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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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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09版)

行政处罚:0次

行政监管措施:4次

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80万元(财务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此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系公司战略发展和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需要,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其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我们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备相应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其作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其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2-007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

● 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

● 履行的审议程序: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7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011.2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0,074.33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6日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4月26日出具“天衡验字(2021)00044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具体情况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现金管理额度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授权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六)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具体事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八)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463,852,103.12元。公司本次现金管理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货币资金的比例为8.62%,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通过适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四、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2-008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后公司累计存续的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该授权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拟申请的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在取得银行的授信额度后,公司将视业务需要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且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

三、申请授信额度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 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2-009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

● 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 履行的审议程序: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3、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共同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5、授权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实施方式和授权

公司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具体事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现金管理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

2、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463,852,103.12元。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23.38%,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将遵循“资金安全、防范风险、规范运作”的原则,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2、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五、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六、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的原则,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公司资金周转,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该事项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2-010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井冈山市红益鑫食品商贸有限公司;

● 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021 年度提供担保总额累计为25,000万元,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9,900万元。

● 是否有反担保:对外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对外担保未发生逾期的情形;

● 本次预计担保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佳禾食品及井冈山市红益鑫食品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益鑫”或“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红益鑫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具体情况为:

单位:万元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井冈山市红益鑫食品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江西省井冈山市新城区总部经济大楼401室、402室(仅限办公使用)

法定代表人:汤星

注册资本: 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5年6月4日

基本财务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5,712.16万元,负债总额11,826.69万元,资产净额3,885.4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11,826.69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57,446.11万元,净利润1,835.47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1,692.13万元,负债总额7,534.21万元,资产净额4,157.9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7,534.21万元;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0,633.09万元,净利润272.45万元。

股权结构:佳禾食品100%持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上述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批准的最高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预计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被担保对象的日常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发展。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和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5,00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9,900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0.18%。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被担保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2-011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7号)核准,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011.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4,936.9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074.33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6日全部到位,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4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04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0,112,5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9,257,312.50元(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29,488,030.66元,前期已经支付不含税金额人民币230,718.16元)后的实际到账募集资金为420,855,187.5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4月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1年7月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开立南通佳之味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账户,并择机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具体事宜。2021年7月23日,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南通佳之味食品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7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5,712.21万元,同意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40.43万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35,712.21万元完成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5月22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见公司2021年5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佳禾食品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2年)》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佳禾食品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佳禾食品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2年)》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2-012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27,517,884.5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001,2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85%。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2-013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柳新仁、柳新荣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此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本次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是正常的业务需要,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如下: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植本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

2021年1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蔻歌食品(上海)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北京植本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474,254元,占比4.9383%,同时,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柳新仁先生担任北京植本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因此该公司是本公司关联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二)苏州轻点餐饮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

2021年12月16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西藏五色水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苏州奈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苏州轻点餐饮有限公司,由柳新仁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执行,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公司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并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2-014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1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https://www.ir-online.com.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13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TM8FpddCRa或扫描下方小程序码,点击“进入会议”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05月13日(星期五)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15:00-16:00

2、召开地点: “价值在线(https://www.ir-online.com.cn/)”

3、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会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董事长柳新荣先生、独立董事王德瑞先生、财务总监沈学良先生、董事会秘书柳新仁先生、证券事务代表郜忠兰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会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13日(星期五)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TM8FpddCRa或使用微信扫一扫以下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13日前进行访问,点击“进入会议”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12-63497711-836

传 真:0512-63497733

联系邮箱:ir@cograin.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网址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2-015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五号一食品制造》第十四条相关规定,现将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经营数据(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度主营业务相关经营情况

1、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下转7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