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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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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世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高飞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吴世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高飞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世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高飞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800 证券简称:瑞可达 公告编号:2022-027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吴淞江科技产业园淞葭路998号A幢二楼A0207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世均先生主持;

3、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马剑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关联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6、8、9、10、1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1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吴世均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侍文文、焦成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800 证券简称:瑞可达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2-065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所涉议案《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已经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上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回购股份的报告书》。

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833.33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846%;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16.67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923%。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目前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4月28日,公司首次实施本次回购计划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1,209,6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849%,成交最高价为16.50元/股,最低价为16.08元/股,成交金额为19,694,565.23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止2022年4月28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项下已实施回购的总数量为1,209,664股,前述回购符合《关于回购股份的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符合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报告书》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4月28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83,322,783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百分之二十五(即20,830,696股)。

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四)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五)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浙江视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浙江视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大通”)2019年12月11日将浙江视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股权经拍卖完成后,与青岛腾视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腾视文化”)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披露了《关于签署浙江视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公告》、2021年3月22日披露了《关于转让浙江视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一、签署和解框架协议的背景情况

1、腾视文化和深大通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约日,关于视科传媒股权转让款,腾视文化已支付13184万元,腾视文化还应向深大通支付5216万元。

2、因疫情及其他客观因素,视科传媒的经营情况严重未达到腾视文化的预期,经公司与腾视文化反复多次沟通和协商,达成和解,公司和腾视文化与2021年8月30日签署了《和解框架协议》,双方均未履行。

3、现经双方再次沟通协商,决定继续履行已签署的《和解框架协议》,双方已于2022年4月28日签署《和解框架协议补充协议》。

4、《和解框架协议》及《和解框架协议补充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5、根据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估值报告》,北京赛鸽天地广告有限公司的估值为5069.84万元。

二、和解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和解框架协议》

甲方: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青岛腾视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1、乙方以赛鸽天地100%股权作价4500万元抵给甲方,乙方配合甲方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2、尚有716万,签约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100万,剩余616万元于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

3、上述变更和款项支付完毕后,双方有关债权债务结清。

(二)和解框架协议补充协议

甲方: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青岛腾视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双方于2021年8月30日签署了《和解框架协议》,现在双方协商,本《和解框架协议补充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100万元,其他约定仍按照《和解框架协议》履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和解框架协议》及《和解框架协议补充协议》的签署与执行,将使公司拍卖转让视科传媒股权事宜得到妥善解决,消除公司关于视科传媒股权的潜在诉讼风险,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在上述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