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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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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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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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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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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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曹立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明锋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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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曹立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明锋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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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曹立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明锋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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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曹立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明锋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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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曹立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明锋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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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曹立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明锋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 *ST当代 公告编号:2022-018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简称:*ST绿景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2-026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7日及28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针对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玲玲女士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鹰潭市当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存在被动卖出公司股票,其减持行为发生于被动减持计划预披露期限内,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10月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被动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2年1月29日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04)。预计的 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3,000.00 万元–12,00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23,000.00 万元–22,000.00万元,预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净资产)为:2,100 万元–3,100 万元。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2021年度报告内容为准。
公司股票自2021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9日和2021年12月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被动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和《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数量过半暨持股变动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鹰潭市当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证券质押回购合同纠纷案,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存在被动减持的风险。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规定:“上市公司触及因本规则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若公司2021年度出现前述六个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2021年度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由于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0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6日开市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若公司2021年度出现前述六个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已分别于2022年1月25日、2022年3月5日、2022年4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关于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关于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公司的年报尚在推进中,最终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二个交易日(2022年4月27日、4月28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关于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