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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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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95版)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9日

至2022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的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10、11、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玲珑集团有限公司、英诚贸易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 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股东账户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等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2年5月18日8点至17点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招远市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金龙路 777 号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 265406

联系电话:0535-8242726

邮箱:linglongdsb@linglong.cn

联系人:赵文磊

收件人: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其他

出席会议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2-042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③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上午 11:00-12:00③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③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③ 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至5月1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linglongdsb@linglong.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5月11日上午 11:00-12: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1日上午 11:00-12: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王锋先生

董事会秘书:孙松涛先生

财务总监:李伟先生

独立董事:孙建强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上午 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至5月1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linglongdsb@linglong.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35-8242726

邮箱:linglongdsb@linglong.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2-027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波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以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2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将以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若按照公司截至2022年4月28日的总股本1,484,246,913股,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237,479,506.08元,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1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除此之外,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温波、曹志伟回避表决,参与表决监事人数不足半数,该议案需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已就续聘事项向董事会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13、关于调整2019年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1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关联监事曹志伟、赵华润回避表决,参与表决监事人数不足半数,该议案需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3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17、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三、备查文件

1、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2-029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等要求,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现将2021年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2021年第四季度公司自产自销轮胎销量同比降低13.55%,销售收入同比降低17.17%。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2021年由于市场结构及公司内部产品结构的变化,第四季度公司自产自销轮胎产品的价格环比2021年第三季度降低6.49%,同比2020年第四季度降低4.19%。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受天然胶、合成胶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影响,公司第四季度天然橡胶、合成胶、炭黑、钢丝帘线、帘子布五项主要原材料综合采购成本环比2021年第三季度增长4.33%,同比2020年第四季度增长22.62%。

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2021年四季度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2-030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579,219,822元,实现利润总额713,870,11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8,711,78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14,945,16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11,494,516元,母公司2021年度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03,450,645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02,112,643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考虑到公司的股东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将以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若按照公司截至2022年4月28日的总股本1,484,246,913股,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237,479,506.08元,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1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除此之外,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对股东的合理现金分红和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2-033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公司将2021年1-12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报告所指募集资金包括2018年3月募集的人民币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及2020年11月募集的增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资金(以下简称“增资发行募集资金”)(“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及“增资发行募集资金”合称为“募集资金”)。

(一)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12月5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2204号文《关于核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玲珑轮胎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20,000,000张,每张债券发行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合计人民币2,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219,6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3,780,400元,上述资金于2018年3月7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190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29,398,586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18,215,595 元。

截至2021年12 月31日止,本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柳州子午线轮胎生产项目(一期续建)”(以下简称“可转债募投项目”)已经结项。经2021年6月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本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0,785,307 元(其中: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175,581,312元、收到的银行利息人民币5,203,99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 增资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0月16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2322号文《关于核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本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增资发行63,798,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2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991,135,58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518,09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8,617,490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11月26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1050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增资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641,505,495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640,239,193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38,378,297元。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人民币40,630,317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合计人民币297,747,980 元,其中300,000,000元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252,020 元为收到的银行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1年12 月31 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一)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18年3月12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可转债募投项目已经结项,且本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总额180,785,307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已无余额。本公司开立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账号:8110601012700777532)和开立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账号:37050166628000000584)已于2021年度予以销户。

(二) 增资发行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2020年11月30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及开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年10月30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本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并由中信证券承接原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鉴于保荐机构的更换,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人民币16,507元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注3:募投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分析如下:

1. 2021年度轮胎主要原材料橡胶、炭黑、钢帘线、帘子布等价格大幅上升,轮胎成本增加导致产品毛利减少;

2. 受新冠疫情影响,2021年度出口海运费居高不下且一箱难求,中国轮胎以出口为主,在出口成本高、效率低的情况下,部分企业开始转向国内销售,另外,随着国六排放标准的实施,从2021年4月开始,国内商用车市场需求逐月下滑,全钢配套轮胎销量随之下降,同时,柳州工厂受限电影响3个月,多项因素导致2021年柳州全钢工厂产量下降近20%;在价格端,受国内外双重压力,国内全钢市场价格竞争激烈,在成本上升的情况下销售价格涨价困难,对收入和利润也产生较大影响;

3. 2021年柳州工厂的产品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小型轮胎销量占比增加。中国微型车市场累计批发销量达到96.39万辆,同比增长205.9%,柳州工厂主要配套客户五菱宏光MINI EV销量一枝独秀,销量达到42.65万辆,在微型车市场的渗透率高达44.2%。随着MINI等小型电动汽车的热销,市场对小型轮胎需求较大,2021年,柳州工厂仅MINI车系配套占总轿车胎产量就超过24%,价格和利润率低的小型轮胎占比高导致收入和利润减少,从而导致相关效益数据未达预期。

(二)增资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5:“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6:截至2021年12月31日,增资发行募投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实现效益尚无法与承诺效益进行对比。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3548号《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

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日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公告格式-第十六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玲珑轮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玲珑轮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2-032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③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5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01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46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0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61.1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6.9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8.61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3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84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贵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8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2019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蓝世红,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7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谭磊,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起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6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复核合伙人:王蕾,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5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的2022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蓝世红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王蕾女士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谭磊先生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蓝世红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王蕾女士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谭磊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9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人民币60万元。2022年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按照公司治理相关程序,将相关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往受聘期内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监管机构要求尽职尽责完成审计工作,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