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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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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将审慎选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1)最近一年净资产指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最近一年净利润指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7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永冠”)、永冠新材料科技(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永冠”)、江西永冠胶粘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胶粘”)、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振冠”)。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25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1,469.44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实现高效筹措资金,公司2022年度计划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25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一)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

(二)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上限为25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10,000万元人民币,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全资子公司之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其预计担保额度,控股子公司之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其预计担保额度,但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额度不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被担保方所享有的预计担保额度不可调剂至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被担保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相关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3月14日;

注册资本:21,2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毓成;

主要股东: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胶粘制品、胶带原纸、胶带纱布生产、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包装装潢印刷;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销售;第一、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及进出口业务;劳保用品生产及进出口业务;民用(非医用)口罩生产及进出口业务;熔喷布生产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经济开发区渊山岗工业园;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332,931.15万元,净资产103,285.10万元;负债总额229,646.0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64,581.39万元,短期银行借款10,109.31万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333,827.78万元,净利润16,297.4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永冠新材料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2月24日;

注册资本:13,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吕新民;

主要股东: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在新材料科技领域内从事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包装材料、薄膜制品,胶粘制品及其原辅材料、包装装潢印刷(限分支经营),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郑山街道兴业街888号;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43,731.48万元,净资产29,629.13万元;负债总额14,102.3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4,136.79万元,短期银行借款0万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33.9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江西永冠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6月16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敏;

主要股东:江西永冠持股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胶粘制品、胶带原纸、胶带纱布生产、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包装装潢印刷。(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注册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渊山岗工业园杭州路26号;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74,635.92万元,净资产8,118.18万元;负债总额66,517.7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66,508.72万元,短期银行借款0万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148,700.05万元,净利润3,118.7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1月28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贾会平;

主要股东:公司持股70%;蔡寿星持股3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在环保可降解材料领域内从事技术研发,生产、销售胶粘制品,包装装潢印刷,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不干胶材料、离型纸、原纸、离型纸、纸制品、离型膜、包装材料、橡胶制品、日用百货、编织物研发、非食用淀粉及淀粉制品的生产、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注册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经济开发区渊山岗工业园;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5,333.95万元,净资产5,001.68万元;负债总额332.2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327.25万元,短期银行借款0万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6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关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一致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债务担保等担保事项。各项银行贷款及债务担保均为日常经营所需,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为本次对外担保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度预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公司及子公司间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与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无对公司及子公司以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187,192.2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4.27%。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8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

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2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目的及必要性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为有效降低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和原材料。

二、拟投资资金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的经营预测和实际需求情况,公司拟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和原材料的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业务合约价值的余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超出范围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政策风险: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四、风险控制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有《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作为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的额度审批权限、品种、管理流程、风险把控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该制度履行计划安排、金额审批、指令下达等行为,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2、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头寸。

3、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2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2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够稳定公司经营利润,规避大宗商品原料价格变化带来的经营风险,维护投资者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立场,就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公司为稳定公司经营利润,降低大宗商品原料价格变化带来的价格风险,以维护投资者利益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0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年4月27日,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88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57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人

最近一年(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8,812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63,250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34,008万元

上年度(2020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1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9,984万元

上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6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邵明亮,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1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1:陈震,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6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2:周永辉,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10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晓辉,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1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中汇及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费用

2021年度财务审计收费为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20万元。2022年度审计费将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及投入时间等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进行了审查,认为中汇在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为保证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健和连续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中汇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前,对中汇的执业资质和历年对公司审计工作的胜任能力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予以事前认可如下:

中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且服务团队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此外,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如下:

中汇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中汇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优质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1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7日

至2022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非表决事项:听取《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5月27日上午9:30-13:30

(二)会议登记地点: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手续:本公司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加盖公章)、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上海收到的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工业园区康工路15号

联系人:李颖达

联系电话:021-59830677

联系传真:021-59832200

邮政编码:201713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2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要求,现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均不含税):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注:膜基胶带销售单价较上年同期上升主要系原材料价格上升所致。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五、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上接550版)

回复:

天玑智谷是一家专业的ODM制造商,并非OEM代工制造商。客户开发的过程首先是沟通了解客户对液晶显示器外观、功能、色彩、响应时间等要求,进行项目立项,天玑智谷按照项目管理的方式自主开发样机,开发完成后送样机经客户认可,再与客户签订订单,天玑智谷依据研发BOM对所有物料进行采购,组织生产交付。

(1)量产前的项目开发

天玑智谷在量产一款液晶显示器前的开发过程为:项目立项→外观设计→外观评审→光学设计→电子设计→出具整机图纸→样机确认评审→模具开立→设计验证试产→可靠性验证→国家认证申请→量产验证试产

其中光学设计、电子设计及可靠性验证为较重要的环节,具体说明如下:

1)光学设计

为满足机器的亮度及色彩要求,在光学设计时需匹配以下核心物料的参数规格,主要有:灯珠规格参数选择,包括灯珠型号/色温/色域/亮度/PCB电路设计;导光板网点排版/材质/厚度;光学膜片的选择与搭配,包括不同角度的反射膜/增光膜/DBF/扩散膜等。

2)电子设计

为满足机器分辨率、接口功能、响应时间等,在进行电子设计时需要匹配以下核心物料的参数规格:主芯片功能参数选择,包括支持分辨率/带宽/IO/HDR/响应时间等;PCB Layout及零部件规格选择和SMT;软件编译及调试验证等。

3)可靠性验证

在研发阶段需要对样机进行以下实验以验证产品可靠性,主要包括:跌落试验、振动试验、高低温试验、加温老化试验、静电试验、ROHS试验、兼容性试验、温升试验、开关机试验、MTBF试验。

(2)量产的具体流程

天玑智谷拥有3条LCM(液晶显示模组)组装生产线,4条液晶显示器整机组装生产线,具体如下:

其中LCM组装线为整机组装线的前道工序,天玑智谷也采购部分原厂模组用于液晶显示器整机组装。LCM组装和整机组装的具体工艺流程如下:

天玑智谷为客户提供的主要服务和产品包括液晶显示器产品的开发、液晶面板及相关配件的选型及采购、液晶模组及整机的组装等,主营业务不属于仅简单组装就对外销售的情形。

(3)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

天玑智谷与同行业公司生产模式、主要生产流程和核心工序对比如下:

资料来源:冠捷科技重组报告书、兆驰股份招股说明书

冠捷科技经营模式包括了自有品牌业务和ODM业务,兆驰股份液晶显示业务以ODM模式为主。在液晶显示整机制造ODM领域,天玑智谷生产模式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差异。

在生产环节核心工序方面,天玑智谷为客户提供的主要服务和产品包括液晶显示器产品的开发、液晶面板及相关配件的选型及采购、液晶模组及整机的组装等;冠捷科技、兆驰股份为行业龙头企业,为客户提供的服务除涵盖上述内容外,还包括显示器主板的加工,涉及的组装环节更完整。显示器主板市场供应充足,天玑智谷较容易在市场上采购到该类产品。

综上所述,在液晶显示整机制造ODM领域,天玑智谷生产模式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差异,天玑智谷主营业务不属于仅简单组装就对外销售的情形。

2、说明天玑智谷最近3年生产人员数量、生产人员平均产量,以及与公司订单、收入、成本等情况的匹配性;

回复:

最近3年,天玑智谷主营业务包括液晶屏贸易及液晶显示器整机制造,剔除液晶屏贸易业务后,天玑智谷整机生产人员数量、液晶显示器整机订单量、产量、整机制造业务收入与成本的匹配关系如下:

注1.整机生产人员数量按天玑智谷每年度12个月各月末在职整机生产人员数的算数平均值计算。

2.有效订单量考虑了当年度订单总量扣减后续协商终止的数量。

(1)整机生产人员平均产量有所波动

2019年为天玑智谷整机制造业务的第一年,到2019年7月才开始交付液晶显示器整机产品,因此整机生产人员平均产量较小,2020年随着订单数量的增加,天玑智谷生产任务相对饱和,平均产量有所提高。2021年,天玑智谷整机生产人员平均产量下降的原因是:

1)2021年各季度产量分布不均衡,年度总产量小幅下降

2021年1-8月,由于液晶面板价格快速上涨,天玑智谷营运资金有限,对订单总量有所控制,导致第二、三季度产量低于2020年同期,虽然2021年第四季度整机产量大幅提高至41.16万台,占2021年总产量的38.63%,但2021年度总产量较2020年仍小幅下滑。

2)天玑智谷在2021年第四季度整机生产人员增加较多

2021年三、四季度,天玑智谷获得订单量分别为33.47万台和85.15万台,2021年第四季度订单量环比增幅达154.36%。为按时交付客户订单,天玑智谷在2021年第四季度新招聘了较多生产人员,整机生产人员数量在2021年第四季度增加67人。

(2)液晶显示器整机平均销售单价在2021年明显提高

2020年,天玑智谷销售的液晶显示器整机单价略高于2019年,主要是液晶面板价格在2020年内开始上涨;2021年销售单价明显高于2020年,主要原因是:

1)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

2021年1-8月,液晶面板价格大幅上涨,虽然2021年8月之后有所回落,但仍高于2020年同期。天玑智谷采用成本加成法与客户确定销售单价,其液晶显示器整机产品单价变化趋势与液晶面板价格变动趋势相符。

2)大尺寸液晶显示器销售占比提高

2020年,天玑智谷27寸及以上液晶显示器销售占比为14.13%;2021年,天玑智谷27寸及以上液晶显示器销售占比提高到24.90%。大尺寸液晶显示器销售占比提高也提高了整机销售的平均单价。

最近3年,天玑智谷液晶显示器整机销售量与产量相匹配,2020年、2021年,有效订单量大于销售量,当年末未交付订单较多;在产量小幅下降的情况下,2021年整机业务收入较2020年上升33.91%,主要是因为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同尺寸液晶显示器销售单价提高,另外2021年大尺寸液晶显示器销售占比提高。

综上所述,天玑智谷最近3年生产人员数量、生产人员平均产量有所波动具备合理性,与公司订单、收入、成本等情况相匹配。

3、结合成本中原材料、人工等具体构成,委托加工服务采购在成本中的占比,说明天玑智谷成本构成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明显差异,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说明天玑智谷近三年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明显差异。

回复:

(1)天玑智谷成本构成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明显差异

天玑智谷主营业务包括液晶屏整机及液晶屏贸易,因液晶屏贸易成本通常均为原材料,以下将天玑智谷液晶屏整机业务成本构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注:1.由于冠捷科技(000727.SZ)于2020年底将冠捷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上表中2019年度、2020年度的冠捷科技(000727.SZ)成本构成选取冠捷科技有限公司数据,2021年度成本构成选取为冠捷科技(000727.SZ)数据,相关数据均未公开披露。

2.同行业可比公司兆驰股份尚未公开披露2021年度成本构成,且未公开披露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构成。

最近三年,天玑智谷委托加工服务费(含辅料成本)占液晶屏整机成本比例分别为6.13%、4.33%和0.82%,由于天玑智谷委托加工服务范围主要是液晶显示器背光模组的加工,属于整机制造的前道工序,因此对于液晶屏整机业务,委托加工服务费计入了直接材料。最近三年委托加工服务费占整机成本比例逐年下降的原因主要为天玑智谷生产能力逐步增强,在2021年购买了背光模组加工相关资产,招聘了相关人员,减少了委托加工服务金额。从上表可知,天玑智谷液晶屏整机业务成本构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

(2)进一步说明天玑智谷近三年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明显差异

1)天玑智谷近三年毛利率变动合理性分析

最近三年,天玑智谷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具体如下:

从上表可知,最近三年,天玑智谷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7.60%、9.00%和9.39%,呈逐年上升趋势。天玑智谷主营业务主要为液晶屏整机和液晶屏贸易,且液晶屏整机成本中直接原材料成本占比95%左右,其中液晶屏、液晶模组成本占液晶屏整机成本的50%-60%,因此,主营业务结构变动及液晶屏、液晶膜组的价格变化是天玑智谷毛利率变动主要原因,具体分析如下:

2020年天玑智谷主营业务毛利率上升,主要由于液晶屏贸易业务毛利率上升较大。一方面,2020年,天玑智谷主营业务收入中液晶屏贸易业务收入占比从2019年的52.70%降低至12.01%,贸易业务收入大幅减少,已不再是天玑智谷的核心业务,天玑智谷只有在价格差合理时才开展液晶屏转手贸易,因此获取的价格差相对较大;另一方面,2020年下半年开始,液晶面板供给趋紧,价格逐步上升,特别是2020年12月开始,液晶面板价格快速上升,天玑智谷在液晶屏贸易业务上议价能力增强,导致液晶屏贸易业务毛利率进一步提升。

2021年,天玑智主营业务毛利率为9.39%,较2020年略有上升,主要系液晶屏整机毛利率上升所致。一方面,2021年下半年,液晶屏整机毛利率提升。天玑智谷液晶屏整机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约95%,主要包括液晶面板、液晶模组等。受市场供应变动影响,2021年上半年液晶面板、液晶模组价格逐步上升,天玑智谷因在承接客户订单时通过调整产品报价来转移原材料价格变动具有的一定滞后性且难以全部转移,导致液晶屏整机毛利率有所下降;但2021年下半年液晶面板、液晶模组价格逐步下降,因客户跟随原材料价格下降而调整报价亦具有滞后性且不会全部调整,导致液晶屏整机毛利率上升。另一方面,2021年下半年液晶屏整机收入较上半年大幅增加。天玑智谷原控股股东天润达及上市公司为天玑智谷提供流动性支持,天玑智谷的生产能力大幅提升;同时,天玑智谷持续进行研发团队建设和研发投入,增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紧抓全球经济恢复、下游市场需求提升的机遇,增强与原有大客户、大品牌的合作,并开拓浙江大华智联有限公司、同方计算机有限公司等行业内知名客户,2021年下半年实现液晶屏整机收入35,822.24万元,较2021年上半年增加55.70%。受上述因素综合影响,2021年液晶屏整机毛利率高于2020年,与2019年相近。

因此,天玑智谷最近三年毛利率逐年提高具有合理性。

(3)天玑智谷近三年毛利率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

报告期内,天玑智谷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如下:

注1.由于冠捷科技(000727.SZ)于2020年底将冠捷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上表中2019年度、2020年度的冠捷科技(000727.SZ)毛利率为冠捷科技有限公司的整体毛利率。

2.同行业可比公司均毛利率数据来自各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兆驰股份(002429.SZ)尚未公开披露2021年度毛利率。

亚世光电、宸展光电从事定制化的显示器件/商用智能显示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定制化程度高,附加值较高,两者毛利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其他公司,且毛利率变动与同行业其他公司略有差异。天玑智谷与同兴达、兆驰股份、冠捷科技产品相近,2020年毛利率均呈上升趋势。

同兴达、兆驰股份、冠捷科技毛利率高于天玑智谷,主要由于该等上市公司规模较大,同兴达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06.01亿元,兆驰股份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01.86亿元,冠捷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634.72亿元,规模效应优于天玑智谷,而且与上游液晶面板、液晶模组等原材料供应商议价能力略强。另外,天玑智谷2019年液晶屏贸易业务收入占比较高,导致该年度毛利率较低。

综上所述,天玑智谷液晶屏整机业务成本构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毛利率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详见《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二次问询函的回复》。

会计师核查意见详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二次问询函的回复》。

五、关于营业收入扣除

请你公司在前述问题回复的基础上,结合产品售价公允性、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等因素,说明天玑智谷相关销售收入是否需根据本所有关规定予以扣除及其理由。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一步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根据深交所于2021年11月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2号一一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规定,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是指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或者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具有偶发性和临时性,影响报表使用者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收入。

天玑智谷相关业务具有完整的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以及所产生的收入,除天玑智谷贸易性收入2,391.42万元认定属于“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应当扣除外,天玑智谷相关销售收入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2号一一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定义的收入,构成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无需进行扣除。

会计师核查意见详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二次问询函的回复》。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上接55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