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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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1387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工作量酌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及发放,均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确认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4)。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1385号《关于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销售模式,促进国内市场销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绿色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为购买公司产品的优质客户银行按揭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并同意为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及法律文书。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金额与事项仍需与相关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后确定,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在上述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绿色动力机械有限公司自行决定为客户的担保事项,不再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鼎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所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下担保总额不超过18.50亿元人民币,其中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11.815亿元,上述新增担保额度及担保总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笔担保期限不超过五年,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具体担保事宜。具体担保金额与事项仍需与相关银行进一步协商后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与相关金融机构初步友好协商,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50亿元的授信额度(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浦发银行、交通银行、德清农商银行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组织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包括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等。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5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傅建中先生、王宝庆先生、瞿丹鸣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22-021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16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向存云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3、年报编制过程中,未发现本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3,931.60万元,同比增长67.05%;全年实现利润总额102,109.18万元,同比增长32.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446.34万元,同比增长33.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851,371,687.6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012,616,025.78元,减去已分配2020年度现金股利126,226,248.4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737,761,464.99元。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06,347,8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4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72,158,278.86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1387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对监事的薪酬考核及发放,均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确认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1385号《关于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22-022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及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4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是基于公司正处于发展阶段,公司在产品研发、市场开拓、产能提升等方面仍需要资金的不断投入以加强公司的竞争优势和规模效益,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综合考虑。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37,761,464.99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0元(含税)。公司现有总股本为506,347,87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2,158,278.8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9.4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盈利884,463,388.10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737,761,464.99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72,158,278.8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46%,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受人口红利逐渐消退、安全意识持续提升、施工效率要求不断提高及应用场景多样化等因素驱动,国内高空作业平台行业发展迅速,租赁市场快速崛起。未来几年高空作业平台行业在中国仍将保持高速发展,行业竞争加剧。
在双碳经济、绿色发展的驱动下,高空作业平台全球电动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趋势明显。各国政策持续推进,排放标准不断升级,租赁公司在设备选择上越来越倾向于绿色化、电动化、智能化产品,对产品节能环保、智能安全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需加速新产品研发,以满足市场需求。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处于生产规模快速发展阶段,近年来不断完善剪叉、臂式系列产品产能布局,正进阶布局研发全新系列更高米数、更大载重、拥有差异化性能的高位电动高空作业平台。未来几年,公司在新产品研发、市场开拓、产能提升等方面仍需要资金投入以加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全力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目标。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3,931.6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02,109.18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446.34万元。公司募投项目“大型智能高空作业平台建设项目”产能已释放,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及业务的不断增长,公司在生产经营环节资金需求量较大,同时公司在市场开拓、新产品研发、技术升级等方面将加大投入。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2022年,全球经济形势依旧严峻,在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海运费高位运行,全球疫情时有反复及地缘政治局势紧张等因素影响下,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诸多挑战。国内高空作业平台市场仍属于新兴行业,发展迅速,但未来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未来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的情况下,为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确定2021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19.46%。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主要用途如下:
(1)募投项目“大型智能高空作业平台建设项目”产能释放,公司生产规模、业务量扩增,叠加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零部件涨价、海运费高位运行等因素,公司需要一定运营资金保障正常生产经营,同时还需满足在市场开拓、新产品研发、技术升级、数字化生产力建设等方面的资金需求,保持并推动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2)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产品研发创新力度,研发推出更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附加值、差异化优势显著的新产品,丰富完善公司产品体系,积极做好新产品的营销策划、市场布局和知识产权保护,为新产品投产后快速抢占市场奠定基础。
(3)国内行业竞争加剧,海外市场需求虽有复苏,但受疫情、汇率波动及地缘政治局势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全球经济形势依旧严峻,公司需要更加理性、谨慎看待外部环境变化,储备充足流动资金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安排符合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盈利水平,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22-028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国内各大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及期限:额度为6.5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等。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选择投资风险小、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额度内决定购买具体的理财产品方案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财务部门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登记管理,及时监管和跟踪理财产品进展及收益,对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控制,以实现收益最大化。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或券商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等。
(二)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期间将与受托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5.67%,不存在负有大额债务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通过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理财产品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拟购买风险可控的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预期收益的情况。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包括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等。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委托理财额度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有利于提高公司阶段性闲置资金的利用率,有利于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此外,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亦同意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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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22-023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1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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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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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姚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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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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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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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2万元,合计92万元,较2020年度审计费用增加15.00%。2022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较2021年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符合《证券法》规定,并对其2021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该事务所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具备专业的执业能力和执业资质,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对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无异议,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核查,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在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客观公允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顺利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工作量酌定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22-024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鼎力”、“公司”)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2017年大型智能高空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以下简称“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99号《关于核准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426,229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人民币61.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9,999,969.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5,493,248.60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4,506,720.4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330号《验资报告》。
2、2021年度年产4,000台大型智能高位高空作业平台项目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以下简称“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636号《关于核准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862,308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人民币71.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99,945.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207,822.25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0,792,122.95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99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完成,结余资金6,690.37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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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制度的情形。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17年11月18日,浙江鼎力连同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泰证券”) 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雷甸支行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11月20日,浙江鼎力连同中泰证券分别与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雷甸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乾元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担任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泰君安承继。2021年8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此前公司在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雷甸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乾元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雷甸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均已注销。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具体销户情况为:
2019年8月13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乾元支行募集资金账户33050164733700000098销户; 2019年8月14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募集资金账户3310010310120100250788销户。销户当日公司已将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合计8,261.01元转入公司在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雷甸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201000181126716 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乾元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0年11月9日,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雷甸支行募集资金账户201000181126716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雷甸支行募集资金账户1205281029100003366销户,销户当日公司已将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合计59,420.78元转入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开立的账号为562062711018010133051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雷甸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雷甸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1年7月30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募集资金账户699033388销户,销户时账户余额7,226.07元转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募集资金账户562062711018010133051;2021年10月27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募集资金账户562062711018010133051销户,销户当日募集资金账户收到利息收入净额6,690.37元,因无存续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已将余额6,690.37元转入公司在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雷甸支行开立的账号为201000013061159的基本存款户。公司与国泰君安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募集资金账户及销户汇总情况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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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浙江鼎力连同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雷甸支行、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雷甸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完成,结余资金6,690.37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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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614.30万元。详见本报告附表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收到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10月27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时收到银行结算的利息收入净额6,690.37元,因无存续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将余额6,690.37元转入公司基本存款户。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浙江鼎力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7日批准报出。
附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表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因公司前期以部分自有资金投入项目,且闲置募集资金理财的投资收益也一并投入项目,故实际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106.47%。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22-029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德清县雷甸镇启航路188号公司四期工厂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9日
至2022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由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提交,董事会决议公告和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9、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 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 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 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 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 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 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14 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浙江省德清县雷甸镇启航路188号公司四期工厂)。
4、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邮件 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邮件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梁金、汪婷
电话:0572-8681698 传真:0572-8681623
邮箱:dingli@cndingli.com
3、联系地址:浙江省德清县雷甸镇启航路188号公司四期工厂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22-031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搬迁至新办公地址,现将公司新办公地址公告如下:
办公地址:浙江省德清县雷甸镇启航路188号(公司四期厂区)
公司联系电话、传真、公司网站网址、公司邮箱、投资者联系方式、公司注册地址均保持不变。
以上新址自公告之日起正式启用,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有关单位按以上地址进行信函联系。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