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22-025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2-044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公司负责人刘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贵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贵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现金收购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8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22年3月11日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华电海洋装备有限公司以现金人民币28,400万元作为对价收购关联方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80%股权。双方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办理了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2022年4月2日,青岛华电海洋装备有限公司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80%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完成,上述股权交割事项完成,因此公司将2022年4月1日作为报表合并日。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贵营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贵营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贵营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贵营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贵营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贵营

●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目前正处于发行阶段。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如果公司拟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则在利润分配完成前,公司不能进行股票发行,不利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推进,届时将无法及时补充流动资金,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为确保发行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公司拟暂不进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一贯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计划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发行完成后,尽快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与《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我国最早专业生产风机塔架的公司之一,在全国风机塔架制造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也是国际一流的风机塔架供应商之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包括:

1、风力发电设备及海洋工程设备制造

公司主营陆上与海上风电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制造、销售等业务。风力发电设备业务方面,主要产品为自主品牌的陆上风电塔架和海上风电塔架、导管架、管桩、升压站平台及相关辅件、零件,是陆上及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的主要部件之一,主要起支撑作用。海洋工程设备业务方面,主要产品为海洋工程平台相关辅件、零件以及用于海洋工程的各类钢结构件,相关产品作用涵盖海洋工程的各个方面,视具体订单而有所不同。上述业务经营模式主要是以销定产,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为报告期国家相关产业及行业政策、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收入确认项目数量、应收款回款、人民币汇率波动等。

2、风电场开发、运营等

报告期内,公司首个自有风电场并网发电。风电场开发与运营等业务报告期内对公司影响较小,未认定为主要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20)。

2、2021年7月7日,祁和生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8日发布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2021-035)。

3、2021年7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与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得投控”)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向凯得投控发行215,745,976股股票,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前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3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凯得投控签署补充协议,对认股价款支付和生效条件进行了修改,其他内容不变。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补充协议的相关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若上述股票发行完成,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更,凯得投控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以柳志成、黄京明、夏权光、张锦楠、张福林组成的一致行动人团队变更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发布的《关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实际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1-049),以及于2022年3月22日发布的《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13)。2022年4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24号);截至本报告发布日,公司正在组织办理股票发行上市相关事宜。

4、2021年7月23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团队成员柳志成、黄京明、张锦楠、张福林及股东张舒啸与凯得投控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拟向凯得投控转让公司股票36,033,92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11%;2022年3月21日,转让双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股份转让价款支付、交割以及协议生效、变更、解除条款进行了修改,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发布的《关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实际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1-049)、《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1-05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于2022年3月22日发布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团队成员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权益变动进展公告》(2022-019)。截至本报告发布日,上述协议转让事宜正在办理中。

5、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决定对南通泰胜蓝岛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保证担保,对上海泰胜(东台)电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保证担保,对包头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新疆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分别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保证担保,合计担保额度14亿元,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年,过去对该四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包含于本次担保额度内。2021年5月17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12)。

2021年5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基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泰胜风能(嵩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协议,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为该融资租赁事项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2.7亿元,担保期限为3+12年(12年为可选期限,具体期限和金额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2021年6月18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9日发布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29)。

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22-030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2022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022年4月28日,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相关情况,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029)于2022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

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0998 证券简称:宁波方正 公告编号:2022-010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64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塑料模具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汽车大型注塑模具、吹塑模具、精密模具和熔喷布模具等,产品主要提供给下游汽车零部件企业生产汽车所需的塑料制品,包括汽车内饰系统如仪表板、副仪表板、门板、柱护板等;汽车外饰系统如保险杠、格栅、扰流板等;汽车空调空滤系统如空调壳体、空调风门、进气歧管等;汽车油箱系统如油箱、加油管等。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公司所在行业归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C35)”中的“模具制造(C3525)”;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在行业归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C35)”。

(二)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模具钢、热流道、铝材、配件等,绝大部分原材料在国内采购。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拥有长期稳定的供应商,与主要供应商之间形成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定期/不定期对供应商考核评级,考核指标主要集中在质量、交期、服务和价格四个方面,依此对供应商分级管理。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是汽车塑料模具及注塑件,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方式。

汽车塑料模具的用途、设计、规格、技术参数要求差异较大,为非标准化定制产品,公司采用订单式生产,严格根据交货日期制定生产计划,公司的主要生产环节包括:模具设计、工艺设计、模具生产加工、模具装配、调试、质量检测及验收。同时,为了提升公司对客户的综合服务能力,集中资源于生产制造的核心工艺环节,公司将部分加工环节委托外协单位完成,采取“自主生产+外协加工”相结合的生产模式。

3、销售模式

公司的营销模式主要为直销模式,公司通过展览展示、现有客户推荐、重点品牌拜访等方式开拓客户,针对大型汽车一级供应商或整车厂客户需经过第三方机构认证、客户的合格供应商资质认证、小批量供货、批量供货等阶段方能确定合作关系,针对客户的具体采购需求,需经过招投标、议标等方式获得产品订单。

4、研发模式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始终重视技术研发方面的投入,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已形成自主研发为主的研发模式。研发开发设计部门是公司核心部门,涵盖了模具设计技术、模具加工技术、注塑成型技术、吹塑成型技术、智能制造等多个方面。设计部根据项目启动单完成设计图纸,经项目经理审批后与客户充分沟通,以满足客户在设计、功能、材料等方面的要求。在得到客户确认后,设计图转入技术中心工艺部编制加工工艺并评估各工序理论工时及成本费用,记录在MES系统内,由生产部计划科制定生产计划。

综上,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塑料摸具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及服务体系。公司根据主要产品的特点、上游供应情况、下游行业市场竞争格局等因素,独立组织经营活动,形成当前的运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业绩驱动因素

在行业面临困难、行业存量竞争的背景下,公司一方面加大研发创新、市场开拓,另一方面坚定信心立足提升自身长久的行业竞争力。公司坚持开发新客户,凭借长期积累的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特别是伴随着2019年以来的生产线自动化升级和车间数字化转型的智能化制造优势,公司的生产设备档次、生产能力、技术水准、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高,竞争实力大幅增强,赢得了新旧客户的认同,为公司业绩稳定发展作出坚实的保障。

在成本控制方面,公司采取多项措施控制经营成本,主要包括:合理规划,提高公司设备产能利用率,控制外协加工成本;强化模具设计阶段的过程评审,完善评审控制点,减少设计返工造成的资源消耗;加强生产人员培训,提高生产人员技能,细化操作标准,降低维修成本和返工成本,减少试模次数;实行末位淘汰制度,控制人员成本等。

(四)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行业发展趋势

汽车模具行业是汽车整车行业的上游产业,其发展受汽车行业发展和市场景气程度的直接影响,汽车行业的发展直接决定了汽车模具行业的发展前景。在全球碳中和与我国居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的大趋势下,汽车产业向汽车消费高端化个性化、轻量化、智能化、电动化方向快速发展,对汽车塑料内外饰件的加工精度、复杂程度、可靠程度和使用寿命等性能提出更高要求,进而推动汽车塑料模具制造行业朝着大型化、高技术含量方向发展。

2、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中国注塑、吹塑模具重点骨干企业、模具出口重点企业、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2017年度浙江省模具行业百强企业、中国模具之都2017年五十强生产企业、《中国模具之都十三五规划》重点发展企业,公司荣获“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精模奖一等奖”、“国家重点新产品”、“浙江省科技进步奖”、“浙江省著名商标”、上汽通用汽车“优秀供应商”、一汽-大众“A级供应商”等多项荣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300998 证券简称:宁波方正 公告编号:2022-022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2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