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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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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坚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双喜 会计机构负责人:汤双喜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王坚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双喜 会计机构负责人:汤双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坚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双喜 会计机构负责人:汤双喜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18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9点30分以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坚群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一季度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关于核准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 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5.99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173.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3,793.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9,200.0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036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月城支行01880107001039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3205016161660000054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月城支行10640701040019027以上账户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均已注销。

三、 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

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方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

率和后期运营效率,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专项账户(78110122000087342、78110122000087495)予以销户,并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专项账户(78110122000087342、78110122000087495)的全部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新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及时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王坚群办理上述具体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物产中大关于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2-036

物产中大关于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09:00-12:00在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及“全景路演”网站(https://www.p5w.net/special/202204/zjgqyj/),采用网络直播方式参加“在浙里 看国企”浙江国有控股上市公司2021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披露《物产中大关于参加“在浙里 看国企”浙江国有控股上市公司2021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公告》,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上午09:00-12:00在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及“全景路演”网站(https://www.p5w.net/special/202204/zjgqyj/),采用网络直播方式参加“在浙里 看国企”浙江国有控股上市公司2021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公司总经理、董事宋宏炯先生,独立董事谢伟鸣先生,副总经理李刚先生,董事会秘书廖建新先生,财务总监王奇颖女士,证券事务代表何枫女士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就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经营情况、未来发展等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二、本次业绩说明会事先征集和网上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

1.当下能源价格上涨,作为物流龙头企业能源价格上涨是否对公司业绩造成冲击,2022年公司业绩是否会受此影响成本上升?

答:公司大宗商品智慧供应链集成服务业务主要是基于下游客户订单的增值服务,热电联产是从煤炭贸易到供热供电一体化的贸工结合模式,同时,公司充分发挥现期结合优势,合理运用金融衍生工具对冲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所以虽然能源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有所影响,但总体在可承受范围内。谢谢!

2.贵公司除公布正在进行的并购项目外,是否还有计划其他并购项目?

答:公司已公布的收购山东盛泰轮胎资产和江苏金轮股份等项目都是主业板块相关产业链上下游的投资并购,有利于公司主业进一步做优做强,同时公司也正在积极研究和探索新能源、新材料和数字经济等方面的投资项目,培育打造未来发展的新优势。涉及具体的投资并购项目,公司会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及时发布公告披露。谢谢!

3.公司成立战略投资公司主要加强哪方面的投资与运作?

答:公司成立产业投资公司,一方面按照“以供应链思维、做产业链整合、构建物产中大生态圈”的思路,围绕主业的产业链上下游进行项目投资并购,进一步做优做强主业;另一方面围绕国家政策导向和行业变革方向,培育布局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循环经济、绿色环保、生命健康等新兴产业,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寻找新动能。谢谢!

4.根据公司年报,产业数字化转型已成为大宗商品市场降本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行业共识。国内供应链服务企业在科技和产业变革交汇的历史性阶段,加快智慧供应链集成服务模式,推动数字化产业供应链服务,在采购、仓储、物流、交易、加工、销售、金融、信息等方面提供高效敏捷的服务,增强与客户制造业终端客户和产业集群的交互和粘性,业务发展前景宽广。请公司结合自身“一体两翼”发展战略(以智慧供应链集成服务为主体、以金融服务与高端制造为两翼),说明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在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处于领先位置的原因,以及业务信息化对公司的毛利率、净资产收益率有哪些改善作用?

答:2021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达14.69%,同比增长3.69个百分点,连续6年超过11%,这主要得益于公司不断创新的商业模式、始终领先的行业地位、持续优化的管理体制机制优势:一是公司坚持以供应链思维,做产业链整合,构建了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供应链+”产业生态体系和战略协同、周期对冲、产融互动的产业格局;二是公司作为中国供应链集成服务引领者,形成了具有竞争力的上游集采能力、下游分销能力和供应链集成服务能力;三是公司长期坚持管理改革创新,打造了科学高效一体化的经营管理体系。

“十四五”期间,公司的供应链集成服务,将以数字化变革赋能驱动为主,通过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手段,对供应链各环节,包括交易、信用、物流等多方面关键数据的获取、加工和分析,及时掌握供需两端行为变化,在保证服务质量和成本控制的前提下,拓展集成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升公司毛利率和净资产收益率水平。谢谢!

5.2022年发布的《“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突出了我国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战略性、流通体系建设的系统性和流通体系推进的有效性。请公司结合《“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说明公司供应链集成服务业务未来的发展规划?

答:规划对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进行战略性布局、系统性谋划,对于培育完整内需体系,促进形成强大的国内统一大市场,加快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公司“十四五”期间将积极响应国家相关规划导向,“平台化、集成化、智能化、金融化、国际化”五化并举,加快建设基础数字技术平台,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集团数据治理能力,推动构建供应链、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数据贯通、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的产业互联网生态,努力打造中国智慧供应链集成服务引领者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生态组织者。谢谢!

6.公司作为供应链龙头企业,商业模式和体质机制有哪些特点及优势?

答:在商业模式上,公司较早从赚取买卖差价的传统贸易商转型为供应链集成服务商,一方面做产业服务,即围绕相关产业链上下游客户的需求提供集采、分销、物流、金融和信息等供应链集成服务,另一方面做产业增值,即依托供应链服务过程中构建的渠道、技术、人才、资金等优势,通过并购重组、整合赋能等培育发展潜力大的细分领域特色子产业。在体制机制上,公司长期坚持管理改革创新,2015年整体上市后,通过员工持股、“二次混改”、实施股权激励等,将国有基因与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有效结合,持续激发员工发展动力和活力,同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和制度体系,使公司治理体系更加现代化、运行管理更加规范化。谢谢!

7.目前全国经济下行压力大,叠加疫情频发,是否对公司的经营造成较大影响?

答:在当前疫情形势下,下游需求受到一定程度抑制,部分物流网点业务受所在地区疫情防控政策影响,部分工程项目和供应链集成服务业务进度受到影响,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总体基本正常,疫情影响还可控。谢谢!

8.我是一个价值投资者,买进贵公司的股票一年时间,却亏损严重,不知道公司有没有投资价值啊?

答:确实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不相匹配,对您的心情十分理解。公司会继续坚持做优做强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强产业投资布局,培育未来发展新动能;持续分红回报所有投资者,并加强与资本市场沟通等,促进股价与内在价值逐步匹配。谢谢!

9. 请问贵公司是否有伟大的愿景?在浙江创建共同富裕示范区有什么可以作为?

答:公司的愿景是成为中国智慧供应链集成服务的引领者和产业生态组织者。公司将结合自身产业布局,充分发挥公司在智慧供应链集成服务、养老等方面的产业特色优势,通过政企、银企、企企多方合作参与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谢谢!

10. 何时能改变重融资,轻经营的坏习惯?尤其上市公司!

答:公司一直重视经营,否则也不可能持续业绩增长,融资也是为了更好发挥自身信用和渠道优势,进一步提升对上下游客户的供应链集成服务能力。谢谢!

本次说明会具体情况详见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及“全景路演”网站(https://www.p5w.net/special/202204/zjgqyj/)。在此,公司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一034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监事会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2年 4月19日至 2022 年4月28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10 天。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内部公示情况,监事会对公司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履行了对激励对象进行内部公示所必要的程序。

2、公司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及管理)人员、事业部/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核心技术(业务及管理)人员,与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一033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4月11日首次公开披露(详见公司2022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21年10月10日至2022 年4月1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中有11人存在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根据上述核查对象买入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结合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进程,对上述人员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核查:

1、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2、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系因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后二级市场股价下跌,为稳定公司股价而主动采取的措施,此次股票交易均发生在其知悉内幕信息之前,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及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