元,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调查;社会调查等。

(3)关联方名称: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47号15层,法定代表人:井贤栋,注册资本:150,000万元,经营范围: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仅限于线上实名支付账户充值);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等。

(4)关联方名称:杭州地铁电视有限公司,住所:上城区新丰苑1幢202室,法定代表人:李崇旦,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地铁电视相关的技术服务,影视技术研发,信息网络技术的开发、应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销售:影视设备。

(5)关联方名称: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888号2210室,法定代表人:余新平,注册资本:50,000万元,经营范围:市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

(6)关联方名称: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1楼,法定代表人:彭政纲,注册资本:146156.05万元,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成果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自动化控制工程设计、承包、安装;计算机及配件的销售;电子设备、通讯设备、计算机硬件及外部设备的生产、销售,自有房屋的租赁,经营进出口业务。

(7)关联方名称: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12号,法定代表人:张建锋,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业务培训;物联网设备销售;翻译服务;经营电信业务;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数码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与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等。

(8)关联方名称: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E幢16层A座,法定代表人:孙彦龙,注册资本:8,000万元,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等。

(9)关联方名称:浙江爱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岳帅桥10号1303室,法定代表人:潘红梅,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的制作、复制和发行。广播、数字电视的信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咨询。

(10)关联方名称:中国广电新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软创智大厦B座4层,法定代表人:吐尔洪·阿不力孜,注册资本:35,184.9万元,经营范围:有线电视工程网络传输的设计、安装及经营管理;信息网络传播视听业务;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等。

(11)关联方名称: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1014-1室,法定代表人:高文尧,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以及相关投资、开发和经营;法律咨询;私募股权投资;投资咨询。

(12)关联方名称: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住所:杭州市莫干山路111号,法定代表人:吕建楚,经营范围:服务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制作、播发涵盖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的各类新闻、文艺节目和信息服务等全媒体产品,经营各类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业务。

(13)关联方名称: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一号,法定代表人:章国经,注册资本:26,600万元,经营范围:制造、加工、安装:电视机、彩色显示器;服务:小型车停车服务。批发、零售、技术开发:汽车及汽车配件,视频产品,音响设备,数字电子计算机,电子计算机显示终端设备,家用电器等。

(14)关联方名称:杭州日报报业集团,住所: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法定代表人:董悦,注册资本:82,569.6万元,经营范围:实《杭州日报》出版增项出版、相关出版物出版、相关印刷、相关发行、广告、新闻研究、新闻培训、新闻业务交流、相关社会服务。

(15)关联方名称: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号,法定代表人:章国经,注册资本:45,382.86万元,经营范围:电视机制造;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等。

(16)关联方名称: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法定代表人:董悦,注册资本:101,769.84万元,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新媒体技术开发,实业投资,经营进出口业务,会展服务。

(17)关联方名称:建德市数字信息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268号一楼101-105室,法定代表人:叶永生,注册资本:3700万元,经营范围:基于有线电视的互联网接入、互联网数据传送的业务;经营数字信息化、智能化、物联网、大数据分析等的信息服务及相关技术服务、相关工程建设、维护管理服务等。

(18)关联方名称:宁波广播电视集团,住所:宁波市开明街4号,法定代表人:张松才,经营范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节目传输增值业务;报刊发行;广告及相关产业经营开发等。

(19)关联方名称:浙江都市快报控股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法定代表人:莫士安,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广告发布(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等。

(20)关联方名称:宁波市无线城市运营有限公司,住所:宁波市江北区北岸财富中心8幢3-1,法定代表人:陈起来,注册资本:3,200万元,经营范围:物联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运行维护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软件和网络平台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21)关联方名称:常山县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天马街道文峰东路1号,法定代表人:余浩,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智慧城市规划、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智慧城市信息化技术、大数据平台和分析软件、物联网、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数据处理技术、多媒体技术、智能化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等。

(22)关联方名称:上海全土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55号戊楼1162室,法定代表人:李巍,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游戏产品、网络经营演出剧(节)目、动漫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

(23)关联方名称:桐庐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县城春江西路69号,法定代表人:卢利华,注册资本:18,000万元,经营范围:县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及有关部门委托的资产经营;政府性投资项目、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和经营性投资项目的建设开发。

(24)关联方名称:建德市融媒体中心(建德广播电视台),住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268号,法定代表人:朱言,经营范围: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广播电视新闻、专题、文艺、资讯节目制作播出广告经营数据信息网经营管理广播电视相关社会服务。

(25)关联方名称:浙江中广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文三路20号11号楼五楼,法定代表人:孙朝晖,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系统集成,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设备的销售及维修。

(26)上海华奥电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封周路655号14幢913室-5,法定代表人:杨柳,注册资本:7,700万元,经营范围: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等。

(27)上海赛驰体育文化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徐汇区丰谷路315弄24号2层2043室,法定代表人:张贝利,注册资本:7,000万元,经营范围:体育赛事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动漫设等。

(28)杭州滑稽艺术剧院演艺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十五奎巷99号1号楼4层,法定代表人:董其峰,注册资本:800万元,经营范围:营业性演出;歌舞娱乐活动等。

(29)青田数云智慧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瓯南街道江南新区五号区块广电大楼4楼,法定代表人:蒋和平,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物联网技术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等。

(30)浙江省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星路371号2幢906室,法定代表人:王顶,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销售;软件开发等。

(31)杭州萧山日报传媒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萧山区城厢街道城河街88号,法定代表人:张剑秋,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企业形象策划,会展服务,礼仪服务,一般信息中介;图书、报刊销售等。

(32)桐庐县城乡住房改造开发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县城春江西路69号,法定代表人:卢利华,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县域范围内村庄的整体拆迁改造以及改造后周边地块的收储、开发。

(33)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绍兴路538号7楼,法定代表人:沈立,注册资本:600,000万元,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以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通过控股、参股、投资、购并、转让、租赁形式从事资本经营业务等。

(34)萧山日报社,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城河街88号,法定代表人:陆伟岗,经营范围:服务萧山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三个文明建设”,编辑出版《萧山日报》。

(35)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21层A区,法定代表人:张聪,注册资本:2,017.41万元,经营范围:从事计算机软件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销售;家电产品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与销售等。

(36)杭州观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住所:上城区望江国际中心1号618室,法定代表人:骆铭嘉,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会议服务,展览展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提供的主要财务数据,相关关联方经营状况良好,其他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且部分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较小,各关联方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详见前述预计的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互利互惠”的原则,与上述关联方,按照约定的定价方式,经双方协商,签署相关协议,其中付款安排按协议约定以一次性或分期方式支付,结算方式以现金方式为主。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近年经营活动状况和供应商、客户情况而发生,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关联采购交易和销售交易中,主要由四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联营合作模式导致的关联交易,系由目前行业经营模式所决定,体现了联合营运的资源共享优势。公司通过联营合作的模式发展互动电视付费频道业务,与华数集团、华数探索商务咨询(杭州)有限公司共同发展“求索纪录”频道业务。双方利用各自优势,合作共赢。合作方提供丰富、优质的自有内容资源,公司拥有庞大的数字电视用户,提供互动电视、互联网电视业务运营平台,两者结合,一方面降低内容节目成本,另一方面满足了用户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吸引用户,扩展了上市公司的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除此之外,公司凭借上市公司的互动电视等业务平台,借助华数集团旗下其他地区的有线电视网络,通过向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等关联企业提供互动电视平台服务,频道广告服务,实现基本服务费和点播费按协议分成,取得收入,扩展了上市公司的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

第二部分是作为新媒体平台视频服务的提供方,公司采购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提供的CDN视频分发服务,有利于提升用户使用公司互联网电视产品及PC流媒体产品的视听体验,并进一步降低带宽服务成本。同时,公司采购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的云计算服务、云存储服务可将公司的互联网电视页面源站和公网主站页面源站部署到阿里云机端,有助于显著减少公司日常运维压力,并降低公司的服务器采购成本。

第三部分是采购4K超高清机顶盒和终端一体机,为贯彻落实“智慧广电”建设,推广智慧广电+应用,本公司针对新入网和升级用户将全线普及推广4K智能机顶盒,以改善用户收视体验,提升客户满意度,力争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用户ARPU值,积极弥补用户数流失带来的收入下降;同时本公司加大智慧城市推广力度,积极借力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时以终端一体机为载体,打造智慧城市服务的应用创新产品,助力收入增长。本公司按招标流程向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机顶盒及终端一体机,降低采购成本,使相应产品业务毛利增加。

第四部分是采购优质内容资源。在当前媒体融合及创新发展的大背景下,向浙江卫视采购“中国蓝”节目内容,增加节目的多样性,加大新媒体平台内容聚合能力,吸引更多年轻客户群体,全面提升华数内容综合服务平台竞争力。

因关联方日常经营需求,公司向其提供方便快捷的集团办公宽带网络业务,按市场价收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范围。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

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联营合作模式导致的关联交易,在这种经营模式下,公司与联营合作方之间的关系是市场竞争条件下的合作关系,有关采购、供应的价格确定是合作双(各)方商业谈判的结果,符合公允原则。

关联交易的定价方式有协议价、市场价和招标价等三种。除了通过招投标竞争方式定价的部分外,方便获得市场价格即以市场价定价的交易较多,部分采用协议价的定价方式。

在协议定价的过程中,除部分特定交易无法找到参照对比价格外,其他的协议定价与交易条件将依照不劣于市场定价和行业定价的标准确定。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有关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6,675.01万元,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5,814.93万元。2022年度,预计公司及子公司与有关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48,080万元,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23,194万元。上述关联交易金额相较于上市公司2021年经审计的营业成本575,798.96万元和营业收入848,366.09万元占比较小。同时,各项关联交易占同类业务的比例金额较小,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对关联人的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会影响到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

综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损害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到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含子公司)本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状况和供应商、客户情况而发生,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根据协议价、市场价、招标价来确定,考虑到公司所在行业、市场的特殊性,公司已尽量参考市场可比价格或独立第三方价格来定价,定价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损害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比较小,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4、公司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合法合规。

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十届三十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数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的专项意见。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