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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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以下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原租赁准则下,本公司根据租赁是否实质上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新租赁准则下,本公司不再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本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计量使用权资产,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本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的同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1)对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2)计量租赁负债时,对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3)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4)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5)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6)对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新租赁准则下,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应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除转租赁外,本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本公司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二)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1、针对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解释14号规定符合“双特征”和“双控制”的PPP项目合同按照该解释进行处理;在PPP项目资产建造和运营阶段的收入确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一一收入》进行会计处理;在PPP项目资产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借款费用,对于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在相关借款费用满足资本化条件时,应当予以资本化,并在PPP 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至无形资产,其他借款费用,均应予以费用化;在PPP项目运营期间,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应当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在项目运营期间,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应当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
2、针对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情形,解释14号规定,当仅因基准利率改革直接导致采用实际利率法确定利息收入或费用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且变更前后的确定基础在经济上相当时,无需评估该变更是否导致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也不调整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账面余额,直接按照变更后的未来现金流量重新计算实际利率,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后续计量。当基准利率改革直接导致未来租赁付款额的确定基础发生必要变更,且变更前后的确定基础在经济上相当时,承租人应当直接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1,931,254.77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4,264,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63,960.00元。公司2021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30,993,317.44元(不含佣金、印花税等交易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八条规定,视同现金红利30,993,317.44元。加上该等金额后,公司现金分红(含税)金额共计人民币34,957,277.44元,占2021年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59.39%。
公司预计在本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不会发生总股本变动。如在此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资金状况和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股东的回报和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具体情况,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9日 14点45分
召开地点:诚邦股份会议室二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9日
至2022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告。
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9日上午9:00至下午2:00。
(三)登记地点
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之江路5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不发送礼品或纪念品。)
电话: 0571-87832006;
传真: 0571-87832009
联系人:余书标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八号一一建筑》的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新签项目的数量、合计金额情况
2022年1-3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签项目合同18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8,671.32万元。新签项目合同中,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类合同5项;运维养护类合同3项;规划设计类合同10项(其中园林设计类合同5项,建筑设计类合同1项,旅游规划设计类合同1项,环保设计类合同3项)。
二、本年累计签订项目的数量及合计金额
2022年1-3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签项目合同18项(其中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类合同5项、规划设计类合同10项、运营维护类合同3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8,671.32万元,上述合同均在执行中。
三、已签约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本公司目前无已签约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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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主营业务利润降低;
(2)公司的有息负债形成财务费用较大。
(3)公司项目咨询服务费、律师风险代理费增加致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2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1年末公司合并范围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9,106,677.83元,未分配利润为-642,365,025.6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91,675,232.24元。公司决定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6.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7.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8. 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29)。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0.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0年审计报告导致强调事项段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0年审计报告导致强调事项段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11.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1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1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2022年度公司拟以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名义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外币按汇率换算)10亿元额度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展期或新增的借款、承兑汇票、订单融资等,具体以与相关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文件为准,不包括此前已经发生并存续的借款),担保方式为在上述总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以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资产提供质押、抵押及保证担保等。具体担保期限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相关机构最终审批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分割、调整向各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的融资额度,决定申请融资的具体条件(如合作机构、利率、期限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授权期限至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 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31 )。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6月15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关于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2022年4月2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及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22-032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2年6月15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谷A2-5栋23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二)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2022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必须在规定的会议登记日期内履行了完备的会议登记手续方可享有表决权。
(2)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 委托出席者请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委托人亲笔签字)、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参加会议时出示相关证明的原件。
2、登记时间:2022年6月13 日9:00-17:30。
3、登记地点: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谷A2-5栋23层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铁明
电 话:0531-81665777
传 真:0531-81665888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6、鉴于目前疫情防控需要,为最大限度保障股东及代理人和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同时依法保障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就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 为减少人群聚集、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公司建议各位股东优先选择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 现场参会人员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规定和要求,现场参会人员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济南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带齐相关防疫参会证明外,敬请公司股东支持和理解。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06”,投票简称为“中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6月15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2年6月15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提案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委托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22-026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2年4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受新冠疫情持续化、全球贸易局势紧张、经济周期下行及通货膨胀的影响,黄金价格继续保持上升趋势。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公司一方面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一方面着力寻求、解决提升营运能力的方法和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斐济瓦图科拉金矿公司技改工程取得积极进展。关键技改项目Dolphin通风提升井、七号尾矿库等实现竣工、投运,相关技改效益初步显现。报告期内,瓦矿完成了与沙暴黄金有限公司3,000万美元金属流融资合作项目,基本解决了矿山现阶段发展资金问题。新冠疫情对矿山各项工作的不利影响正在逐步消除。
报告期内,为缓解公司债务压力,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与紫金矿业集团南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矿业南方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四川平武中金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武中金”)76%的股权及中润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平武中金的145,237,801.28 元债权全部转让给紫金矿业南方投资,经交易双方协商平武中金76%股权转让款确定为32,300万元,股权与债权转让款合计468,237,801.28元。2022年1月25日,平武中金股权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公司持有的平武中金76%的股权已全部过户至紫金矿业南方投资公司名下,公司不再持有平武中金股权。
房地产方面,报告期内淄博置业中润华侨城涉外小区三期50栋别墅项目达到确认收入条件,本期全部结转营业收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68,802.50万元,比上年年末减少27.34%;负债总额为128,649.00万元,比上年年末减少26.46%。公司资产负债率76.21%,较上年同期增长0.9%。
公司本期实现营业收入90,643.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3.25%;本期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10.67万元,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139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7,462.36万元,比上年年末减少29.93%。本期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公司主营业务利润降低;
(2)公司的有息负债形成财务费用较大。
(3)公司项目咨询服务费、律师风险代理费增加致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26%。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1年末公司合并范围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9,106,677.83元,未分配利润为-642,365,025.6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91,675,232.24元。公司决定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5.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6.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所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审计报告客观的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同意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董事会和管理层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防范管理运作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7. 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29)。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需加强法律法规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培训,提升资金管理和担保意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发挥内部控制体制的效率和效果,防范管理运作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关于2020年审计报告导致强调事项段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关于2020年审计报告导致强调事项段消除情况所做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0年审计报告导致强调事项段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关于2021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关于2021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情况所做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1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11. 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31 )。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22-027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资源”或“公司”)于 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一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合计为6,273,148.70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构成如下: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6,273,148.70元,不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对合并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6,273,148.70元,已在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反映。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数额和原因说明
1、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2021年度,公司按会计政策规定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305,899.27元,转销1,220,872.93元。计提的合同资产减值损失309,145.33元,本期转销182,528.71元,汇率变动对合同资产减值损失的影响金额12,550.41元。计提的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4,125,644.98元,收回或转回707,383.76元,转销或核销12,377,817.78元,其他变动320,396.16元,汇率变动对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的影响金额为17,455.69元。
2、存货跌价准备
(1)增减变动情况
单位:元
■
(2)本期计提、转回情况说明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这需要管理层分析存货的估计售价,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来判断可变现净值是否低于存货成本。根据该计提方法,公司2021年度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546,879.51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709,117.36元,报表折算差额影响金额为152,260.54元。其他减少635,329.12元,为拟处置子公司四川平武中金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影响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金额7,546,879.51元。
3、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8,444,176.69元。
4、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公司报告期对无形资产进行逐项检查,按无形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根据上述标准,本期无需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各项资产的实际情 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22-033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披露了《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9),公司将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由于济南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正在对潜在风险较高的区域实行临时管控,公司位于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7000号的办公室大楼所在的汉峪金谷园区自2022年4月28日0时起被设定成为时7天的临时管控区,实行封闭管理,封控后不准进出。为严格落实济南市政府部门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保护股东、股东代理人和其他参会人员的生命健康,同时依法保障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特别提示如下:
一、建议股东优先选择网络投票方式参会
鉴于济南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建议股东优先选择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调整现场会议召开方式为通讯方式
基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股东拟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不再设置现场会议。公司将向已经登记的股东沟通,并提供网络会议的网络链接等相关接入方式。参加通讯会议的股东需提供、出示的资料与公司会议室现场会议要求一致。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等其他事项均不变。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22-028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资源”或“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包括A股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详细情况如下:
1、变更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21年1月2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 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21年5月26日发布的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对2020年6月19日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适用范围进行调整。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通知施行日,企业对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会计处理不符合通知规定的,应当进行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变更日期: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依据上述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2018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8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修订后的准则,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以下方法计量使用权资产:
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的同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1) 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2) 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3) 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4) 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5)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按照预计负债政策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6) 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在计量租赁负债时,本公司使用2021年1月1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来对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
单位:元
■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融资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除转租赁外,本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调整。本公司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 本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业务,根据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
①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
解释第14号适用于同时符合该解释所述“双特征”和“双控制”的PPP项目合同,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目合同应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累计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基准利率改革
解释第14号对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工具合同和租赁合同相关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情形作出了简化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该解释的规定,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基准利率改革相关业务,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在该解释施行日,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等原账面价值与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该解释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财政部于2021年5月26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自2021年5月26日起施行,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由“减让仅针对2021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调整为“减让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其他适用条件不变。
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通知发布前已采用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进行追溯调整,但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对2021年1月1日至该通知施行日之间发生的未按照该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通知进行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相应调整。
解释第15号就企业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涉及的余额应如何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列报与披露作出了明确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