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05版)
作为最早开展介入手术的医疗领域,冠脉介入在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技术和市场均比较成熟。伴随患者支付能力的提升,以及耗材集采降价的趋势,将进一步提升患者以及术者对于介入术式的接受程度,从而推动神经、结构性心脏病、外周等介入领域的发展。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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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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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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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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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1.03亿元,净资产9.45亿元。受新冠疫情及国家组织实施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等多方面因素叠加影响,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4亿元,同比下降40.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31亿元,同比下降681.3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2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拟续聘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立信由中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先生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是中国建立最早和最有影响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86年复办,2000年成立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7年更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1月改制成为国内第一家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志国、朱建弟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表报,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执业资质及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具备多年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2021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实现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2021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主要涉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等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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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经营活中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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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朱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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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顾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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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法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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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无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情形,能够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合理安排审计队伍,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合理安排审计队伍,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法》规定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由其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五)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上网公告附件
1、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3、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3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本公司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9月27日证监许可[2019] 1794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500,000.00元,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扣除保荐承销费29,680,000.00元后,将剩余募集资金319,820,000.00元汇入公司在下列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公司后期为发行股份所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12,053,400.00元,扣除公司应转出的先期以自有资金垫付其他发行费用3,416,018.23元,加上应归还募集资金账户的发行费用进项税2,551,270.2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06,901,852.00元,其中计入股本50,000,000.00元,资本溢价256,901,852.00元计入资本公积,新增股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100%。上述资金于2019年10月24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706号《验资报告》。
(二)2021年度使用金额情况及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42,485,405.75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2,132,822.71元,其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累计取得投资收益7,122,978.10元,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88,937,587.46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30,961,835.2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分行于2019年10月24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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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赛诺医疗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赛诺医疗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1.3亿)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对外投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11,975,535.6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期末公司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117,964,264.54元,加上账户利息净收入12,132,822.71元,加上公司应转出的先期以自有资金垫付其他发行费用3,416,018.23元,扣除应归还募集资金账户的发行费用进项税2,551,270.23元,与募集资金余额130,961,835.25元一致。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2020年11月,国家出台冠脉支架带量集中采购政策,冠脉介入治疗器械市场环境发生巨大变化,冠脉介入治疗器械产品价格随之大幅下降。同时,公司当时在售的冠脉支架产品未被纳入2021-2022年集采周期的集采范围,公司冠脉支架产品销量大幅下降,公司现有产能能够满足日常供货需要,公司“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能升级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导致2021年公司“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能升级项目”延期。
本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市场需求,公司拟有计划、分步骤逐步投入该项目,故将该项目的建设期延长1年,即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2年10月30日。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赛诺医疗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赛诺医疗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
赛诺医疗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如实反映了赛诺医疗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赛诺医疗在2021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报出。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 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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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本年度截止期末投入进度大于100%系使用了部分账户利息收入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 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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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4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
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综合目前所处的外部环境,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考虑公司介入产品目前的产能利用率、客户需求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升公司整体营运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拟终止“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能升级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执行。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9月27日核发的《关于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1794号),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500,000元,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扣除保荐承销费29,680,000元后,将剩余募集资金319,820,000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滨海第一支行、中信银行天津滨海新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918,14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6,901,852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10月24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706 号)。
根据《赛诺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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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建设”的建设期延长1年,即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1年10月30日。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赛诺医疗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对部分募投项目“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能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建设期延期1年,即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2年10月30日。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分行于2019年10月24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4月15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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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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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与原因
1、公司本次拟终止实施募投项目中的“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能升级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能升级项目”原计划通过添置设备及仪器等总计271台(套),以企业原有的生产技术为依托,新增冠脉药物支架、预扩球囊、后扩球囊、颅内药物支架等产品生产能力共计35万套/年。该项目为租赁厂房建设,建设期预计为2年,计划总投资14,444.80万元。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赛诺医疗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对部分募投项目“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能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建设期延期1年,即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2年10月30日。
截至2022年4月15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981.09万元,剩余募集资金8,449.67万元(不包括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2、本次拟终止实施“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能升级项目”的原因
2020年11月,国家出台冠脉支架带量集中采购政策,冠脉介入治疗器械市场环境发生巨大变化,冠脉介入治疗器械产品价格随之大幅下降。同时,公司冠脉支架产品未被纳入2021-2022年集采周期的集采范围,公司冠脉支架产品销量大幅下降。“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能升级项目”实施前,公司支架产能约为19万套/年,球囊扩张导管产能约为 5万套/年。2019年至2021年期间,公司冠脉支架产品销量分别为18.38万套、11.46万套、2.32万套。公司介入治疗医疗器械产品产能出现部分闲置。
基于上述原因,综合公司目前所处的外部环境,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考虑公司介入产品目前的产能利用率、客户需求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升公司整体营运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公司拟终止“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能升级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本次拟终止实施“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能升级项目”后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449.67万元及其累计利息和理财收益人民币443.8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在内的合计8,893.4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将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拟终止实施“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能升级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终止实施“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能升级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谨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综合目前所处的外部环境,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考虑公司介入产品目前的产能利用率、客户需求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升公司整体营运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终止“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能升级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综合目前所处的外部环境,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考虑公司介入产品目前的产能利用率、客户需求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拟终止“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能升级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升公司整体营运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能升级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综合目前所处的外部环境,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考虑公司介入产品目前的产能利用率、客户需求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拟终止“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能升级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升公司整体营运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能升级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系根据公司的客观需要做出,有利于公司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升公司整体营运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中信证券对本次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5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2022年的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经营效益,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11,975,535.6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
●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超募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执行。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9月27日核发的《关于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1794号),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500,000元,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扣除保荐承销费29,680,000元后,将剩余募集资金319,820,000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滨海第一支行、中信银行天津滨海新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918,14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6,901,852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10月24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706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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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2020-032号公告)。
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赛诺医疗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1.3亿)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2021-062号公告)。
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建设”的建设期延长1年,即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1年10月30日(详见公司2020-031号公告)。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赛诺医疗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对部分募投项目“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能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建设期延期1年,即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2年10月30日(详见公司2021-017号公告)。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11,975,535.6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详见公司2021-016号公告)。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2022年的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1,975,535.6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超募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2022年的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经营效益,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11,975,535.6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1,975,535.6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意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1,975,535.6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11,975,535.60元永久补充流动。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中信证券对本次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6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改《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改《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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