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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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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翼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海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艳秋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翼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海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艳秋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翼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海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艳秋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田中精机系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已成为一家专注于研发和创新的技术驱动型企业,主要从事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公司业务领域涉及消费电子产业、汽车产业、家电产业、医疗行业等等自动化相关领域,为客户提供自动化测试、精密装配、全自动生产线的整体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努力克服疫情的不利影响,持续加大研发创新和品牌推广,提升市场份额,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公司管理层在2021年度较好的完成了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目标,公司生产运营稳步推进。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数控自动化标准机、非标准机以及数控自动化特殊设备,其中数控自动化标准机产品的设计、生产工艺和流程较为固定,主要实现基本的绕线功能;数控自动化非标准机则是根据客户的需求个性化设计、研发,包括多工序及流水线成套设备等;同时,为丰富产品类型,增加产品的一体化程度,公司以数控自动化设备为基础,陆续研发、设计和生产了与数控自动化设备相配套前后端工序的数控自动化特殊设备,满足了客户的个性化、多元化的需求,该等设备主要包括视觉检测设备、焊锡设备和插端子设备等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全面梳理、核实,对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和《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附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2年01月05日,公司与翡垚投资、公司股东竹田享司、竹田周司、藤野康成及钱承林共同签订《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框架协议》,约定由公司股东竹田享司、竹田周司、藤野康成及钱承林向上海翡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公司股票,公司股东竹田享司、竹田周司与上海翡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表决权委托和放弃的协议,及公司向上海翡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票事宜。

2022年01月05日,竹田享司、竹田周司、藤野康成、钱承林与翡垚投资签署《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竹田享司、竹田周司、藤野康成、钱承林分别向翡垚投资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608,080股、2,608,080股、2,391,203股、2,608,080股股份。

2022年01月05日,竹田享司、竹田周司与翡垚投资签署《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自该协议签订之日起,竹田享司、竹田周司分别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9,833,342股、12,403,836股股份(合计32,237,178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翡垚投资行使。其中,竹田享司持有的2,608,080股股份、竹田周司持有的2,608,080股股份的委托期限为自该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竹田享司、竹田周司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该等股份转让给翡垚投资并办理完毕过户登记之日止。竹田享司持有的剩余17,225,262股股份、竹田周司持有的剩余9,795,756股股份的委托期限为自该协议签订之日起,直至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完成(以翡垚投资通过参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所获得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为准),翡垚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不低于24.93%之日止。此外,自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完成(以翡垚投资通过参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所获得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为准),翡垚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不低于24.93%之日起,竹田享司、竹田周司分别自愿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剩余17,225,262股、9,795,756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直至竹田享司、竹田周司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表决权委托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翡垚投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肖永富先生。表决权委托期间,竹田享司、竹田周司与翡垚投资构成一致行动关系,表决权委托结束之日,双方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终止。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竹田享司、竹田周司与翡垚投资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2、2022年01月05日,公司与翡垚投资签订《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翡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翡垚投资将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不超过29,694,492股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通过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翡垚投资直接持有的股份数量占上市公司总股本(发行后)的比例将上升至24.9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翡垚投资将进一步增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1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股东签署投资框架协议、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公告。

3、2022年3月23日,竹田享司、竹田周司、藤野康成、钱承林与翡垚投资的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全部完成,翡垚投资持有上市公司10,215,44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83%。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3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进展暨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4、2022年4月1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100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4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永富

2022 年 4 月 27 日

证券代码:300461 证券简称:田中精机 公告编号:2022-048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55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范红卫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已经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选举范红卫女士为公司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已经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由范红卫女士、薛文良先生、李峰先生组成,由范红卫女士担任主席;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邬永东先生、刘俊先生、李峰先生组成,由邬永东先生担任主席;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刘俊先生、薛文良先生、柳敦雷先生组成,由刘俊先生担任主席;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薛文良先生、邬永东先生、龚滔先生组成,由薛文良先生担任主席。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聘任范红卫女士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聘任李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李峰先生、柳敦雷先生、刘千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雪芬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同意聘任王珊女士、段梦圆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人员任期均为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范红卫女士: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4年5月至2001年12月担任吴江化纤织造厂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1月至今担任恒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2年11月至2011年8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1年8月至2016年3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李峰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2011年8月至2016年3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6年3月至今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柳敦雷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青岛高合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经理;历任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长丝部A区FDY工程师、车间主任、长丝部E区经理;2012年8月至今担任江苏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刘雪芬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吴江丝绸试样厂出纳会计;建设银行盛泽支行柜员、信贷员、会计主管;2004年4月至2012年4月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2012年4月至今任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5月至2018年3月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刘千涵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业务代表、销售副经理、销售经理;2010年9月至今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珊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7年5月至2022年4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主管、经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段梦圆女士: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6年2月至2022年4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主管。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56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康云秋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成员已经由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选举康云秋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57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本着审慎原则,公司与相关各方充分讨论后,经研究决定终止本次交易及本次分拆上市事项。

2、终止本次分拆上市不会对公司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概述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辉新材”)通过与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热电”,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0719)进行重组的方式实现重组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本次分拆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大连热电将成为康辉新材的控股股东,公司将成为大连热电的控股股东。

2022年4月14日,恒力石化及下属子公司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化纤”)与大连热电、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电集团”)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意向协议》,公司拟向大连热电出售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康辉新材100%股权。大连热电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恒力石化、恒力化纤合计持有的康辉新材100%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协议约定,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置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一揽子交易,同时生效、互为前提,其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各方内部有权审批机构的批准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其他项均不予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暨签署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二、终止本次分拆上市的原因

本次交易符合大连产业战略布局,对于当地发展新材料产业具有重大意义,自筹划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与有关各方进行了反复磋商。但是根据大连热电自查情况,大连热电2021年度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情形,鉴于前述资金占用情形将导致本次交易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经公司与各方认真研究,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本着审慎原则,公司决定终止本次交易及本次分拆上市事项。

三、终止本次分拆上市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方除《重大资产重组意向协议》外,未就本次交易具体方案签署相关正式协议。《重大资产重组意向协议》自动终止,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次交易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对终止本次交易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终止本次分拆上市不会对公司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

公司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含分拆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