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上接526版)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2-025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莱克智能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莱克”)、江苏莱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克新能源”)、无锡梵克罗电气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梵克罗”)、苏州金莱克精密模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密模具”)、苏州帕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帕捷”)、C?NG TY TNHH VACPRO VIETNAM(梵克罗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梵克罗越南”)。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2年度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或等值外币);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248.52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克电气”)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精神,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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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全资子公司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在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公司拟在上述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且公司将根据这六家子公司未来实际经营需要,在4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对具体担保额度分配进行适当调整。同时,提请授权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担保金额、担保期间及担保方式等。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这六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莱克
公司名称:江苏莱克智能电器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苏州高新区泰山路55号
法定代表人:倪祖根
注册资本:8277.468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2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日用电器修理;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电机制造;电动机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江苏莱克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江苏莱克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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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莱克新能源
公司名称:江苏莱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苏州市高新区大同路20号三区2号2幢二楼
法定代表人:倪祖根
注册资本:4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1年01月15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有色金属铸造;通信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日用电器维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电机制造;电动机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莱克新能源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莱克新能源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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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锡梵克罗
公司名称:无锡梵克罗电气设计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无锡经济开发区高浪东路999-8-B1-901-915
法定代表人:倪祖根
注册资本:5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1年09月1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业设计服务;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机制造;电动机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无锡梵克罗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无锡梵克罗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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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精密模具
公司名称:苏州金莱克精密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苏州市高新区石林路55号
法定代表人:倪健
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9年09月19日
经营范围: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模具及其零配件、汽车零配件、家电零配件(以上不含橡胶、塑料及危险化学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精密模具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精密模具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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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苏州帕捷
公司名称:苏州帕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苏州市高新区大同路20号三区2号2幢厂房二楼
法定代表人:倪祖根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2年01月2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专业设计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苏州帕捷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苏州帕捷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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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梵克罗越南
公司名称:C?ng ty TNHH Vacpro Vi?t Nam (梵克罗越南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越南同奈省仁泽县富会社,仁泽第一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倪翰韬
注册资本: 1200万美金
成立日期: 2019年9月5日
经营范围: 机械设备(电机、农业、林业、园林机械、机具新设备)、家用电器(清洁器具、厨房器具及其他小电器)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生产制造注塑件;上述产品零部件的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产品运输服务,自有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代理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公司关系:梵克罗越南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绿能科技的全资孙公司,绿能科技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KINGCLEAN HOLDINGS SG CO.,PTE.LTD(以下简称“莱克新加坡”)作为投资路径,莱克新加坡持有梵克罗越南100%的股权。
梵克罗越南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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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计划担保总额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上述授权范围内签署上述六家全资子公司担保的相关文件等。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公司为了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目前这六家全资子公司偿还债务能力较强,各方面运作正常,为保证这六家子公司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为其提供全额担保支持,有利于这六家子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此,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担保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本次担保是为了配合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公司在实施上述担保时均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的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6,248.52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01%。无逾
期担保。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2-027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355,040股,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74,690,900股变更为574,335,860股。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0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徐宇舟先生于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7月22日就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2、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16日,公司内部网站上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7月17日出具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年7月2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20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5、2020年9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首次授予1,007.25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9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01,000,000股变更为411,072,500股。
6、2020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陈伟和刘红生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1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21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1 年2月5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411,072,500股变更为410,862,500股。
7、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章明顺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3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2.51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13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1 年6月18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410,862,500股变更为410,732,500股。
8、2021年7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2.51元/股调整为7.51元/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股份数量由973.25万股调整为1,362.55万股。
9、2021年7月27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218.05万股限制性股票自激励计划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10、2021年9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事项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81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92,100股;本次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77,8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177,8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1 年11月11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75,025,500股变更为574,847,700股。
11、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张永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以及1名激励对象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进行岗位调整,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28,8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对于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106,4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对于因激励对象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进行岗位调整而回购注销22,4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128,8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1年12月27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74,847,700股变更为574,718,900股。
12、2021年12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刘波和黄立军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8,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28,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2年2月28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74,718,900股变更为574,690,900股。
13、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姜剑一等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55,04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1、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利息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在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姜剑一等9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55,04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说明
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2.51元/股调整为7.51元/股。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根据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激励计划》不能解锁,则由公司收回。”
因此,对首次授予部分未解除限售的实际回购价格重新进行调整如下:
首次授予部分未解除限售的实际回购价格=7.51+2÷(1+0.4)=8.94元/股。
则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具体情况如下:
对于因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55,040股,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股数为355,040股,回购资金总额为3,188,147.24元,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74,690,900股变更为574,335,860股,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姜剑一等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55,04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姜剑一等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355,04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除本次回购与注销尚需根据《管理办法》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公司已履行本次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2-029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
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姜剑一等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55,04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574,690,900股变更为574,335,860股,注册资本由574,690,900元变更为574,335,860元。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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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因本次章程增减、修订条款而使原规则条款序号发生变更(包括原规则条款引用的序号变更),均已根据变更后的情况作出相应调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拟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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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拟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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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上述修改内容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因本次议事规则增减、修订条款而使原规则条款序号发生变更(包括原规则条款引用的序号变更),均已根据变更后的情况作出相应调整。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东大会审议,并由相关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后生效,最终结果以登记机关核准后为准。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