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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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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于本年1月份合并首农畜牧,受豆粕、玉米、苜蓿等饲料价格大幅上涨影响,北京首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首农畜牧”)周期性成本上升,导致其一季度利润同比下降。剔除首农畜牧,公司原有业务收入同比增长5.94%,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5.86%。未来公司将通过调整产品结构、降本节费等措施,努力降低畜牧业周期性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同一控下企业合并,首农畜牧纳入公司合并范围(详见三、其他提醒事项1),对期初及上年同期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收购北京三元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元种业”)与北京星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简称“星实投资”)分别持有的首农畜牧41.7350%、4.6325%的股权,合计46.3675%的股权。根据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圆开评报字[2021]第000224号和天圆开评报字[2021]第000143号评估报告,以2021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首农畜牧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43,384.93万元。首农畜牧41.7350%股权价值为101,576.70万元,首农畜牧4.6325%股权价值为11,274.81万元。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以101,576.70万元的交易价格收购三元种业持有的首农畜牧41.7350%股权,同意公司以11,274.81万元的交易价格收购星实投资持有的首农畜牧4.6325%股权。2022年1月,各方按照协议约定完成股权交割工作,首农畜牧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首农畜牧51%的股权,三元种业持有首农畜牧49%的股权。自2022年1月起首农畜牧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详见公司2021-043、044、046及2022-008号公告)。

2、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股权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本次股权激励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46万股,约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49,755.7426万股的1.5%。其中首次授予2058万股,约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37%,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3.01元;预留188万股,约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13%,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37%。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189 人,具体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2022年3月,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北京市国资委”)《关于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22〕40号),北京市国资委原则同意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详见公司2022-002、003、004、015号公告)。公司本次股权激励事项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参股子公司北京三元梅园食品有限公司(简称“三元梅园”)注册资本4,092.8万元人民币,其中:北京首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首农供应链”)出资2,701.25万元,持股比例为66%;公司出资1,391.55万元,持股比例为34%。为保全三元梅园老字号品牌、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培养优良赛道,助力公司十四五规划实现,董事会同意:(1)公司与首农供应链同比例向三元梅园增资。其中,首农供应链增资792万元;公司增资408万元。(2)增资完成后,公司收购首农供应链持有的三元梅园66%股权,交易价格以经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三元梅园100%股权。截至目前,公司与首农供应链已完成向三元梅园同比例增资。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农畜牧向北京农商银行贷款及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因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首农畜牧(公司持有其51%股权)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1亿元,贷款期限1年,同时公司及北京三元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对首农畜牧持股比例为该笔贷款提供相应担保,担保期限1年 (详见公司2022-010、013号公告)。

5、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向银行贷款及艾莱发喜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因经营需要,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艾莱发喜食品有限公司(简称“艾莱发喜”)之控股子公司艾莱发喜新西兰食品有限公司(ALLIED FAXI NEW ZEALAND FOOD CO., LIMITED)(简称“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1000万新西兰元,艾莱发喜为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的上述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1年。新西兰新天然有限公司(New Nature NZ Limited)将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详见公司2022-010、014、039号公告)。

6、2018 年 1 月 15 日,公司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复星高科”)、上海复星健康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复星健控”)共同收购 Brassica Holdings 股权项目完成交割相关工作。交割完成后,在关于 SPV(卢森堡)的股东协议约定的投票授权期间(指自股东协议生效起三年,经各方确认后该期限可延期三次,每次一年),在三元董事席位多于复星董事席位的前提下,三元将对 SPV(卢森堡)实质控制,SPV(卢森堡)及其下属公司 HCo France、Brassica TopCo(已注销)、Brassica MidCo(已注销)、PPN Management(已注销)、Brassica Holdings(已注销)、St Hubert(该公司现为由 HCo France 100%直接控股的经营实体)等纳入本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2021 年 1 月,香港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简称“香港三元”)与 HCo I(香港)有限责任公司(复星高科全资子公司,简称“香港HCoⅠ”)、HCo II(香港)有限责任公司(复星健控全资子公司,简称“香港HCo Ⅱ”)签署《确认函》,将上述授权延期一年。

● 2022年4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有关SPV(卢森堡)投票权事项的议案》,同意香港三元与香港HCoⅠ、香港HCo Ⅱ签署终止关于SPV(卢森堡)投票权事项的文件。截至目前,该事项涉及的法国反垄断申报及外商投资备案均已完成,自2022年5月1日起,公司将不再对SPV(卢森堡)合并财务报表,仅按照持股49%进行权益法核算(详见公司2022-016、017、039号公告)。

7、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497,557,4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拟派发的现金股利共计约7,487.79万元,占2021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30.54%(详见公司2022-020、022号公告)。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 自控股股东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15亿元以内的综合授信,用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各项资金需求(详见公司2022-020、025号公告)。

9、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农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因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首农畜牧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元,授信品种包括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及其项下买卖方融资等,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详见公司2022-020、026号公告)。

10、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因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三元双宝乳业有限公司(简称“江苏三元双宝”)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高新区支行申请1年期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向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辛农场支行申请1年期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江苏三元双宝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江苏省东辛农场有限公司为该担保提供反担保(详见公司2022-020、027号公告)。

1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首农畜牧向关联方三元种业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首农畜牧于2021年4月向其原控股股东北京三元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元种业”)借款6,800万元,该笔借款系由三元种业委托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首农畜牧发放的委托贷款,于2022年4月20日到期,借款利率4.5%,期限1年。为满足首农畜牧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首农畜牧继续向三元种业申请6,800万元委托贷款,三元种业委托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向首农畜牧发放本笔委托贷款,利率4.2%,期限1年(详见公司2022-020、028号公告)。

1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产品(详见公司2022-020、029号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于永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安长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尹莹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61,462,584.74 元。

公司负责人:于永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安长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尹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于永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安长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尹莹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24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公司董事9人,参加会议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修改后的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0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SPV(卢森堡)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有关SPV(卢森堡)投票权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HCo I (HK) Limited、上海复星健康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HCo II (HK) Limited签署终止关于SPV(卢森堡)(全名为HCo Lux S.à.r.l.)投票权事项的文件(详情请参见公司2022-016、017、039号公告)。截至目前,该事项涉及的法国反垄断申报及外商投资备案均已完成,自2022年5月1日起,公司将不再对SPV(卢森堡)合并财务报表,仅按照持股49%进行权益法核算。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五号一一食品制造(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现将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1、按照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2、按照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3、按照地区分类情况

二、2022年第一季度经销商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29 证券简称:三元股份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变更获得监管批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2-02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变更获得监管批准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拟向本行控股90%的子公司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银富登”)增资,增资金额93.3亿元(简称“本次增资”),中银富登其他股东同比例增资,增资后中银富登仍为本行控股90%的子公司。本次增资已经由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不属于本行的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增资相关的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已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批准。

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行拟以自有资金及所持有的126家村镇银行股权/股份增资注入中银富登(详见本行于2021年11月12日发布的向中银富登增资的相关公告)。增资完成后,中银富登仍为本行控股90%的子公司。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本行自有资金及所持有的村镇银行股权/股份。本次增资不属于本行的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次增资概述、增资方案的获批情况、增资标的基本情况、增资对本行的影响及风险分析,详见本行2021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boc.cn)发布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子公司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编号:临2021-052)。

近日,中银富登已就本次增资相关的注册资本变更取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批准,同意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亿元变更为人民币105.85亿元。本行将根据上述批复,及时完成对中银富登的增资。中银富登将根据上述批复办理本次增资相关的变更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2-02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发行完毕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本行于2023年末前发行不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行于2022年4月26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总额为200亿元人民币的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简称“本期债券”),并于2022年4月28日发行完毕。

本期债券前5年票面利率为3.65%,每5年调整一次,在第5年及之后的每个付息日附发行人赎回权。

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补充本行的其他一级资本。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

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榕泰 公告编号:2022-018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

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22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渠道上披露《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因公司2021年年审机构需要更多时间来完成2021年度审计工作,以及由于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工作量较大,相关编制工作仍在进行中,导致原预计披露时间内无法完成年报编写工作。本着审慎原则及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同时为确保披露报告的准确性及完整性,公司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日期由2022年4月29日变更至2022年4月30日。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调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对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