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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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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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史春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玉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玉梅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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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史春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玉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玉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史春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玉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玉梅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36 证券简称:春立医疗 公告编号:2022-027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2 年4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2年 4月1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实际参加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发布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办理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办理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办理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H股公告:须予披露的交易》。
(三)审议通过《关于须予披露的交易-认购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公告相关内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根据与北京银行大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大兴支行及北京银行方庄支行签订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披露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H股公告:须予披露的交易》。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36 证券简称:春立医疗 公告编号:2022-026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2年4月1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史春宝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发布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能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办理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与北京银行大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大兴支行及北京银行方庄支行签订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H股公告:须予披露的交易》。
(三)审议通过《关于须予披露的交易-认购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公告相关内容的议案》
同意根据与北京银行大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大兴支行及北京银行方庄支行签订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披露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H股公告:须予披露的交易》。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36 证券简称:春立医疗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并办理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99 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30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并办理质押的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43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纽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威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5,0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74%;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通泰(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泰香港”)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5,002,6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2%,纽威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通泰香港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0,062,6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76%。
● 本次质押后,纽威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41,680,000股,占其直接持股数的35.86%,占其全部持股总数的28.33%,占公司总股本的18.91%。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纽威集团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2、纽威集团本次解除质押所需资金来源于纽威集团自有资金;
3、经纽威集团确认,此次部分股份解质后拟用于后续质押。
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纽威集团关于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纽威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苏州分行”),以股票质押方式进行融资担保,上述股权质押已办理完成了相关手续。
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
2、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控股股东纽威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通泰香港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纽威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通泰香港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纽威集团质押股份中的57,300,000股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4.50%,占公司总股本的7.65%,对应融资余额28,000万元;39,150,000股将于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1%,占公司总股本的5.23%,对应融资余额20,000万元。
2、控股股东纽威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纽威集团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
3、纽威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通泰香港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纽威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通泰香港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若出现平仓风险,纽威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通泰香港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4月29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李莎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931,1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74%,该部分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取得的股票及上市后公司实施2020年度、2021年度股利分配方案后取得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李莎燕女士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568%,不超过个人持股的25%)。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可以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比例仍不会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25%。
2022年4月28日,公司收到副总经理李莎燕女士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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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高级管理人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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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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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资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可以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李莎燕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4)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李莎燕女士根据个人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李莎燕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未违反减持相关承诺。
公司将严格督促股东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