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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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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26版)

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高精密数控装备产业化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1,000万元、“金刚线产业化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700万元,共计16,700万元募集资金(占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31.48%)的用途进行变更。变更用途后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光伏大硅片研发中心及智能制造示范基地项目”,新项目拟投资总额为18,323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16,700万元,新项目建设所需的其余资金将由公司自筹解决。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募投项目变更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后认为,高测股份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高测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2)第030013号)。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

1、高精密数控装备产业化项目及金刚线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公司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高精密数控装备产业化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1,000万元、金刚线产业化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5,700万元,共计16,700万元募集资金(占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31.48%)的用途进行变更。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拟用于新项目光伏大硅片研发中心及智能制造示范基地项目,新项目拟投资总额为18,323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16,700万元,新项目建设所需的其余资金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2、研发技术中心扩建项目于2021年1月结项。公司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技术中心扩建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公司研发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已于2021年1月31日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结余募集资金1,580.81万元及该项目对应利息21.33万元合计1,602.1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462,900股,发行价格为14.41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07.04万元。因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未达到募投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60,000万元,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同意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从18,000万元调整至11,050.40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现有全资子公司乐山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盐城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长治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壶关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未来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等。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审议的担保金额总计为人民币5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元。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未提供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授信及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测股份”)及全资子公司(包括5家现有全资子公司乐山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盐城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长治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壶关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洛阳高测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及未来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等)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上述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同时,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为4家现有全资子公司乐山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盐城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长治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壶关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未来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综合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贸易融资额度、保函、融资租赁等业务。综合授信额度和具体业务品种最终以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之相关的其他手续),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金融机构出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融资决议。

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提供担保的灵活性,公司及子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和额度内针对乐山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盐城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长治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壶关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未来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在为其提供担保的总额度内调剂使用。

(二)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及担保相关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乐山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1年2月20日

2、注册地点: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永祥路100号101幢1-2层

3、法定代表人:张秀涛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乐山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人民币

7、经查询,乐山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盐城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1年8月2日

2、注册地点:建湖县高新区G343国道东,天一公司南

3、法定代表人:张秀涛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盐城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人民币

7、经查询,盐城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长治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7年2月21日

2、注册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黄碾镇西旺村

3、法定代表人:李广辉

4、经营范围:金刚石制品、超硬材料制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及相关的技术服务;单晶硅片、多晶硅片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及相关的技术服务;机械设备、零部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及相关的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长治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人民币

7、经查询,长治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壶关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9年1月23日

2、注册地点: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集店镇北皇村天禹新举产业园区内

3、法定代表人:李广辉

4、经营范围:金刚石制品、超硬材料制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及相关的技术服务;单晶硅片、多晶硅片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及相关的技术服务;机械设备、零部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及相关的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长治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壶关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6.6667%的股权,公司持有其33.3333%的股权,长治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人民币

7、经查询,壶关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上述计划提供担保额度仅为预计额度,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正式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和期限内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担保相关具体事宜。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开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不涉及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因此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高测股份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625.50万元,均为对第三方(非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7%。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保障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整合资源配置,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与优化。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建湖(二期)12GW光伏大硅片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建湖(二期)12GW光伏大硅片项目

预计总投资额:约6.31亿元人民币

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

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鉴于本次对外投资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充分把握市场机遇,加速促进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硬脆材料系统切割解决方案的产业化应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前期与江苏省建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就公司在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投资建设建湖(二期)10GW光伏大硅片项目(项目暂定名称,具体以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为准)达成合作意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建湖(二期)10GW光伏大硅片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基于公司对上述项目的进一步可行性分析并综合考虑市场需求等因素,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建湖(二期)12GW光伏大硅片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不涉及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以在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盐城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运营和管理主体,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盐城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建湖县高新区G343国道东,天一公司南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张秀涛

6、成立日期:2021年8月2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股100%,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建湖(二期)12GW光伏大硅片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

3、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拟建设年产12GW光伏硅片的切片产能;拟租赁厂房, 并配套建设生产、生活设施;拟购置金刚线切片机、硅片清洗机等生产设备及生 产性设备及配套设施并安装、调试。

4、项目预计总投资额:约6.31亿元人民币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及外部融资

6、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建设周期为12个月。具体实施进度以项目实际进展为准。

四、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伴随着全球各国纷纷确立碳中和目标,光伏行业持续保持高景气度,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实现稳步增长,光伏硅片加速向“大尺寸”和“薄片化”方向发展。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把握市场机遇,将有利于更充分地发挥公司在光伏切割装备、切割耗材及切割工艺方面的技术优势和协同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本项目计划于2023年开始投产,预计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分析

1、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 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鉴于本次对外投资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 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包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等在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包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等在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无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 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 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 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 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公司根据首次执 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年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 情况,执行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情况已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反映。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暨2022年

第一季度业绩

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2日(星期四)上午09:00-10: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05日(星期四)至2022年05月11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gaoce.cc)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04月29日发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及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5月12日上午09:00-10:30举行2021年度暨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及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2日上午09:00-10: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交流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张顼先生

总经理:张秀涛先生

董事会秘书:王目亚先生

财务总监:李学于先生

独立董事:李雪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5月12日(星期四)上午 09:00-10: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05日(星期四)至2022年05月11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gaoce.cc)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32-87903188-8323

邮箱:zq@gaoce.cc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实际召开方式有可能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相应微调,敬请投资者理解。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上接727版)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5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来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收入准则实施问答,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同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影响2020年度营业成本、销售费用及现金流量,对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及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准则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同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自“销售费用”全部重新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同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具体调整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一一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规定,并考虑到2020年会计科目与2017至2019年的可比性,公司2020年度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运输费继续列报于“销售费用”。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收入准则和实施问答的规定,将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自“销售费用”全部重新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列示。

(四)2020年度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调整金额

1、对2020年度合并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单位:元

2、对2020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单位:元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影响公司2020年营业成本、销售费用及现金流量,不影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及前述报告期间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收入准则实施问答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6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庄继宁,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01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庄继宁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黄超,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同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黄超先生近三年未签署上司公司的审计报告。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孟荣芳,199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8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0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孟荣芳女士近三年复核过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庄继宁、签字注册会计师黄超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孟荣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7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自己往来情况审计费用为5万元,合计62万元。

2022年度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预计2022年度审计费用与 2021年度不会产生较大差异。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经充分核查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状况,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2021年度审计期间,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

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期货审计资格的全国性大型专业会计中介服务机构,为公司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该所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并综合考虑了审计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有利于维护公司出资人的利益,不存在侵害公司以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