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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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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为更好地发挥资金效益,进一步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收益,在保证资金安全且满足实际经营需要的前提下,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一、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闲置自有资金的安排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执行,授权期限从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三)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会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将确保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其他

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购买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元的理财产品,到期日为2022年7月17日;于2022年1月18日购买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200万元的理财产品,到期日为2022年7月19日;于2022年2月22日购买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元的理财产品,到期日为2022年8月23日;于2022年2月28日购买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元的理财产品,到期日为2022年8月30日;于2022年3月8日购买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元的理财产品,到期日为2022年9月13日;于2022年4月6日购买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00万元的理财产品,到期日为2022年10月10日;于2022年4月11日购买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00万元的理财产品,到期日为2022年10月12日;于2022年4月20日购买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元的理财产品,到期日为2022年10月19日;于2022年4月20日购买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元的理财产品,到期日为2022年10月25日。以上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到期日超出了经股东大会审议的授权日期,鉴于以上理财产品系公司在股东大会决议生效后的授权有效期内购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审议本次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时对以上理财产品购买结果予以了确认。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87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7.67元,截至2017年5月1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398,8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6,468,347.9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2,371,652.08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17)第474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开设了六个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分别为:

2017年5月10日,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长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山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桥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阳光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9年5月24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阳光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0657501040007273)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该账户销户后,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阳光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和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8,909,349.52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8,425,519.10元,详细使用情况见本报告附件《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 30,000 万元额度可以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2021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理财产品均已到期,2021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备注:上表未包含2021年5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招商银行大额可转让存单,并于2021年11月的到期赎回,取得利息收入399,000.00元,支付转让手续费32,722.22元,实际收益366,277.78元

(四)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电梯智能化门系统及配套项目”款项金额12,413,175.74 元,累计金额为14,713,175.74 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4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由于“五万套电梯门系统产品建设项目”、“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均为公司原有厂房,随着新建产能的部分投产,原有厂房利用率趋于饱和,上述项目继续实施面临厂房空间不足的压力。为更好实施募投项目,确保募投项目的实施效果,同时为公司未来发展预留一定的空间,公司拟将原“五万套电梯门系统产品建设项目”、“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建设项目”未实施完的部分合并调整为“电梯智能化门系统及配套项目”,合并后的新项目投产后,产品仍为电梯门系统产品、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

新项目拟投入原“五万套电梯门系统产品建设项目”、“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12,059.69 万元。其中土地购置费用1,632.00 万元,厂房及配套设施投资费用7,000.00万元,设备购置费用3,18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47.69万元。未来若该项目存在资金缺口,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解决。项目预计完成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展鹏科技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展鹏科技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展鹏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核查意见》;

(二)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苏公W[2021]E1263号)

附件1:《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单位:万元)

注1:“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及“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是2015年公司根据当时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需求制定,依据是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扩大产能匹配当时的市场环境及满足当时的市场拓展规划需要,项目的制定具有一定的时效性。

“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项目”制定一年后,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了TSG T7007-2016《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将电梯控制器列为电梯主要部件并要求电梯厂商对其进行型式试验,由于型式试验费用高昂,导致下游客户更换电梯控制器的意愿度明显下降,造成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相关产品市场推广未达预期,如果继续投入将对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带来风险;“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在2017年募集资金到位后,随着房地产调控的日趋收紧、电梯行业的整体持续低迷及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下游客户在成本压力下,对新技术产品的关注热度大大降低,并逐步将成本压力向上游传导。公司在市场环境变化之下被迫放缓了2015年拟定的大部分研究课题,原计划购置的设备仪器也同步暂停采买并将设备购置调整为委外或采购性价比更高的国产设备;“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 在 2017 年募集资金到位后,鉴于拟购置办公地产的城市房价大幅度上涨、未来房地产市场价格走势尚不明朗的环境变化,公司在对地产市场进行多轮调研、评估后,认为购置办公地产与租赁相比,租赁在费用支出及折旧风险上,比购置成本更低,因此将购置暂时调整为租赁。

“电梯智能化门系统及配套项目”因取得项目建设用地时间比原定日期晚,加之新冠疫情爆发,造成施工人员不足,钢材、混凝土等原材料供货紧张、运输受限,导致项目厂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周期延长,目前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尚未结束,后续的项目投资也将相应顺延。

鉴于以上实际情况,为更好地把握行业趋势,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效率,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将“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及“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 2023年 6 月,将“电梯智能化门系统及配套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此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注4: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4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将原“五万套电梯门系统产品建设项目”、“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建设项目”未实施完的部分合并调整为“电梯智能化门系统及配套项目”。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87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每股7.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8,8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36,468,347.92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2,371,652.08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5月10日全部到位,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众会字[2017]第474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4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中“五万套电梯门系统产品建设项目”和“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建设项目”未实施完的部分调整为“电梯智能化门系统及配套项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实际环境情况,拟将“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及“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由2022年6月延长至2023年6月,将“电梯智能化门系统及配套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一)拟延期“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项目”的主要原因

该项目是公司2015年根据当时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需求制定,项目确定一年后,2016年6月6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了TSG T7007-2016《电梯型式试验规则》,最终的颁布的标准中,将电梯控制器列为电梯主要部件,要求电梯厂商按照《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对其进行型式试验,并获得相应的型式试验证书和报告。新规则的实施,在提高行业相关产品进入门槛的同时也提高了下游客户更换产品供应商的成本,因为电梯一体化控制器属于控制柜内部的核心部件,一旦更换了供应商,必须重新进行型式试验且需支付高昂的型式试验费用。新规颁布后,下游客户更换电梯控制器的意愿度明显下降,对公司市场推广带来很大影响。近几年,公司虽然加大了电梯一体化控制器的营销推广力度,但销售情况不及预期,项目可行性显著降低。为避免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及公司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延期该募投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后续公司将积极开拓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市场或寻找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并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拟延期“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主要原因

该项目是公司2015年根据当时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需求制定。当时电梯门系统市场技术竞争较为激烈,永磁同步变频控制、交流矢量变频控制、开环变频控制等新技术层出不穷,为提高公司行业前沿技术的研究水平,公司拟定了变频控制的数学建模研究、无速度传感门机控制系统研究、门机及层门装置产品技术性能和可靠性持续提高的研究、智能工厂的研究开发等多个课题,并准备在募集资金到位后购置一流的进口配套检测、试验设备仪器,以期尽快推出技术更领先、价格及毛利率更高的先进技术门系统相关产品。

但在2017年募集资金到位后,随着房地产调控的日趋收紧、电梯行业的发展日趋平稳及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下游客户在成本压力下,对新技术产品的关注热度大大降低,并逐步将成本压力向上游传导。公司在市场环境变化之下决定放缓2015年拟定的部分研究课题,并将技术研发的重点集中到门系统性能和可靠性持续提高及产品成本降低的研究上。

随着这些研究课题的放缓,考虑到相应配套的设备仪器使用频率低、一次性投入较大,为规避设备购置后的闲置风险,增加折旧,大部分原计划购置的设备仪器也同步暂停采买。门系统性能和可靠性持续提高及产品成本降低研究课题所需的试验设备、检测过程也大部分从购置设备调整为委外测试。近年来,随着国家对高端装备制造行业的不断培育和发展,国内自主品牌设备厂家的技术水平和产品可靠性也得到了大幅提高,具备了一定的替代进口设备的能力,因此大部分研发急需购置的仪器设备,也从进口品牌更换为国内自主品牌,进一步降低了设备采购成本。此外,公司在上市后加大了同江南大学等高校的“产学研”合作,进一步降低了相关课题研究、设备投入的需求。因此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和论证,公司拟延期该募投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变化积极寻求与主营业务相关研究方向,并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拟延期“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的主要原因

项目立项于2015年,基于当时市场环境,公司计划在杭州、广州、重庆、天津四个办事处购买办公地产作为营销中心。但在2017年募集资金到位后,全国房地产市场价格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以下是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查询到的四个城市的房价涨幅比例(2021年数据尚未更新):

单位:元/平方米

鉴于以上四个城市房价大幅度上涨、未来房地产市场价格走势尚不明朗的环境变化,公司对四地房地产市场进行了多轮调研评估后,认为购置办公地产与租赁相比,租赁在费用支出及房地产市场风险上,比直接购置更优。同时,公司近两年也在积极拓展营销思路,逐步发展线上营销新渠道,以期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改造梯市场做深入挖掘和开发。因此,为了更妥善、更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拟延期该募投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后续公司将继续关注房地产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积极推动项目的实施。

(四)拟延期“电梯智能化门系统及配套项目”的主要原因

该项目立项于2019年,按当时的计划应当在2019年底前取得项目建设用土地并开始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但公司实际完成土地出让手续并取得土地使用权时间为2020年4月。后因新冠疫情爆发,造成施工人员不足,钢材、混凝土等原材料供货紧张、运输受限,导致项目厂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周期延长,目前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尚未结束,后续的项目投资也将相应顺延。因此,鉴于目前的项目建设进度及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公司拟延期该募投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后续公司将积极推动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早日投产。

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根据不断变化的外部市场环境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调整仅导致项目时间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变更,不会导致募投项目变更,不会对项目已实施部分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因此,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年限的延长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在订立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方案之前已结合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对项目进行了审慎研究论证。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或是可能出现项目进展缓慢、实际经济效益不及预期等问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不断变化的外部市场环境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根据不断变化的外部市场环境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调整仅导致项目时间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公司拟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

公司本次拟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事项是根据不断变化的外部市场环境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调整仅导致项目时间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变更,不会导致募投项目变更,不会对项目已实施部分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鉴于公证天业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事宜通知了原审计机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就相关事宜进行了沟通,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3人。

天职国际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2.2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6.9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13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5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0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16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汪娟],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王巍],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薇英],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天职国际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预计2022年度审计费用共计3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2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1982年

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连续服务年限:4年

2021年度审计意见:2021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原审计机构公证天业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公证天业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的工作付出表示由衷感谢!

鉴于公证天业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经与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后任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沟通,双方均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前后任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同意将《关于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经过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变更经营范围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行政审批管理部门最新的经营范围登记规范需要,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原经营范围为: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专用配套件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机电一体化工程、物联网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物联网软硬件的系统集成;分布式光伏光电;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配件零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租赁;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汽车新车销售;蓄电池租赁;电池销售;节能管理服务;电池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动机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拟为:

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动机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出租;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区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配件零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租赁;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汽车新车销售;蓄电池租赁;电池销售;节能管理服务;电池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动机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修订公司章程

结合以上经营范围变更需要,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本公告附件。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新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展鹏科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2021年年度报告》及《展鹏科技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0)。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审核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上接54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