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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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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同一科目变动比例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金额单位不同造成的。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02,308户,其中,A股股东202,140户,H股登记股东168户。

注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注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公司沪股通股票名义持有人。

注4: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等八名股东持股数量相同,并列第十。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秋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秋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牟海霞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秋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秋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牟海霞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秋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秋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牟海霞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秋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秋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牟海霞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秋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秋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牟海霞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秋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秋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牟海霞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88 证券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2022-01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静安国际广场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14日

至2022年6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司高管2021年度履行职责、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报告,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22年3月25日及2022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H股股东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告详见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H 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公司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发布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A股股东: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H股股东:

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公司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发布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3、参会登记:

登记时间:2022年6月10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3:30一15:30

登记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静安国际广场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静安国际广场(200040)

联系电话:021-22169914

传真:021-22169964

联系人:赵蕾

3、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2-017

H股代码:6178 H股简称: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9:30以视频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2人。其中,刘秋明先生、付建平先生、蔡敏男先生、陈明坚先生、余明雄先生、王勇先生、浦伟光先生、任永平先生、殷俊明先生、刘运宏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宋炳方先生、田威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刘秋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

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自营业务规模的议案》,同意:

1.2022年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规模上限为净资本的300%(监管标准为不超过净资本的500%)。

2.2022年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规模上限为净资本的50%(监管标准为不超过净资本的100%)。

3.董事会要求管理层严格遵循审慎原则进行自营业务操作,公司实施自营投资过程中如果发生情况变化,提请股东大会在符合章程规定的情况下,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自营额度进行调整并予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赵陵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赵陵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其执行董事任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尽快完成监管备案程序。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题的议案》,同意将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选举公司执行董事的事项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事项列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信息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附件:1.赵陵先生简历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

赵陵先生简历

赵陵先生,1972年出生。拟任公司执行董事。现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董事会秘书。曾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资金部职员、交易室副处长、投资交易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金融市场部总经理,首席业务总监;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光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欧洲)董事。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除上述简历披露外,赵陵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票。

附件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赵陵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的

的独立意见

作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赵陵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赵陵先生的提名、推荐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审阅赵陵先生的个人履历等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执行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所需的职业素质,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3.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勇、浦伟光、任永平、殷俊明、刘运宏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2-018

H股代码:6178 H股简称: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11:00以视频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8人。其中,吴春盛先生、汪红阳先生、朱武祥先生、程凤朝先生、黄琴女士、李显志先生、林静敏女士以视频方式参会;杨威荣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吴春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的规定。本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梁毅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梁毅先生为公司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其监事任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尽快完成监管备案程序。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附件:梁毅先生简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

梁毅先生简历

梁毅先生,1966年出生。拟任公司监事。现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风险管理与内控部/法律部资深专家、总部机关纪委委员,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00年加入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历任法律部法律处副处长、处长、法律部主任助理、副主任、风险管理与内控合规部/法律部副总经理。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公司律师。

除上述简历披露外,梁毅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票。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1788 证券简称:光大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