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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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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658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3月25日全部非交易过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12.53元/股。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胡淇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彩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燕露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胡淇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彩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燕露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胡淇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彩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燕露

(二)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有关规定,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公司产品外销量低于产量主要是部分产品内供作为下游产品原料使用所致。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承诺变更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美股份”或“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承诺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现将变更承诺的相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公司拟变更实际控制人承诺的原因

2019年4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时,公司拥有无水氟化氢产能13.1万吨,产能利用率接近100%,基于对公司当时实际经营产能的需求以及市场环境情况的预判,为进一步减少并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实际控制人胡荣达、胡淇翔作出了三美股份及其子公司每年向三联实业采购萤石粉的数量不超过8万吨的承诺(以下简称“原承诺”)。

近年来,随着国内氟化工行业产品配额竞争加剧,同行业企业纷纷扩大无水氟化氢产能。为了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规模优势、及时应对市场变化和扩大产品组合策略,公司计划将无水氟化氢产能由13.1万吨/年增加至29万吨/年,届时公司对上游萤石粉的需求量将大幅提高。2021年公司采购萤石粉约28万吨,其中向三联实业采购近8万吨;预计公司新增无水氟化氢产能投产后,每年需采购萤石粉约62万吨,继续履行原承诺将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主要原因如下:

1、萤石粉无法稳定供应的风险

我国萤石资源储量虽然位列世界第二,但是由于早期开采不规范、过度开采导致我国易开采的萤石矿及高品位萤石矿资源日趋减少;近年来国家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绿色矿山建设以及划定生态红线等要求日趋严格,行业政策逐渐趋紧、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准入门槛越来越高。同时,氟化工下游产品在新能源、半导体领域的应用不断扩大,萤石粉的需求不断扩大。受前述多种因素影响,从供需关系看,萤石粉的供应呈现逐渐趋紧态势。

公司地处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附近具有高品质萤石矿及浮选处理设备的供应商主要为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石资源”)、浙江武义三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三联实业”)和浙江武义神龙浮选有限公司(简称“神龙浮选”)。公开资料显示,金石资源2021年酸级萤石粉精粉产量为29.32万吨;三联实业的萤石粉年产能约为20万吨;神龙浮选的萤石粉年产能约为12万吨。公司无水氟化氢的生产工艺以浓硫酸和萤石粉为原料,无水氟化氢产能由13.1万吨/年增加至29万吨/年后,预计需新增采购萤石粉34万吨/年。如果不增加对三联实业的采购数量,将导致公司对其他供应商的依赖程度变强,加剧公司的原料采购压力,且可能出现其他供应商产量无法及时满足公司需求的隐患,从而使公司面临萤石粉无法稳定供应的风险,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

2、萤石粉价格波动的风险

由于萤石资源的不可再生属性,萤石粉价格一方面受国家对资源消耗管控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受市场供需变化的影响,萤石粉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的生产成本,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成果。2018年末萤石粉价格曾因供应紧张导致市场价格从2016年的底部1,300元/吨,最高上涨至3,800元/吨,三联实业因具有一定规模的吞吐量在价格上涨期间及时储备了充足的萤石粉,保障了萤石粉供应成本不受上游市场钳制,能够有效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未来随着公司对萤石粉的采购需求不断增长,如果不能增加从三联实业的采购数量,将限制公司与其他供应商的议价能力,不利于公司应对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

3、萤石粉采购、运输成本增加的风险

三联实业是公司萤石粉主要供应商之一。三联实业所在地浙江省武义县是国内高品质萤石矿所在地,产能稳定,且靠近公司。公司向三联实业采购萤石粉,可节约运输成本,获得及时、稳定、高质量的原材料供应。如继续履行原承诺,公司将在全国范围内扩大采购萤石粉,调剂货源,增加额外的运输与采购成本,同时面临萤石粉品质不稳定的风险,不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连续性和产品质量要求。

综上所述,公司实际控制人继续履行原承诺将增加萤石粉无法稳定供应的风险、萤石粉价格波动的风险和萤石粉采购、运输成本增加的风险,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在此背景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拟将原承诺中向三联实业采购萤石粉的数量由不超过8万吨结合无水氟化氢产能扩大情况同比例增加至17.71万吨,并就变更承诺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承诺涉及关联交易额度

2021年,公司拥有无水氟化氢产能13.1万吨,产能利用率接近100%,同时对外采购3.40万吨无水氟化氢用于原料用途及销售。经公司对新增环保型氟制冷剂项目、六氟磷酸锂及高纯五氟化磷项目、聚全氟乙丙烯及聚偏氟乙烯项目、联营企业浙江盛美锂电材料有限公司双氟磺酰亚胺锂项目所需无水氟化氢产量进行合理测算,公司预计无水氟化氢的年度总需求量将达到28万吨左右。因此,公司将无水氟化氢产能由13.1万吨/年扩大至29万吨/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

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原承诺系基于13.1万吨/年的无水氟化氢产能作出,当无水氟化氢产能扩产至29万吨/年时,公司拟在维持“采购三联实业萤石粉数量/无水氟化氢产能”的比例不变的条件下,将向三联实业采购萤石粉的数量同比例增加至不超过17.71万吨/年。承诺变更后,不会对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变更承诺涉及关联交易价格

公司与三联实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并将遵守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市场价格。

四、变更承诺涉及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年度报告关联交易相关内容部分,对上一年度公司同三联实业的交易数量和交易价格情况做总结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8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

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减持主体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主体为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占林喜先生、董事徐耀春先生,其中占林喜先生持有公司26,342,5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2%;徐耀春先生持有公司3,5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均为IPO前取得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截至2022年4月28日,占林喜先生减持公司股票1,933,7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减持金额47,524,787.67元(含相关税费),减持价格区间为23.61~25.53元/股,目前占林喜先生共计持有公司24,408,8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徐耀春先生减持公司股票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减持金额4,035,866.00元(含相关税费),减持价格区间为25.00~25.50元/股,目前徐耀春先生共计持有公司3,3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减持主体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4/29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8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1日(星期三)上午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9日(星期五)至05月1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kawin.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1日发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5月11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1日上午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德胜先生

董事会秘书:赫崇飞先生

首席财务官:郭伟先生

独立董事:杜臣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5月11日(星期三)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9日(星期五)至05月1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kawin.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10-67892271

邮箱:ir@kawin.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688663 证券简称:新风光 编号:2022-034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4月28日,不少于10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布告栏张贴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若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以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任的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所有激励对象均与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务关系。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