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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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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0052元,主要是销售量及营业收入下降等原因导致净利润相应减少。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葵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青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妍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陈葵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青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葵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青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妍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

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要求,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生产量、销售量及库存量

单位:吨

二、主要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单位:元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吨

2022年1-3月,受聚丙烯等重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 价格相应上涨。

四、以上经营数据来源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2-03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

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88083 证券简称:中望软件 公告编号:2022-029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338.39万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因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2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为61,943,857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8,802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61,935,055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截至2022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为61,943,857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8,80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1,935,055元(含税)。不考虑回购的影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4.10%。

2、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转增股份,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2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为61,943,857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8,802股,以此计算转增24,774,02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6,717,879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提出来的,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兼顾了股东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该议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83 证券简称:中望软件 公告编号:2022-028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兼总经理

首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8日,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杜玉林先生的通知,杜玉林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 A股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杜玉林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31,015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5%,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524,296.1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增持前,杜玉林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1,998,000股、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00,000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2,598,00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6.48%;本次增持后,杜玉林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2,029,015股、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00,000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2,629,015 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6.53%。

二、后续增持计划

杜玉林先生将按照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的增持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法定披露媒体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杜玉林先生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公司亦将继续关注杜玉林先生增持本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做出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540号文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公司”或“发行人”)向截至2022年4月20日(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东方证券全体A股股东,按照每10股配售2.8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A股配股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2年4月27日(T+5日)结束。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一、认购情况

本次A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0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公司A股总股本5,966,575,803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2.8股的比例向股权登记日全体A股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票总数量为1,670,641,224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东方证券本次A 股配股采用网上定价发行方式,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统计,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网上认购数据验证,本次A股配股公开发行认购情况如下:

二、发行结果

根据本次A股配股发行公告,本次东方证券A股股东按照每股人民币8.46元的价格,以每10股配售2.8股的比例参与配售。本次东方证券A股配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 1,670,641,224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采取网上定价方式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1、股东配售结果

截至本次A股配股发行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0日,T日)收市,东方证券A股股东持股总量为 5,966,575,803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22年4月27日,T+5 日)东方证券A股配股有效认购数量为1,502,907,061股,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2,714,593,736.06元。

2、认购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次A股配股发行认购缴款结束日(2022年4月27日,T+5日),公司第一大股东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履行了其全额认购A股配股的相关承诺,合计全额认购其 A 股可配股数494,906,278股,占本次 A 股可配股份总数1,670,641,224股的29.62%。

3、本次A股配股发行成功

截至本次A股配股发行认购缴款结束日(2022年4月27日,T+5日)本次东方证券A股配股认购股份数量合计为1,502,907,061股,占本次A 股可配售股份总数1,670,641,224股的89.96%,超过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关于“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视为发行失败的认配率下限,故本次东方证券A股配股发行成功。

4、送达通知

本发行结果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认购获得配售的所有A股股东送达获配的通知。

三、配股除权与上市

本公告刊登当日(2022年4月29日,T+7日)即为东方证券本次A股配股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A股配股除权日),A股除权价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定。本次A股配股的获配股份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

有关本次东方证券A股配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22年4月18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说明书摘要》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发行公告》,投资者也可到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查询《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东方证券A股股票自2022年4月29日起复牌。

五、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

2022年4月29日

发行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