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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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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89版)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合同内容公允,定价机制遵循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并认为其在2021年12月31日(基准日)有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济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新增担保发生额合计不超过135亿元,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核准或签订协议金额为准。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正泰新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正泰集团等受让方,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交易价格依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正泰新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正泰集团等受让方。转让完成后,正泰新能将成为正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正泰新能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期间,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支持其日常经营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按照相关协议延续上述对正泰新能的担保。正泰新能及其下属子公司近年来业务发展稳定,资产质量较高,偿债能力强,且正泰集团提供了反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浙江深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拟受让正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上海正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深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完善公司产业链布局,交易价格依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提出的,主要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有效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发展的需要,开展远期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3.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在该交易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十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十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推举吴炳池、王四合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非职工监事的候选人进行累积投票选举。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1、吴炳池,男,1965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经营师。曾先后担任过正泰集团公司董事、副总裁,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务。

2、王四合,男, 197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营师,2001年1月加入正泰,曾任浙江正泰电源电器有限公司监事,浙江正泰机电电气有限公司监事,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廉正督查室经理、副主任。 现任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督查室副主任、浙江正泰仪器仪表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22-019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0.4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9,300,014,592.13元。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0.4元,预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约人民币851,265,790.40元,约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0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当年实施股票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经与公司2021实施股份回购所支付的现金639,911,114.67元合并计算后,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1,491,176,905.07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3.85%。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基于对2021年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2022年经营业务需要做出的客观判断,为了保证公司的稳定发展,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22-020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司 2022年度经营计划,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2021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年初的工作计划及当时的实际情况,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测,详细内容可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对外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3)。

截至2021年报告期末,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测与实际发生金额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没有超过全年预测额度,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预测:

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计划,对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预测如下:

以上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包含上述关联方及其控股子公司。

根据本公司与温州民商银行预计发生的业务合作及未来业务增长趋势等情况,2022年度本公司与温州民商银行之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业务,仍然属于温州民商银行的日常银行业务。具体业务内容包括:存款和贷款,其中存款为本公司在温州民商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将本公司货币资金以银行存款方式存于该行,同时获取存款利息;贷款为本公司在温州民商银行开立银行账户,以贷款方式借出银行货币资金,同时支付贷款利息。鉴于与温州民商银行关联交易内容的业务性质,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公司与温州民商银行之间的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均应按适用的银行间市场惯例和一般商务条款进行。在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机关发布的条例或通知有规定时,采用其规定的固定价格或费率;如不存在固定价格或费率,则采用独立交易双方在相同类型交易中通常采用的市价或费率。如涉及订立协议,具体交易条款根据业务性质、交易金额及期限、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及适用行业惯例,按照合规、公平原则协商订立,定价以不低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4-03-15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公司住所: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工业区正泰大楼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实业投资,高低压电器、电气机械及器材、自动化产业、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建筑电器、通信设备的研制、开发、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加工、销售及技术服务,物业管理,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信息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温州辉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1.23%,其他自然人股东持股88.77%。

(2)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4-01-02

注册资本:88,866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3555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主营业务:电气机械及器材、自动化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销售、科研及维修,技术咨询服务,建筑业,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计算机软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研发、销售;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自动化系统的研发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76%,其他股东持股59.24%。

(3)浙江正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8-08-06

注册资本:53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二十一路33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营业务: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节能灯、模具的研发、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正泰集团持股60%,其他股东持股40%。

(4)浙江正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10-18

注册资本:19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正泰工业园区正泰路1号科技楼8楼801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营业务:新能源项目的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新能源技术,新能源系统产品、储能设备技术、车用充电设备及系统、能源测控设备及系统、能源互联网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冷热三联供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机电设备安装{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承接:新能源工程(凭资质经营);新能源技术产品的销售。(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股权结构:正泰集团持股96.3158%,其他股东持股3.6842%。

(5)乐清市瑞纳吉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12-23

注册资本:3191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乐清市柳市镇蟾东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低压电器及元器件研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对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正泰集团持股100%。

(6)浙江泰易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02-27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滨安路1335号2幢408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营业务: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经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正泰集团持股70%,其他股东持股30%。

(7)浙江正泰智维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07-12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滨安路1335号2幢713室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检验检测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设备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运行效能评估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正泰集团持股50%,其他股东持股50%。

(8)浙江正泰电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08-07

注册资本:5037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大桥(南湖工业区内)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电线、电缆、通用零部件、塑料零部件、五金冲压件的制造、加工、销售;塑料制品、高低压电气设备及配件、五金产品的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从事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的及危险化学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正泰集团持股72.8958%,其他股东持股27.1042%。

(9)正泰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08-07

注册资本:7021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海宁市尖山新区吉盛路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电池组件、光伏发电系统设备的研发、制造、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正泰太阳能持股100%。正泰太阳能拟将正泰新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正泰集团等受让方,转让完成后,正泰集团持股62.18%。

(10)正泰集团研发中心(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06-26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505号53号楼501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机电产品及成套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设备集成、安装调试。(以上均除特种设备除承装承修承试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正泰集团持股100%。

(11)浙江正骅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03-09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月明路560号1幢2101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营业务:承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消防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凭资质经营);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网上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装饰材料、照明电器、电线电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建筑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承租房屋租赁,停车场管理,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黄利华持股95%,南笑鸥持股5%。

(12)理想晶延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05-22

注册资本:5570.380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3255号3幢402室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

主营业务:从事半导体、光电设备及配件耗材的开发、设计、组装、销售;光伏设备及配件耗材的开发、设计、组装、销售;计算机软件系统的开发、设计、销售和系统集成;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半导体、光电、光伏设备租赁及售后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正泰集团持股29.8914%,其他股东持股70.1086%。

(13)浙江九亩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06-10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浦阳镇金园路1号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运行效能评估服务;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其他通用仪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农业机械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谷物种植;豆类种植;油料种植;薯类种植;蔬菜种植;花卉种植;园艺产品种植;水果种植;中草药种植;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业机械服务;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智能农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动物饲养;家禽饲养;牲畜饲养;水产养殖;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安吉九亩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持股60%,其他股东持股40%。

(14)温州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03-23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一至三层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人民币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现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温州民商银行是我国金融业民营银行试点政策实施以来浙江省第一家、全国第三家获准开业的民营银行。温州民商银行未来将针对温州经济特色、扎根温州市场,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向小微企业客户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该行股东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如下: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温州民商银行的主发起人,持股比例为29%,为该行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与温州民商银行构成关联关系。因此,本公司与温州民商银行之间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公司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良好,均具备履约能力。

3、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种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定价以市场公允价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并签订购销协议。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与关联方(温州民商银行除外)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本公司和交易方(温州民商银行除外)形成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本公司与关联方(温州民商银行除外)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

温州民商银行作为浙江省第一家获准开业的民营银行,开业之初势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扎根温州市场,积极向企业客户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本公司作为成长于浙江温州地区的民营企业,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也与多家银行展开金融领域的业务合作。本公司与温州民商银行之间的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安排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22-021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服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610万元,内控审计费90万元,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共计700万元。

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22-022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 担保金额:预计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新能源”))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增担保发生额折合人民币合计不超过135亿元。

● 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并非新增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不涉及反担保。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合计不超过135亿元。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核准或签订协议金额为准,并拟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合计不超过135亿元。

本次拟新增担保额度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子公司,其中,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被担保人明细如下表所示:

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被担保人明细如下表所示注:

注:上述被担保人中公司国内电站项目公司、海外电站项目公司及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具体担保对象根据届时业务需要确定,财务状况尚不能确定,因此按照资产负债率超过70%分别预计。

本次预计新增担保情形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

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超出上述担保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三、授权情况概述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担保事项的前提下,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预计总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事项:

(一)授权管理层决定每一笔担保的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具体担保事宜;

(二)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不同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额度(含新设立的控股子公司);

(三)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企业提供的担保,以及超过本次授权各类担保额度之后提供的担保,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授权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泰新能源及其余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及其他单位之间的经济业务提供担保,本次新增担保总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135亿元人民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泰新能源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核准或签订协议金额为准。

六、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进行授权。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新增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新增对外担保额度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526,332.33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7.67%,其中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162,661.9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08%,其他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八、备查文件

1、正泰电器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22-023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新能源”)、

●被担保人:正泰新能源、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太阳能”)、正泰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新能”)、抚州市东临新区泰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烽新能源”)

●本次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为折合人民币约162,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光伏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正泰新能源分别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和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签署借款协议,金额分别为30,000万元人民币及20,000万元人民币;全资子公司正泰太阳能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借款协议,金额分别为20,000万元人民币及20,000万元人民币;全资子公司正泰新能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签署借款协议,金额为3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作为保证人为上述三家公司的借款及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折合人民币约120,000万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泰烽新能源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桥支行签署借款协议,金额为42,000万元人民币,正泰新能源作为保证人为上述借款及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折合人民币约42,000万元。上述公司和正泰新能源的担保总额为162,000万元人民币。

2021年6月7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报的《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合计不超过150亿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预计总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事项。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1-010、临2021-016、临2021-025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 1: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38508.105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335号1幢B号厂房2楼

法定代表人:陆川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对象 2: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48355.633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335号1幢

法定代表人:陆川

经营范围:生产:多晶硅光伏电池、单晶硅光伏电池、晶体硅光伏组件; 研究:晶体硅和薄膜太阳能电池、电池组件、光伏发电系统设备;销售自产产品;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发电类电力业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担保对象 3:正泰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021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海宁市尖山新区吉盛路1号

法定代表人:陆川

经营范围: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电池组件、光伏发电系统设备的研发、制造、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对象 4:抚州市东临新区泰烽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4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东临新区岗上积镇坪塘村余家巷组

法定代表人:黄启银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上述4家被担保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2021年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正泰新能源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金额:人民币约50,000万元

4、期限: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担保业务范围: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二)公司为正泰太阳能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金额:人民币约40,000万元

4、期限: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担保业务范围: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三)公司为正泰新能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金额:人民币约30,000万元

4、期限: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担保业务范围: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公司为泰烽新能源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人: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债权人:抚州市东临新区泰烽新能源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金额:人民币约42,000万元

4、期限: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5、担保业务范围: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迟延履行金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526,332.33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7.67%,其中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162,661.9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08%,其他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22-024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太阳能”)拟与公司控股股东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集团”)、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三峡绿色产业(山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共计13名受让方(以下合称“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正泰太阳能拟将其持有的资产整合完成后的正泰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新能”,曾用名:海宁正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正泰集团等受让方,交易总对价为225,0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光伏组件制造业务资产。

● 截至2022年3月31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正泰集团发生的除经审议日常关联交易以外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012.69万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3%。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聚焦公司核心业务,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确定性,公司拟将光伏组件制造板块业务整合至正泰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新能”)后整体对外出售。整合完成后,正泰新能将持有从事光伏组件制造业务的11家控股子公司公司全部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太阳能”)持有正泰新能100%股权。上述11家控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经协商,正泰太阳能拟与公司控股股东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集团”)、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三峡绿色产业(山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共计13名受让方(以下合称“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正泰太阳能拟在整合完成后将其持有的正泰新能100%股权转让给正泰集团等受让方,交易总对价为225,0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上述从事光伏组件制造业务的12家公司的股权。受让方及具体受让比例情况如下:

上述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4月2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南存辉、朱信敏、王国荣、张智寰、郭嵋俊、陆川已回避本议案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正泰集团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为41.16%,为公司控股股东,系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并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2022年3月31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正泰集团发生的除经审议日常关联交易以外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012.69万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3%。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工业区正泰大楼

法定代表人:朱信敏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股权结构:温州辉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1.23%,自然人股东持股88.77%。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实业投资,高低压电器、电气机械及器材、自动化产业、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建筑电器、通信设备的研制、开发、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加工、销售及技术服务,物业管理,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信息咨询服务。

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正泰集团总资产10,921,309.56万元,净资产3,912,975.50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5,332,702.30万元,净利润395,145.99万元。

关联关系:正泰集团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为41.16%,为公司控股股东,系公司关联方。

(2)交易对方: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尖山围垦区

法定代表人:王云开

注册资本:366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持股58.55%,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持股41.4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市政设施管理;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水土流失防治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3)交易对方:三峡绿色产业(山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长白山路888号九鼎峰大厦310-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三峡绿色产业(山东)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0%,其他合伙人持股6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峡绿色产业(山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4)交易对方:盐城朝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新都街道世纪大道5号金融城6幢3308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海南朝希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5701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江苏黄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7.0398%,其他合伙人持股22.9602%。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盐城朝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5)交易对方:嘉兴朝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85室-39(自主申报)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朝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王敏康持股45%,其他合伙人持股5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嘉兴朝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6)交易对方:嘉兴朝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85室-42(自主申报)

注册资本:4601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海南朝希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97.8048%,其他合伙人持股2.195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嘉兴朝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7)交易对方:杭州鋆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公望路3号412工位

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通沛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100.1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珠海泽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9.9001%,珠海通沛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0.099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杭州鋆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8)交易对方:嘉兴浙银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核名,正在进行工商设立登记)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万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嘉兴浙银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9)交易对方:海宁吉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尖山新区金牛路28号内(3-1)(自主申报)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秀娟

注册资本:983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陆川持股37.6399%,其他合伙人持股62.360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海宁吉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中陆川为公司董事、副总裁,除此关联关系外,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10)交易对方:海宁尚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尖山新区金牛路28号内(8-1)(自主申报)

执行事务合伙人:牟璐琳

注册资本:675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朱信敏持股41.4815%,其他合伙人持股58.518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海宁尚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中朱信敏、林贻明、潘洁、刘淼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除此关联关系外,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11)交易对方:海宁安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尖山新区金牛路28号内(7-1)(自主申报)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群群

注册资本:842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南存辉持股35.6295%,其他合伙人持股64.370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海宁安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中南存辉、吴炳池、张智寰、南尔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除此关联关系外,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12)交易对方:张虹

身份证号:330124196012******

出生日期:1960年12月

住所: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街**号

张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3)交易对方:阮泽云

身份证号:330402198701******

出生日期:1987年1月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博园路**弄**幢

阮泽云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关联交易类别为出售资产,标的资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正泰太阳能全资持有的正泰新能100%股权。

2、权属状况说明

标的公司股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其他影响转让的情形。

3、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正泰太阳能全资持有的正泰新能100%股权,正泰太阳能的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2006-10-18

注册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335号1幢

注册资本:348355.6336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生产:多晶硅光伏电池、单晶硅光伏电池、晶体硅光伏组件; 研究:晶体硅和薄膜太阳能电池、电池组件、光伏发电系统设备;销售自产产品;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发电类电力业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4、整合完成后的正泰新能模拟合并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正泰新能及其拟整合11家子公司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以上各公司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5、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正泰新能及其下属子公司股权,正泰新能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公司为正泰新能及其拟整合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50亿元。

四、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是基于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模拟整合后的海宁正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2〕323号),评估方法及评估结论如下:

(一)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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