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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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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王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晓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较上年同期实现扭亏为盈:营业收入为629.84亿元,同比增长47.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2亿元,同比增长203.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12亿元,同比增长180.42%。

虽然国内部分城市因疫情实施封控,公司3月业务量出现波动,但公司第一季度仍取得了良好的经营成果,并较上年同期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得益于:1)公司持续聚焦核心物流战略,强调可持续的健康发展;2)主动调优产品结构,减少低毛利产品件量;3)坚持精益化成本管控,提高投入产出效率,以科技方式提升资源使用效率的管理,持续推进四网融通,加强场地、线路资源整合,及加强了春节期间跨业务板块的资源协同;4)业务盈利能力改善,新业务同比减亏;5)自2021年第四季度起合并嘉里物流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里物流”)的业绩。

具体财务数据变动如下:

单位:千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0元/股,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公司自2022年3月3日开始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2年4月13日,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642,555股,回购资金约为人民币15.06亿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9%,平均成交价为52.59元/股(最高成交价为59.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6.77元/股)。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境内外发行债务融资产品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满足公司境内外业务发展需求,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在境内外发行债务融资产品。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颁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 SCP285 号),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森控股”)分别于2022年1月7日、2022年2月18日完成2022年第一期及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发行规模均为人民币5亿元。2022年3月11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45 号),泰森控股完成2022年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

2022年1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SF Holding Investment 2021 Limited在2021年发行12亿美元债券的基础上,成功增发7亿美元债券,增发债券已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法定代表人:王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捷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晓飞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千元

法定代表人:王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捷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晓飞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千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48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12名,实际参与董事12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卫先生主持,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二、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人才的积极性,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关联董事何捷、陈飞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公司202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对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的核心人才,使其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关联董事何捷、陈飞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实施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与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预留授予事项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10、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以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其他针对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需等修改得到相应的批准后方能实施;

12、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聘请律师、收款银行等中介机构、因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实施回购等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3、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项下所有授出的股票期权均已被行权或被注销的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14、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关联董事何捷、陈飞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1)。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49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监事5名,实际参与监事5名。监事会主席岑子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本激励计划规定不得参与本次股权激励或不再符合参与本次股权激励的条件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51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7日(周二)下午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周二)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周二)上午9:15至2022年5月17日(周二)下午15:00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届时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10日(周二),截至2022年5月10日(周二)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一路深投控创智天地大厦B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根据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周忠惠先生作为征集人将就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公开征集投票权。本次征集投票权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上述议案已于2022年4月28日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材料与现场登记一致,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1日9:00一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一路深投控创智天地大厦 B 座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欧景芬

联系电话:0755-36395338

传真号码:0755- 36646688

电子邮箱:sfir@sf-express.com

5、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52。

2、投票简称:“顺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9:15时,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证件号码: ,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注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52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周忠惠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周忠惠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周忠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周忠惠作为征集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仅对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

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次征集活动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大道303号万福大厦8楼801室

股票上市时间:2010年2月5日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顺丰控股

股票代码:002352

法定代表人:王卫

董事会秘书:甘玲

办公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一路深投控创智天地大厦B座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电话:0755-36395338

传真:0755-36646688

网址:www.sf-express.com

电子信箱:sfir@sf-express.com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周忠惠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周忠惠先生,男,1947年出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财务总监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评估师协会咨询委员。周忠惠先生现任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88505.SH、1349.HK)独立非执行董事、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1919.SH、01919.HK)独立非执行董事、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0030.SH、6030.HK)独立非执行董事。周忠惠先生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系讲师、副教授、教授,香港鑫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主任会计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高级顾问,证监会首席会计师、证监会国际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准则委员会委员、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601.SH、2601.HK)独立非执行董事。2016年12月至今任顺丰控股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忠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且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2年5月10日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12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一路深投控创智天地大厦 B 座证券事务部

收件人:欧景芬

电话:0755-36395338

传真:0755- 36646688

邮政编码:sfir@sf-express.com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最后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周忠惠

2022年4月29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全文、《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忠惠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说明:

1、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该议案不做选择的,视为弃权。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废票。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4、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

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