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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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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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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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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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的证券简称自2022年1月18日起,由“景津环保”变更为“景津装备”,公司的证券代码“603279”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月13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证券简称变更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2、2022年3月11日,公司实施完成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059,3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6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3、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年4月15日为授予日,向294名激励对象授予805.932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0.2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5日、2022年4月1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4、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投资项目变更暨项目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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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姜桂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东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东强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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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姜桂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东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东强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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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姜桂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东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东强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2-040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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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姜桂廷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因疫情防控原因,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委派的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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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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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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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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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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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制定〈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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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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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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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4、议案6、议案7是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事项。
2、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无涉及特别决议议案。
3、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海青、陈朋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基于上述审核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1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6)。原披露公告中有部分内容需予以更正,相关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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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更正后的《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2年04月26日、04月27日、04月2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2年04月26日、04月27日、04月2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外部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已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5亿元,同比增长4.3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亿元,同比增长1.03%。在外部疫情影响下,公司聚焦全年经营目标,持续稳健发展。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荣明先生发函核实如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涉及热点概念事项等。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2年04月26日、04月27日、04月2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