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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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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办理补充质押的公告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94版)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在担保计划范围内,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本担保事项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7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进行授权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1、公司拟提供担保的所属子公司基本情况

2、公司拟提供担保的所属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状况(万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48,722.16万元,全部为对所属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7.54%。不存在逾期担保。

三、董事会意见

1、公司董事会意见:本次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皆为本公司的下属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本次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事项,符合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要求,有助于维持稳定的财务结构,提高经济效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不进行利润分配。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公司2021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00,003,612.37元视同现金分红,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8,530,518.15元的168.74%。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515,365,859.65元。经董事会提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公司2021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00,003,612.37元视同现金分红,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8,530,518.15元的168.74%。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股东回报,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是基于自身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充分考虑了行业发展阶段、公司成长周期、未来战略规划及资金使用计划等多个因素而做出的合理安排,以确保未来对投资者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主营业务的扩大再生产,同时兼顾应对外部风险的必要资金需求,为实现公司长远规划提供坚实保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公司目前发展阶段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确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69号禾丰股份综合办公大楼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9、11、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金卫东、丁云峰、王仲涛、邵彩梅、王振勇、任秉鑫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69号禾丰股份综合办公大楼427室。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法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1、电话:024-88081409

2、传真:024-88082333

3、联系人:赵先生

4、通讯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69号禾丰股份综合办公大楼427室

5、邮政编码:110164

6、电子信箱:hfmy@wellhope.co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2亿元。

●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禾丰股份”)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42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76,552,927股,发行价格10.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77,777,738.32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8,851,552.7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8,926,185.57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4月18日全部到位,已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亚验[2019]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放与使用。

二、前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从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不超过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4月27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26,438.14万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综合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保证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计算,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在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将募集资金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上述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禾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包括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玉米、小麦、大豆、豆粕、豆油、菜粕等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者所需的原材料对应的品种。

2、业务规模:授权期限内,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交易期限:在上述业务规模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审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事宜,并按公司《期货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及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变化方向与公司预测判断相背离的情况,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流动性风险:在套期保值交易中受市场流动性不足的限制,可能会使公司不能以有利的价格进出套期保值市场。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交易系统相对复杂,可能存在操作不当产生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期货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风险控制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已配备专业团队,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等措施进行控制。

2、公司将严格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种类及规模,不做超出经营实际需要的复杂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做商品期货投机业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3、公司通过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定期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4、公司将定期组织参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断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五、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核算政策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期货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六、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2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

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以下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持续经营所必要的,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金卫东、邱嘉辉、邵彩梅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2021年度执行和2022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内容。该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青岛神丰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神丰”)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郭拥华

注册资本:121万美元

注册地址:青岛胶州市营海镇营里路

经营范围:生产浓缩饲料、配合饲料;销售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饲料原料及饲料添加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台安县九股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安九股河”)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杨东利

注册资本:106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台安县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饲料生产,粮食收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家禽饲养,活禽销售,兽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凌海市九股河饲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海九股河”)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凯

注册资本:1755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新庄子镇礼中村

经营范围:饲料生产,粮食收购,兽药经营,家禽饲养,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活禽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鞍山市九股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鞍山九股河”)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杜刚

注册资本:432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台安县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家禽屠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饲料生产,家禽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饲料原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北票市宏发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票宏发”)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明君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辽宁北票经济开发区有机食品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畜禽养殖、收购、加工、销售;饲料加工、销售;饲料原辅料、饲料添加剂销售;粮食购销、加工、存储;鸡油、水解羽毛粉加工、销售;速冻食品加工、销售;熟食制品加工、销售;畜禽设备、养殖用具销售;煤炭销售;有机肥料、生物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复混肥料、土壤调理剂、微生物菌剂产品的生产、销售;非强制免疫兽用生物制品、兽用化学药品、中药制剂、生化药品、外用杀虫药、消毒药零售;仓储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机器设备及不动产租赁;本企业自产产品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及相关技术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葫芦岛九股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葫芦岛九股河”)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焦金波

注册资本:737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兴城市望海乡曲河村

经营范围:鸡收购、屠宰加工及销售。(在《畜禽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丹东禾丰成三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东成三”)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于加洋

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宽甸满族自治县石湖沟乡下长阴子村二组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爱拔益加、罗斯;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生产;商品鸡养殖、家禽孵化、销售,饲料及饲料原料的销售,肉鸡放养回收、禽产品、农产品收购;粮食收购;饲料及饲料原料的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饲料研发对外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公主岭禾丰玉米收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主岭禾丰”)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华

注册资本:12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公主岭市公伊路98号

经营范围:粮食收储、购销、粉碎、烘干;饲料原料批发、零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一般货物装卸搬运服务;企业自有房屋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施海普(北京)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海普”)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刘志勇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金关北二街3号院2号楼7层706

经营范围:销售兽药;批发卫生用品、农业机械;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两项不含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批的项目)、代理进出口;(上述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10、锦州九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九丰”)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宏财

注册资本:8845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辽宁省锦州市义县七里河镇石桥子村

经营范围:肉鸡屠宰分割加工;速冻食品加工;肉鸡产品调味加工;肉鸡羽毛、血粉加工;肉鸡放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鞍山丰盛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丰盛”)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郭凡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鞍羊路南侧农产品深加工园区

经营范围:肉鸡屠宰、加工、销售,速冻食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肉制品)加工、销售,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羽毛粉、血粉粉碎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大连成三畜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成三”)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子光

注册资本:1008.6081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普湾新区炮台镇长岭村

经营范围:种鸡饲养、孵化、销售;饲料生产、销售;肉鸡放养回收;禽产品、农副产品收购;粮食收购;兽用抗生素、化药、中草药、饲料药物添加剂、非强制免疫兽用生物制品的经营;厂房出租;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尼泊尔禾丰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尼泊尔禾丰”)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Suresh Vaidya

注册资本:2亿8000万尼泊尔卢比

注册地址:Bharatpur-5,Kalyanpur,Chitwan,Nepal

经营范围:饲料生产、销售。

14、沈阳众文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众文捷”)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苗宝奇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沈新路62-32号(5门)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兽药、非强制免疫生物制品销售;畜牧机械销售及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5、大连四达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四达”)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魏立夫

注册资本:1568.627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四平街道贾店村

经营范围:肉鸡加工、屠宰、销售;肉鸡收购;羽毛粉加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山东凤康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凤康”)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志权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姜疃镇濯村鲁花大街663号

经营范围:种鸡养殖、销售;鸡苗孵化、销售;肉鸡屠宰、冷藏、加工、销售;调理食品、熟制食品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自有房屋、场地、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7、敦化丰达种鸡繁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敦化丰达”)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邢志宽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延边州敦化市大石头镇长胜村

经营范围:肉种鸡养殖、肉种鸡蛋销售、肉种鸡雏孵化销售;饲料生产销售、粮食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8、吉林省恒丰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恒丰”)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田之国

注册资本:8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青年路1229号兴业商务园615室

经营范围:动物保健品、非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在该许可的有效期内从事经营)、兽药、机械设备、饲料、饲料添加剂、化学药制剂(危险品除外)、抗生素、宠物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9、达州禾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州禾丰”)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宏宇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魏兴农产品集中加工园源美冷链综合楼三楼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推广服务;生产、销售:饲料;销售:兽药、生物制品;收购、销售:农产品(粮食);销售:牲畜、家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哈尔滨维尔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尔好”)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李春良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哈尔滨开发区南岗集中区泰山路117号318室

经营范围: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饲料原料的销售(不含国家限制产品)。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以上20家公司全部为本公司的参股企业。其中:公司董事长金卫东先生担任公主岭禾丰的董事,公司监事长王仲涛先生分别担任公主岭禾丰、吉林恒丰、维尔好的董事,公司前任董事兼总裁丁云峰先生分别担任青岛神丰、施海普的董事,公司董事兼首席技术官邵彩梅女士担任青岛神丰的董事,公司董事兼总裁邱嘉辉先生分别担任台安九股河、凌海九股河、鞍山九股河、北票宏发、葫芦岛九股河、丹东成三、锦州九丰、鞍山丰盛、大连成三、沈阳众文捷、大连四达、山东凤康的董事,公司前任副总裁王振勇先生担任尼泊尔禾丰的董事,公司副总裁邸国先生担任敦化丰达的董事,公司董事长金卫东先生的妹妹金宏宇女士担任达州禾丰的董事,公司监事任秉鑫先生分别担任凌海九股河、鞍山九股河、葫芦岛九股河、大连成三的董事,公司监事李俊先生分别担任吉林恒丰、维尔好的董事。上述关联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上述20家企业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可以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或采购饲料原料、禽产品等。

2、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定价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2-012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22-016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办理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6日、4月27日、4月2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函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6日、4月27日、4月2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询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目前未发现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需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涉及其他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在上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6日、4月27日、4月2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标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所属行业为资本市场服务业,业务经营与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走势高度相关。宏观经济政策变化、宏观经济表现、证券行业监管政策调整以及资本市场波动等因素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泉州市睿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智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2,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4%,本次股份补充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18,85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83.22%。

● 公司股东睿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培泉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5%。睿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18,85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62.52%。

2021年8月9日,睿智投资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 15,850,000股股票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押起始日为 2021年8月9日,质押到期日为 2023年 8月4日。质押登记办理后,上述标的证券的状态为质押不可卖出。上述交易事项请详见公司于 2021年8月1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接到公司股东睿智投资的通知,睿智投资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000,000 股股票补充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2、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等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睿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