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吴何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国柱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国柱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吴何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国柱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国柱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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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吴何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国柱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国柱
(二)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1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
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9日(星期五)至05月1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dongmi@shareat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0日发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5月11日下午13:00-14: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的模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1日下午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裁:吴何洪先生
独立董事:周余俊先生
董事、副总裁:袁艾先生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刘国柱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魏瑞瑶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5月11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9日(星期五)至05月1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dongmi@shareate.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刘国柱、魏瑞瑶
电话:0512-62851663
邮箱:dongmi@shareate.com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实际召开方式有可能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相应微调,敬请投资者理解。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刀片电池长切刀
合作协议的自愿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ST德新 公告编号:2022-032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刀片电池长切刀
合作协议的自愿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协议类型及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致宏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宏精密”)与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比亚迪”)签署《刀片电池长切刀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就公司长期向惠州比亚迪供应刀片电池长切刀达成合作意向。自协议签字盖章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惠州比亚迪向致宏精密采购1米长度及以上长切刀。
双方基于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本着友好双赢的原则协商确定长切刀的采购价格及数量,以具体采购订单为准。
● 协议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 协议履行期限:2022年3月3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协议履行期限为自协议签字盖章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该协议的签订将对公司相关会计年度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具体影响数以当年审计报告为准。
● 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长期合作框架协议,可能存在惠州比亚迪基于经营策略、行业政策、市场需求、采购价格等变化而做出调整的情形,最终实现的销售金额可能随市场情况发生波动,对公司协议有效期各年度的经营业绩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鉴于致宏精密与惠州比亚迪致力于建立长期的友好合作,为进一步优化双方利益,就双方产品合作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在协议期限内,致宏精密拟向惠州比亚迪供应长切刀,本次签署的协议为长期合作框架协议,实际合同的产品类型、规格及数量以双方具体签署的《采购订单》为准。该协议为公司日常经营框架协议,公司已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惠州比亚迪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该合作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协议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协议标的的情况
本协议的标的为1米长度及以上长切刀,自协议签字盖章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惠州比亚迪向公司采购长切刀产品,实际采购以具体采购订单为准。
2、协议对方当事人情况
(1)交易对方名称: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何龙
(3)住所:惠州市大亚湾响水河
(4)注册资本:15,000万(美元)
(5)主营业务:锂电池材料(磷酸铁锂、电解液、苯基环已烷(CHB)、碳酸亚乙烯酯(VC)、六氟磷酸锂、隔膜纸、前驱体、塑胶壳、盖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锂离子电池(铁动力锂离子电池),太阳能电池(太阳能光伏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汽车车身外覆盖件冲压模具、汽车夹具检具设计与制造。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及关键技术研发(发动机零部件制造):发动机进气增压器、智能气缸。汽车制造涂料、汽车变速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从事储能系统,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系统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设零售店铺,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机械式停车设备制造、安装、改造及维修;充电桩、盒及配套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充电站投资建设、经营及维护;继电器接触器、电容器、熔断器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6)惠州比亚迪是公司的重要客户之一,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往来。协议对方及其关联公司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正常业务往来外,在产权、其他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
(7)惠州比亚迪为非上市公司,因其保密要求,未向公司提供财务数据。
三、协议主要条款
1、协议双方:
甲方: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乙方:东莞致宏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2、乙方根据甲方的技术要求进行产品研发,并负责生产、制造,向甲方供应满足甲方需求的产品。
3、为配合甲方电池生产线的持续投放和陆续量产,乙方制定并落实产能爬坡计划,确保优先满足甲方的产品需求。
4、乙方提供产品使用指引及规范化管理建议,包括运输、存储、使用、配对、维修规范等。
5、甲方ME工厂及时分享乙方切刀、模具等产品的使用数据及现场问题至乙方生产技术部门,乙方根据甲方反馈的问题进行改进,持续优化切刀批量生产品质一致性、使用规范等。
6、乙方知晓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产品上进行了大量的研发与投入,并就加工或生产产品提供了大量的原始及重要的创意构想、技术资料等,乙方同意因该产品所产生的全部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尤其是直接或间接与甲方具有竞争关系的第三方)供应该产品,不得将该产品简单变更后向第三方供应,亦不得为第三方提供与甲方产品相似方案、尺寸的产品的研发、加工、生产服务,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就双方所涉及的产品进行合作。如有违反,乙方同意按照与第三方合作总额1.5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不得低于100万元。该禁止性义务在双方合作期间及合作终止后1年内保持有效。
7、甲方保证:本协议期限内,若甲方当月对长切刀产品的实际需求量少于200套(上刀200把、下刀200把)的,则甲方以实际需求量向乙方采购;若当月对于长切刀产品的实际需求量大于或等于200套(上刀200把、下刀200把)的,则甲方优先保证向乙方采购200套/月。乙方保证按时完成订单并交付。
8、为更好地满足甲方产品需求,甲方每半年需向乙方提供需求半年度计划,以便乙方添置专用的精密生产设备。
9、为回馈甲方,乙方将根据甲方需求计划及自身排产优化,核算成本给予降价计划。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履行期限为自协议签字盖章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该协议的签订将会对公司相关会计年度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具体影响数以当年审计报告为准。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该合作协议的顺利履行。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长期合作框架协议,可能存在惠州比亚迪基于经营策略、行业政策、市场需求、采购价格等变化而做出调整的情形,最终实现的销售金额可能随市场情况发生波动,对公司协议有效期各年度的经营业绩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六、备查文件
《刀片电池长切刀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证券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2-022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2日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
二、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披露了《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编号:2022-019)。经事后审核发现,在会议审议事项议案6审议《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决算及2022年度关联交易总额预测的议案》的子议案中,需要增加“6.03 审议《关于与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决算及2022年度关联交易总额预测的议案》”。
三、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22年4月2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2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惠而浦工业园总部大楼B707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2日
至2022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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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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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