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25版)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和公司业务经营现状,公司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保障公司原有业务发展、新业务拓展及研发投入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7,732,143.18元,期末资本公积为人民币642,841,537.63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1,851,4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133,252.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6.87%。同时,拟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1,851,4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64,740,56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增加至226,591,960股。公司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股份归属/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692,086.0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27,732,143.18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9,133,252.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长期致力于为高硬脆材料切割加工环节提供集成了“切割装备、切割耗材、切割工艺”的系统切割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主要应用于光伏行业硅片制造环节。当前,全球能源体系正加快向低碳化转型,同时随着我国双碳政策的推进和光伏平价上网时代的来临,光伏产业规模稳步增长,市场需求相对旺盛,全球新增装机规模持续增长。
在光伏硅片制造领域,为支撑不断扩充的光伏新增装机量,占据有利的市场地位,领先的硅片制造企业纷纷投入资源布局新建产能,以满足未来光伏产品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面临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作为光伏硅片制造环节系统切割解决方案的提供商,公司需不断投入资金以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巩固竞争优势。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目前,公司的光伏切割设备和金刚线产品已覆盖了全球光伏硅片产能前十名的客户,在光伏切割设备和切割耗材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地位。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继续向产业链下游进一步延伸至向客户提供硅片及切割加工服务,已成为光伏硅片切割领域内一家全面覆盖切割设备、切割耗材及硅片切割加工服务业务的供应商。
未来公司将继续依托自主核心技术路线,坚持以客户价值为核心,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加快先进研发成果的产业化,持续提升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不断巩固和强化行业领先地位,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更多加工领域的高硬脆材料切割方案。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6,659.67万元,同比增长109.9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269.21万元,同比增长193.3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324.89万元,同比增长302.87%。
随着光伏行业整体景气度和公司竞争力的不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公司光伏切割设备和切割耗材的市场需求不断增加,公司新拓展的硅片及切割加工服务业务具有较大的资金需求,同时公司需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以不断对产品和服务进行升级以增强竞争力来满足客户需要。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公司制定了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以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2021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项目投资和研发投入带来的对资金的需求。公司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回报股东,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利润分配的连续性、稳定性及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决策程序合法,2021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6.87%,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盈利能力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切实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在给予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
提供回购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信誉良好、业务发展迅速但需融资支付货款的部分公司客户;上述客户应为通过融资租赁公司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
本次担保额度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不含之前已审议通过的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余额为2,625.50万元。
公司将要求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就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必要的 反担保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测股份”)业务发展需要,解决部分信誉良好、业务发展迅速但需融资支付货款的客户的融资所需提供担保的问题,公司拟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青岛华通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等)融资提供回购担保;若上述客户不能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向融资租赁公司偿还借款,公司将根据相关担保协议的约定承担回购担保责任;公司将要求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就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上述客户应为通过融资租赁公司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
上述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不含之前已审议通过的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笔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担保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担保事宜。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鉴于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是为公司未来新签署的部分订单的客户提供的担保,因此被担保人尚不确定;但被担保人应为信誉良好、业务发展迅速的客户;被担保人应为通过融资租赁公司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若客户不能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向融资租赁公司偿还借款,公司将根据相关担保协议的约定承担回购担保责任;公司将要求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就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不含之前已审议通过的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单笔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是为了解决部分信誉良好、业务发展迅速但需融资支付货款的客户融资需要提供担保的问题;公司将要求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就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公司将审慎确定符合条件的担保对象,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基本可控。
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有利于加速销售货款的回收,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担保风险基本可控,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不涉及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公司将要求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就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基本可控,基本可以保障公司利益。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解决部分信誉良好、业务发展迅速但需融资支付货款的客户融资需要提供担保的问题,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解决部分信誉良好、业务发展迅速但需融资支付货款的客户融资需要提供担保的问题,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 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为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事项的董事会文件、监事会文件、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认为该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未对上市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高测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该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高测股份上述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对高测股份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625.50万元,为对第三方(非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7%。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9日
●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须符合青岛市有关疫情防控及本公司疫情防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佩戴好口罩等),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查询健康码、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并请关注往返、途经城市的疫情防控形势与政策。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支路66号高测股份A栋培训中心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9日
至2022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6、议案7、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6日上午10:00至11:00
(二)登记地点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支路66号高测股份A栋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手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办理登记手续,信函应于2022年5月16日下午17:00前送达高测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手续”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
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
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 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 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熊玉琳
联系电话: 0532-87903188-8323
电子邮箱:zq@gaoce.cc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支路66号
邮政编码:266114
(二)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 用自理。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资产
报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真实、公允地反映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与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度财务报告合并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本着谨慎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相应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资产进行了报废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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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公司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2021年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4.91万元、转回3.42万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95.98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81.96 万元、转回22.33万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1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299.29万元。
二、2021年度资产报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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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金刚线产能问题,公司在行业内首次推出“单机十二线”的技改活动,在增加生产线单机线体的同时,叠加生产线速的不断提高,对金刚线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拆除生产线中无使用价值的部套、物料进行报废。
三、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报废对公司的影响
2021年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和报废部分资产合计减少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63,220,484.29元,其中: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合计38,821,405.67元,转回减值准备合计257,545.76元,合计减少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8,563,859.91元;公司资产报废减少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4,656,624.38元。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报废部分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有利于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顼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1,851,4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133,252.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6.87%。同时,拟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1,851,4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64,740,56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增加至226,591,960股。公司不送红股。
如在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股份归属/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公司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持续、深入地研究了对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治理体系进行优化的事宜,确保了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
度的经营状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张秀涛先生勤勉尽责、锐意进取,公司在新产品研发、经营成果、市场地位等各方面均取得了较好的业绩,董事会同意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2021年度领取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7.2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在公司担任职务的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领取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框架架构为月基本工资+年度绩效奖金。其中,月基本工资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按月发放;年度绩效奖金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组根据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依据企业发展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以及所在岗位承担的责任对其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奖金及全年具体薪酬金额。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现任总经理)张秀涛先生、公司董事(现任财务总监)李学于先生、公司董事(现任董事会秘书)王目亚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2)第030001号)。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包括5家现有全资子公司乐山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盐城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长治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壶关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洛阳高测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及未来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等)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上述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同时,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4家现有全资子公司乐山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盐城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长治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壶关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未来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为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提供担保的灵活性,公司及子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和额度内针对上述被担保对象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在上述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调剂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和担保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授信和担保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解决部分信誉良好、业务发展迅速但需融资支付货款的客户的融资所需提供担保的问题,董事会同意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青岛华通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等)融资提供回购担保;若上述客户不能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向融资租赁公司偿还借款,公司将根据相关担保协议的约定承担回购担保责任;公司将要求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就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上述客户应为通过融资租赁公司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
上述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不含之前已审议通过的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笔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担保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担保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保障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整合资源配置,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与优化。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标准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上市后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于2021年确定了公司经营相关重大销售合同的自愿披露标准为合同金额达到10,000万元(含本数)。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日益增长,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为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减少冗余信息,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效率,公司今后日常经营相关重大销售合同的披露标准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执行,不再执行上述合同金额达到1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愿披露标准。
若公司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的日常经营合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情况,披露可能导致公司违反国家有关保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暂缓或豁免披露。
上述调整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建湖(二期)12GW光伏大硅片项目的议案》
公司计划以在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盐城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建湖(二期)12GW光伏大硅片项目的投资运营和管理主体,以自筹资金及外部融资投资约6.31亿元人民币。项目建设周期为12个月,具体实施进度以项目实际进展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建湖(二期)12GW光伏大硅片项目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于文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实施了有效监督;切实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公司员工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2021年度领取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2022年度,在公司担任职务的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2)第030001号)。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解决部分信誉良好、业务发展迅速但需融资支付货款的客户融资需要提供担保的问题,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0号),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测股份”)获准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462,900股,发行价格为14.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07.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256.6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050.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31日全部到位,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2020)验字第03001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078.17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3,654.80万元,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为24,792.1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2,631.21万元。公司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121.27万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3,956.9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3,083.97万元(包含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34.33万元,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12,800.00万元,理财账户尚未转出的理财收益余额为49.64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注: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12,800.00万元,理财账户尚未转出的理财收益为49.64万元。
2、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使用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或其上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第二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已经严格遵照制度及协议的约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截至2020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3,654.80万元。上述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0)第030074号)。
2020年9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6,548,003.05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5,099,859.85元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41,647,862.90元置换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41,647,862.90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情形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监管要求。
(三)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单笔投资产品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12,8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四)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技术中心扩建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研发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已于2021年1月31日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结余募集资金1,580.81万元及该项目对应利息21.33万元合计1,602.1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中“金刚线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壶关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壶关高测”)。为满足“金刚线产业化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2020年9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8,000万元至“金刚线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其中1,000万元作为壶关高测注册资本,7,000万元作为无息借款,在借款额度内视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分期汇入。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9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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