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保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利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春艳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王保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利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春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保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利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春艳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97 证券简称:纽威数控 公告编号:2022-022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暨2022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00-15: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11日(星期三)至05月17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kdshbgs@neway.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3月29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并于2022年4月29日发布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以及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5月18日下午14:00-15:00举行2021年度暨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及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8日(星期三)下午 14:00-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董事、事业部总经理郭国新先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洪利清女士,独立董事马亚红女士,保荐代表人陈龙飞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 投资者可在2022年05月18日(星期三)下午 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11日(星期三)至05月17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kdshbgs@neway.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512-62390090

邮箱:skdshbgs@neway.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97 证券简称:纽威数控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2-033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下午15:00-16:00通过网络平台“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栏目召开了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

2022年4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2022年4月28日,公司董事长钟国栋先生,董事、总经理陈明晖先生,独立董事周劲松先生,财务总监王竹青先生,董事会秘书朱方超先生出席了本次说明会。参会人员就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

二、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的回答情况

公司对投资者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提出的普遍关心的问题给予了回复,现将主要问题及回复整理如下:

问题1: 近期,国内外疫情形势变化较大,对公司业务有影响吗?具体有哪些?

回复1: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随着疫情的不断反复,公司所在的煤炭流通行业以及热电联产行业的发展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煤炭贸易方面,受疫情影响下游煤炭日耗下降、电力需求减少,导致煤炭行情整体下行,公司积极对接上下游资源,保障了公司煤炭贸易整体稳定;热电联产方面,部分用热企业出现停工情形,导致供热量减少,公司积极响应当地政府部门的疫情管控要求,做好园区保供工作,目前随着相关地区疫情得到控制,电厂供热逐步恢复。因此疫情对公司总体业务影响有限,感谢您的关注!

问题2:贵公司热电板块的生物质发电与普通燃煤发电在经济效益方面有何区别?

回复2: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热电板块的生物质发电执行全国统一的上网电价为0.75元/千瓦时,定价依据为国家发改委于2010年7月28日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579号)。普通燃煤发电一般执行当地标杆电价,具体参照各个地方的政策文件。感谢您的关注!

问题3:公司是如何应对限电限产政策的?

回复3: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1年整体外部环境对热电联产行业发展带来挑战,由于公司热电联产业务均位于浙江省嘉兴市、金华市,地区经济发达、园区产业发展良好、客户企业实力雄厚,因此总体影响较为有限。公司积极应对高煤价带来的影响,一方面持续推进精细化管理,控制核心关键指标和厂用电率、管损率、余热回收等小指标,降低运维费用,确保电厂正常稳定运行;另一方面强化外部沟通,通过调整汽价与煤价联动机制、开拓新客户、开发新业务等方式,提高热电企业盈利水平,将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感谢您的关注!

问题4:董秘您好,公司年报中可以看出21年财务数据和经营情况良好,但是股价却表现不佳,您认为公司目前的估值合理吗?如果不合理,有哪些应对措施吗?

回复4: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二级市场股价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股价波动亦受多方因素影响,作为上市公司只有兢兢业业做好各项工作,抓好经营管理、夯实发展基础,我们相信市场终究会给出相应的合理估值。请您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问题5:公司未来三到五年的发展规划情况?

回复5: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以“成为绿色高效的环保能源综合服务引领者”为战略愿景,牢牢把握“环保、能源”两大主题,优化“能源贸易+能源实业”双轮驱动模式,抓住“碳达峰、碳中和”带来的发展机遇,加速向科技、智慧、生态型平台企业转型,努力打造成为绿色高效的环保能源综合服务引领者。公司将积极践行智慧供应链集成服务,加快数字化转型,抢抓“双碳”目标政策机遇,推进数字化智慧能源服务;加快存量电厂转型综合能源服务商,加大污泥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处置等环保协同业务,推进智慧电厂建设;加快投资并购发展,布局太阳能、生物质能(含垃圾发电)、储能、氢能等相关新能源产业,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动能。感谢您的关注!

问题6:介绍一下公司2021年整体经营情况?业绩改善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回复6: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5,988,131.3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9.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016.1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8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8,106.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1.8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226,836.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为382,037.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4.63%。202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4,508.7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2.5%。公司收入增长原因主要系受煤炭市场行情持续高涨影响,煤炭售价上涨、销量增加所致。利润及相关指标增长原因系公司运营质量提升,煤炭流通业务毛利率增长、净利润增长所致。感谢您的关注!

问题7:公司是否有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计划?

回复7: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目前暂无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计划。感谢您的关注!

问题8:股价回调幅度较大且表现低迷,公司是否有稳定股价的方案或计划?

回复8: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已在《物产环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会一如既往做好生产经营并保持与投资者的沟通。二级市场股价受宏观经济、政策环境、市场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请您给予耐心和包容,感谢您的理解!

三、其他事项

关于本次说明会的全部具体内容,投资者可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阅。公司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临海市两水开发区聚景路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董事长高献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董事郑永祥先生,独立董事傅羽韬先生、毛美英女士、崔荣军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陶光撑先生、周恭喜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钱明均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议案3、议案4均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议案2为特别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沈辉、王慈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