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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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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676 公司简称:卫信康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元(含税)。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系一家集医药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医药企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

(一)行业情况说明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人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具有较强的刚性需求特点,不具有明显的周期性。近年来,国家大力鼓励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并颁布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推动医药医疗行业改革,倒逼医药企业增强创新动力,医疗企业提升服务水平,进而带动国家整体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的不断增强。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1-12月,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9,288.5亿元,同比增长20.1%;在新冠疫苗及检测试剂等防疫抗疫物资产能扩充、产量提升等因素作用下,医药制造业利润保持快速增长,实现利润总额6,271.4亿元,同比增长77.9%。

(二)行业相关政策法规

1、加速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

2月3日,第四批国家集采开标,拟中选产品158个,拟中选产品平均降价52%;6月28日,第五批国家集采开标,拟中选品种61个,拟中选药品平均降价56%,后续将逐步扩大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范围。药品带量采购持续深入,推动我国医药产业结构升级。

在国家医保局统一部署下,2021年DRG/DIP各省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果。在总结之前的成绩的同时,预计2022年各省医保部门将会加快加大DRG/DIP工作节奏,采用DRG/DIP模式的医院数量更多,涉及到的医院科室和疾病种类覆盖更加全面。各地医院将会参照卫健委颁布的临床路径方案,设计更适合本院治疗工作的临床路径实施方案。临床路径作为其标准化的工具,多种疾病的临床路径中明确提到营养治疗(包括维生素的使用),对维生素在多个病种中的规范化使用创造了条件。

2、促进治疗资源均衡布局,完善分级诊疗体系

6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随着医联体建设体系日益完善、急慢分治要求深化落地,分级诊疗政策的进一步深化推进,公立基层医疗终端(包括城市社区医疗、乡镇卫生院等)将有望迎来明显增量,各大主要品类的市场增速有望高于公立医院终端,为国内优质民营医疗机构带来发展机遇。

3、完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规范医疗服务设施支付范围

3月1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正式执行;6月3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和《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重点将临床价值高、价格合理、能够满足基本医疗需求的药品纳入目录。医保目录已进入动态调整时代,一年一次的动态调整通过调出临床价值不高的药品、谈判降低目录内费用明显偏高的药品价格、专项谈判到期药品价格,为更多新药、好药纳入医保目录腾出资金空间,持续推动医保基金的“腾笼换鸟”。

4、互联网医疗快速发展

据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移动医疗市场规模已达到544.7亿元,预计2021年将增至635.5亿元。疫情期间行业新的监管政策出台,明显放宽了对互联网+医疗的限制,且打通了医保、支付等多处关键环节。新的形势下,互联网+医疗行业将一扫之前的颓势,迎来新一轮的探索期。4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在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的前提下,允许网络销售除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以外的处方药。在此背景下,整个医药产业、尤其是医药流通产业都将受到影响,未来药店、互联网医疗行业企业或瞄准千亿市场展开更加激烈的较量。

5、新药研发驱动行业增长,儿童用药市场前景广阔

近年来,国家政府部门出台一系列政策,鼓励儿童用药的研发和生产;5月31日发布的“三胎”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也将带动儿童药市场容量的上升。2021年,在政策鼓励和创新型企业的努力下,儿童药研发和审评审批出现了明显增快的势头。除药品研发政策支持之外,基本药物目录调整和2021版医保目录调整中,都明确提出重点将儿童用药优先纳入调整范围,将进一步激发企业的研发热情,千亿儿童用药市场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三)主营业务情况

卫信康为一家综合性医药企业,以化学药品制剂及其原料药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主营业务,在复合维生素类、微量元素类、电解质类等领域具有较强竞争力。公司秉承“责任、分享、公信、创新”的企业精神,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立足于研发创新,坚持仿创结合,不断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致力于成为受中国社会和公众尊敬的专业化仿创医药企业。

公司基于自身的研发实力,充分挖掘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选择市场空间大、技术门槛较高的品种开展研发,营销渠道上不断深耕细作,目前核心产品已沉淀形成一定的行业优势地位和市场影响力。主导产品包括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小儿多种维生素注射液(13)、复方电解质注射液(V),已初步形成产品组合矩阵,有助于发挥协同效应、共同发力。

主导产品及用途具体如下:

■■■

(四)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主要包含两部分内容:1)生产性物料。包含自主生产产品及研发阶段的原料药、辅料、包装材料等,合作产品制剂及部分关键原料、辅料及包装材料;2)非生产性物料。包含固定资产及服务类项目等。

生产性物料通过供产销协同的方式,控制合理库存及采购周期,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并通过供应商管理制度,根据物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实施分类管理,根据和供应合作程度的不同来实施分级管理。非生产性物料,通过招投标管理、流程优化管理、分级分类管理、需求管理以及供应商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方式,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采购效率,降低供应链风险及采购成本。

2、研发模式

公司以研发能力为立足之本,重视产品开发及产品线管理工作,坚持采取以自主研发为主的模式,不断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在研发策略方面,公司基于自身技术优势,以临床及市场需求为导向,筛选市场需求大、技术门槛高、竞争较小的品种,确立了“上市一批,储备一批,在研一批,立项一批”的梯次研发思路,同时开展药品制剂及其主要原料药的自主研究及开发。

3、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自主生产和合作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其中业务合作生产方为山西普德药业有限公司。

1)自主生产模式:公司全资子公司白医制药为一家具备自主研发能力的制药企业,主要生产小容量注射剂、大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原料药产品。公司以白医制药为自主生产基地,开展生产活动,实行以销定产的计划管理模式。生产部根据销售计划制定全年生产计划,并分解至月,再根据库存量及生产设备的负荷情况制定月度生产计划。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GMP规范及公司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产品生产工艺及操作规程开展生产操作。

公司自主生产的产品有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小儿多种维生素注射液(13)、门冬氨酸钾注射液等。

2)合作生产模式:公司通过分析我国医药行业整体发展趋势,在早期MAH制度未普及的时期,公司与具备生产资质、GMP产能充裕的制药企业展开合作,经过多年的稳定合作,实现商业共赢。公司负责合作产品研究开发工作,提供药品注册申请所需的全套技术资料(包括生产工艺、原料药及制剂的质量标准和分析检测方法等),为取得合作产品的药品批准文号及药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公司享有合作产品的经销权、知识产权及处置权。合作方持有药品生产资质,负责在卫信康技术支持下申请并取得合作产品的药品批准文号,按照公司订单要求生产合作产品,负责产品的质量检验和成品保管,保证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同时,合作方应及时进行药品再注册程序,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注销或转移合作产品的药品批准文号。公司负责全部合作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工作。未经公司书面允许,合作方不得自行生产、销售合作产品。“两票制”政策下,合作产品由合作方直接销售至公司指定的下游药品配送企业,公司承担合作产品的全部市场管理及推广服务职责,向合作方收取专利/技术使用、商标/品牌使用、市场管理及推广服务费用。

公司主要合作产品包括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蔗糖铁注射液等。

4、销售模式

公司实行区域终端配送制的销售模式,主导产品在国内市场具有国产替代优势、生产批件较少、竞品较少,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及区域终端配送商、区域推广商选聘话语权。公司根据产品特点,选择实力较强的具备GSP认证资质的区域终端配送商构建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由区域终端配送商及推广商开展终端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公司对区域终端配送商、推广商开展学术培训,指导其完成区域市场开拓工作,支持其开展学术活动,凭借产品优势构建高效的销售网络。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4亿元,同比增长44.4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91.11万元,同比增长64.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115.50万元,同比增长105.46%。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2-030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98号)核准,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3元,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48,39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1,354,558.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7,035,441.51元,款项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于2017年7月1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瑞华验字第[2017]013000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2021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9,181,368.04元,其中:①注射剂新药产业化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5,662,424.09元;②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投入募集资金3,189,983.89元;③西藏卫信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328,960.06元。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297,035,441.51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947,764.51元,累计投资收益20,414,758.51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5,623,519.97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66,178,881.21元,其中,现金管理余额6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6,178,881.21元,实有余额6,178,881.2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017年7月17日,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9月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同中信证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卫康医药研发有限公司同中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藏中卫诚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卫诚康”)同中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2017年9月1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卫诚康同中信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以上银行统一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6,178,881.21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净额与投资收益)。

注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营销网络拓展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已结项,其结余募集资金用于“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专户已于2021年1月14日完成注销。

注2: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终止了“江苏中卫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专户中的余额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专户的注销手续已于2020年6月1日办理完毕。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披露的《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2020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76,000,000.00元,本年全部赎回,收到现金管理收益496,047.82元。2021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投入246,000,000.00元,已累计赎回186,000,000.00元,收到现金管理收益1,316,522.83元,2021年单日最高余额为76,00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60,000,000.00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6,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管理收益共计1,812,570.65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终止“江苏中卫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及专户存款利息与理财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完成该项补充流动资金工作。

2020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营销网络拓展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结项,其结余募集资金用于“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该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西藏卫信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结项,同意将该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及专户存款利息与理财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2021年12月22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完成该项补充流动资金工作。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中“某Xa因子抑制剂化学药品口服制剂(原料药及片剂)”项目终止,并将其结余募集资金变更用于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中的“甘氨胆酸”项目,“甘氨胆酸”项目增加投入496.90万元,以满足该项目的资金需求。该议案已经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变更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下转538版)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艳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力群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张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艳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力群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艳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力群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