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22版)
1. 2015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募投项目中“O2O健康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推广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目的为:以公司会员客户为核心,通过建立健全会员的健康档案管理,满足会员的在线健康咨询、轻问诊、慢病管理、病友交流等方面的需求。同时,通过对会员交易全过程的相关数据分析建立大数据体系,对会员进行精准服务,指导其从用药、养生、生活习惯等多方面进行健康管理,提高会员的在线体验。随着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将在同行业竞争中形成独特优势,增强顾客的信赖度,获得更多的忠诚会员,进一步增加会员的消费频次,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2.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江苏益丰医药产品分拣加工一期项目、上海益丰医药产品智能分拣中心项目、江西益丰医药产业园建设一期项目主要面向公司内部提供药品仓储及物流配送服务,不直接产生效益,经济效益无法直接测算;老店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建设项目内容是升级改造湖北、江苏、江西、上海、广东、湖南等省市合计500余家直营连锁门店,旨在改善老店形象、提高门店辨识度,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和品牌好感,该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无法直接测算;数字化智能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是公司数字化能力建设的核心工程,涉及IT架构、运营体系、财务管理、人力管理、资产管理、仓库配送管理等方面,建成后,将提升公司数字化运营能力,准确盘点并管理企业的核心信息资产,实现有效的内外部生态环境资源整合,提高公司适应时代发展的综合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该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无法直接测算;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以更好地满足公司药品零售业务快速发展所衍生的资金需求,为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 2015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主要情况如下:
(1) 经公司2016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区域的议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连锁药店建设项目”在原实施主体及实施区域不变的前提下,增加以下实施主体和实施区域:公司控股子公司荆州市广生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湖北益丰广生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生堂)在湖北省荆州地区投资建设门店,资金来源为公司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借款给广生堂,再由广生堂负责实施;公司控股子公司韶关市乡亲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乡亲药房)在广东省投资建设门店,资金来源为公司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借款给乡亲药房,再由乡亲药房负责实施。
(2) 经公司2018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连锁药店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实施方式进行调整的议案》,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连锁药店建设项目”的部分建设内容的实施方式进行调整。将该项目剩余投资额中的24,350.00万元投资额由新建连锁药店实施方式调整为收购连锁药店方式,相应的将剩余的药店建设计划中的244家药店由新建方式调整为收购方式。本次仅对实施方式进行调整,项目名称、总投资额、门店总数量保持不变。独立董事、监事会与保荐机构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3)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O2O 健康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推广项目”于2021年3月结项。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约人民币1,043.15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48.14万元。独立董事、监事会与保荐机构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该次发行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三)之说明。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3.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大于募集资金总额的原因系理财产品与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
[注2]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O2O 健康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推广项目”于2021年3月结项;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048.1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3]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因“O2O健康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推广项目”为医药电商创新型项目,前期调研时间较长,部分软件信息系统目前仍处于研发、设计、测试与适用阶段,因此进度未达预期;项目内容相关性较大,与公司运营全流程、全渠道紧密相关,设计范畴加大,导致项目建设和运营推广延迟。为更好的实施本项目计划,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公司决定将“O2O健康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推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建设完成日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及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注4]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连锁药店门店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披露:假定项目计算期为11年(含3年建设期),连锁药店建设项目第五年预计实现销售收入 334,064.88 万元,实现净利润 35,319.09万元;连锁药店建设项目2021年实现销售收入378,484.48 万元,实现税后净利润14,740.52 万元
附件2
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3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项目建设期为3年,2021年实现销售收入34,316.70万元,实现税后利润-11,571.82万元,公司新开业的门店培育期为1-2年,该项目第一年属于建设培育期。在培育期销售收入处于爬坡期,各类费销比偏高;另一方面,由于筹办期间开办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减少了新开门店开办期间的利润,因此,新开门店整体处于亏损状态。
[注2]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投资额为37,363.77万元,实际投资额为37,385.20万元,差额21.43万元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净额。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2-023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15,582,919.00元(含税),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4.28%,该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原因是公司所处医药零售行业处于集中度提升、规模快速扩张和行业结构化整合加速的发展时期,公司处于快速成长的发展阶段,2022年公司面临较大的资金支出需求,未来几年对资本性开支及运营资金的用途均较为明确,为确保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公司需要留存部分收益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及未来的发展。
● 本公告并非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告所披露的利润分配预案尚待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的具体安排将另行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87,884,497.85元,加上2021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987,818,725.87元,减去2021年底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6,255,210.65元后,减去2020年度股东分红165,868,924.50元,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93,579,088.57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与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15,582,919.00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属于药品零售行业,近几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慢病年轻化趋势以及人们健康意识的不断加强,人们对医药和健康的需求不断增加;随着以“医药分开”为目的的医改不断深入,药品零售行业在我国医药市场的占有率逐年提升,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与此同时,随着产业政策和资本的推动,以及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医药零售行业进入了集中度提升、规模快速扩张和行业结构化整合加速的发展阶段。
(二)公司的发展阶段与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以及与健康相关的日用便利品等的连锁零售业务,子公司益丰医药作为公司内部集中采购平台,兼顾少量对外药品批发业务。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逐步取得了在华中、华东以及华北的区域竞争优势,并制定了“拓展全国”的战略目标。为适应行业的发展变化,公司始终坚持“新开+并购+加盟”的门店拓展策略,加密现有市场门店网络布局的同时,拓展新的市场区域,以此不断提升公司在区域市场的占有率,巩固和提升已取得的竞争优势。因此,公司目前仍处于快速成长的发展阶段。
(三)保持稳步增长的资金需求
一方面,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市场拓展快速扩张、大型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数字化管理系统升级以及新零售业务模式创新等均需要较大的资本开支和一定的营运资金投入,为合理运用和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除了开展一些权益类和债务类融资外,需要一定的留存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另一方面,近两年来,受新冠疫情的影响,行业整体增速有所下滑,为保持公司业绩持续较快增长,顺利度过疫情困难时期,公司需要一定的留存收益,以应对疫情的不时之需。
(四)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的原因
公司非常重视投资者回报,每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要求充分考虑,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后最终确定。考虑到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及经营战略需要,2022年公司将持续投入门店网络拓展、行业并购整合、新零售业务创新、数字化研发投入、品牌推广以及子公司物流基地项目建设。鉴于公司较大的资金支出需求,留存收益既可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又可以保障公司未来的分红能力,在股东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之间做好平衡,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和未来发展规划。因此,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现状及未来发展规划,结合公司盈利状况、债务情况、现金流水平及对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计划等因素做出的合理安排。公司在围绕医药零售业务进行快速扩张的过程中,对资本性开支及营运资金的需求是持续的和明确的,未来几年,公司资金的主要用途为以下几个方面:一、门店网络拓展和行业整合,未来,公司依然坚持“新开+并购+加盟”的发展策略,加密现有门店网络布局的同时,拓展新的市场区域,市场拓展需要较大的资金支持;二、顺应互联网技术发展和行业转型升级的契机,公司持续加大投入新零售业务模式创新和数字化经营管理能力的提升,前期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三、公司及子公司物流基地建设、总部办公场地扩建、运营及结算中心建设等项目均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
公司上述主要资金用途均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是确保主营业务效益持续保待和提升的重要保障,因此,这些资金用途所产生的未来收益同公司过往的收益情况大体相近。
综上,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2022年将面临较大的资金支出需求,公司需要留存充足收益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及未来的发展。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系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以及2022年的经营计划制定。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与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状况,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求,并同意将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提呈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及法规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阶段,公司当前经营状况和日常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开展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阶段,公司当前经营状况和日常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2、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2-024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不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选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二、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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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1年签署兴图新科、宇新股份、高斯贝尔、步步高等公司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度:签署了高斯贝尔、大参林、宇环数控等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度:签署了新五丰、中贝通信、长沙银行等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
注2:2021年度签署隆平高科、宇新股份等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度签署隆平高科、宇环数控等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度签署隆平高科、高斯贝尔、宇环数控等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
注3:2021年签署杭州股份、四方科技、金字火腿、海星股份、兆龙互连等5家公司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签署杭氧股份、四方科技、金字火腿等3家公司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复核益丰药房、高能环境等2家公司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签署金字火腿、四方科技等2家公司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复核贵州百灵、中金环境等2家公司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50.0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0.0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80.00万元(含税)。2020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50.0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0.0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80.00万元(含税)。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2022年财务报告审计收费保持以工作量为基础的原则。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及其衍生产品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续聘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聘用其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在担任本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及生效日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2-027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8日,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益丰药房”)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性低、流动性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与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2、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拟对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可滚动使用。
3、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应当为风险性低、流动性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单笔投资不超过12个月。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5、委托理财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3.88%,公司货币资金为292,065.11万元,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34.24%。公司在确保不会对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拟进行委托理财金额为公司对未来闲置自有资金规模进行测算后得出,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虽然上述投资范围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建立投资台账,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各项理财品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应对具体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向审计委员会进行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门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授权下的具体投资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审议程序以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性低、流动性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额度范围与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2-029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益丰药房”)使用不超过40,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3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58,100.9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共计募集资金1,581,009,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3,406,956.32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1,567,602,043.68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5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扣除律师费、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937,100.90元,加上发行费用中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981,739.10元,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64,646,681.8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21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到位后实际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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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1,240.50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381.17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余额10,000.00万元,使用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33,70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25,905.3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所需流动资金也随之增加,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缓解公司业务扩张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足额归还。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4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益丰药房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益丰药房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益丰药房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2-030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3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金洲大道68号益丰医药物流园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31日
至2022年5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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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高毅、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济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益之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益仁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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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长沙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5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三)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麓谷高新区金州大道68号,电话:0731-89953989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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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2-032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裁汪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241%;副总裁王永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380%;副总裁肖再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2,85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71%;副总裁田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4,59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62%;财务总监邓剑琴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7,34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94%。以上股份均来源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公司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披露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1-087),因个人资金需求,2021年10月29日至2022年4月28日(窗口期不减持),汪飞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3,200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60%;王永辉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8,200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95%;肖再祥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700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43%;田维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100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15%;邓剑琴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800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23%。上述减持计划合计不超过17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37%。
截至2022年4月28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上述减持主体合计减持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5%。其中,副总裁汪飞先生减持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8%;副总裁王永辉先生减持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1%;副总裁肖再祥先生减持1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4%;副总裁田维先生减持1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5%;财务总监邓剑琴女士减持1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7%。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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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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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