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49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25,200万元,并根据银行的授信审批情况,接受关联方无偿提供的担保。同意授权董事长姜银台先生为办理上述银行融资事宜的有权签字人,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舟山岱美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系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25,200万元的授信额度,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申请上述银行综合授信时,可接受关联方无偿提供的担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办理远期结汇售汇、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办理远期结汇/售汇交易及外汇期权业务,交易总额度累计为不超过5亿美元;并拟授权董事长姜银台先生为办理上述交易事宜的有权签字人,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办理远期结汇售汇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2022年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进行的预计,预计总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9,700万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制定2022年度预计担保额度是为了确保子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1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将本次会议通过的第二、三、四、五、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项以及监事会通过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7)。
19、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述
1、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3、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现金管理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含银行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信托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
二、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投资理财进行管理,由公司财务部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请董事长审批。
2、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理财产品进行检查、审计,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汇报投资理财的运作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进展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批程序合法,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并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金额: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5,200万元。
● 2022年4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申请本次银行授信的必要性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5,2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信用证)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银承授信额、非融资性保函、交易对手风险额度等综合授信业务,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须公司另行出具决议。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姜银台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与相关银行的授信相关事项。对在相关单一银行融资额度内的,由董事长姜银台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直接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即可,不再对相关单一银行出具相关决议。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接受关联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
金额: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公司拟向建设银行张江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35,500万元,由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岱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岱美投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注2、全资子公司上海岱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岱美”)拟向建设银行张江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9,700万元,该授信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注3、本公司拟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40,000万元,由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岱美投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全资子公司上海岱美和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银岱”)在该额度范围内,可以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占用公司的授信额度。
注4、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舟山银岱拟向宁波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30,000万元,该额度属于本公司及舟山银岱共用额度,其中本公司申请授信为人民币20,000万元,舟山银岱申请授信为人民币10,000万元,舟山银岱实际向银行申请借款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 接受关联担保的情况
为提高决策效率,满足正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5,2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时,可接受控股股东岱美投资无偿提供的担保。涉及关联方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1、本公司拟向建设银行张江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35,500万元,由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岱美投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注1)
2、本公司拟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40,000万元,由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岱美投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注3)
公司接受上述关联方无偿提供的担保为纯受益行为,公司无需向提供担保的关联方支付任何担保费用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对价,也无需提供任何反担保。
四、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
2、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
3、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岱美投资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系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25,200万元授信额度,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申请上述银行综合授信时,可接受关联方无偿提供的担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办理
远期结汇售汇、外汇期权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8日,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办理远期结汇售汇、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相关业务的目的
由于公司国际业务的外汇收付金额较大,因此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可能产生较大影响,为减少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结汇/售汇、外汇期权产品等业务,从而规避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操作的上述外汇产品,均为依托公司的国际业务背景,以避险为主,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及期权类产品外汇成本锁定功能,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产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外币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业务。
二、相关业务的品种
1、远期结售汇业务,是通过外汇指定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结售汇业务。由于远期结售汇把汇率的时间结构从将来转移到当前,事先约定了将来某一日(或某一时期)向银行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的汇率,所以这种方法能够消除外汇波动风险。
2、外汇期权业务,是期权买方在规定期限内有权按双方约定的价格从期权卖方购买一定数量的汇率/利率交易标的物的业务,是一项关于汇率/利率变化的权利。期权买方支付一定金额的期权费后,就可以获得这项权利:在到期日按预先约定的汇率/利率,按一定的期限借入或贷出一定金额的货币。汇率/利率期权是一项规避汇率/利率风险的有效工具。期权买方在支付一定费用(期权费)的前提下,获得一个比较灵活的保护。当市场汇率/利率向不利方向变化时,期权买方可以执行期权从而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当市场汇率/利率向有利方向变化时,期权买方又可以选择不执行期权,享受更优的市场汇率/利率或择机在更有利的时机锁定风险。汇率/利率期权的卖方向买方收取期权费,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2022年度相关业务的规模及投入资金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用于上述外汇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金额,并且不超过5亿美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承诺不使用募集资金等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资金。具体交易产生的各项费用将按银行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汇率的走向和波动情况,在办理相关业务时结合销售订单及收回汇情况,来确定期限和金额。
2、公司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化解各种风险。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3、公司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于2022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财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和转增股本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24,415,50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2,207,752.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87.05%。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3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24,415,505股,以此计算共计转增217,324,65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941,740,157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谨慎审核,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事项;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组织完善、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和重点控制活动已建立了健全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遵循和实施。这些内控制度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并形成了完整有效的制度体系。综上,《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6、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8)。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监事邱财波先生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回避本议案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开展业务所需,交易价格也在遵循市场定价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协商确定,合理、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5,2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信用证)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银承授信额、非融资性保函、衍生品交易额度等综合授信业务,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1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转增0.3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724,415,505股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岱美股份”)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30,475,962.8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和转增股本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现金股利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724,415,50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2,207,752.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87.05%。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3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724,415,505股,以此计算共计转增217,324,65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941,740,157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对公司长期稳健的盈利能力的考量,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秉承做大做强公司和回报股东并重的愿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时,确保股东合理分享公司发展成果,也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同意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724,415,5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2,207,752.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217,324,65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941,740,157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和转增股本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24,415,5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2,207,752.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217,324,65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941,740,157股。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46号《关于核准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岱美股份”或“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4.92元,募集资金总额1,196,16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0,037,735.8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16,122,264.1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7月24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68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5,865,069.34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80,000,000.00元,银行手续费支出6,965.22元,投资理财产品210,000,000.00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66,835,217.25元,募集资金余额应为-10,262,250.49元,差异77,097,467.74元,原因系: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4,461,049.71元,其中2017年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673,798.96元,2018年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483,957.11元,2019年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056,584.05元,2020年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022,873.86元, 2021年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223,835.73元;收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72,636,418.03元,其中2017年收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2,215,000.00元,2018年收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23,825,235.97元,2019年收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20,062,694.61元,2020年收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14,808,985.51元,2021年收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11,724,501.9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7月,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汇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17年9、10月,连同全资子公司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银岱”),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汇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岱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19年1月,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与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19年1月,连同全资子公司舟山银岱,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与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20年3月,连同全资子公司DAIMAY AUTOMOTIVE INTERIOR,S.DER.L.DEC.V.(以下简称“墨西哥岱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与募集资金存放机构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利用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660.72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902号《关于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1年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其中,公司可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可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8,000.00万元,舟山银岱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20,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2021年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全资子公司舟山银岱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21,000.00万元,赎回31,000.00万元,余额为2,000.00万元;舟山银岱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62,500.00万元,赎回68,500.00万元,余额为19,00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内饰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8,110.01万元和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入扣除相关银行手续费等净收入 7,593.63 万元(具体金额以转账当日募集资金专户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详见“(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对国外子公司增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中,汽车内饰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预计投资金额为72,652.61万元,该项目实施主体为舟山银岱和墨西哥岱美。实际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以增资形式向墨西哥岱美的募集资金账户转账16,154.87万元。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7年9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前提下,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及实施情况,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为舟山银岱,实施地点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东沙镇工业基地,现将该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岱美股份,实施地点变更为上海浦东新区北蔡镇。
根据公司2019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19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前提下,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及实施情况,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汽车内饰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为舟山银岱,实施地点位于浙江省岱山县,现将“汽车内饰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约折合2,857万美元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墨西哥岱美,实施地点变更为墨西哥新莱昂州蒙特雷市。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无。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无。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无。
(四)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岱美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岱美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岱美股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岱美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此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此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郝玉贵先生、方祥勇先生就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合理、客观,交易双方遵循了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是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独立董事郝玉贵先生、方祥勇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此次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如下: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岱山县金鑫海绵制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金阿国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东沙镇泥峙工业开发区
注册资本:126.00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5月26日
主营业务:海绵制品、塑料制品、汽车配件、五金配件、座椅、多组份聚醚的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除国家限定项目外)。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监事邱财波子女配偶的父亲控制的企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发生的出售商品、采购商品和出租资产等关联交易。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交易的产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或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与公司其他客户定价政策一致,是完全的市场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因此,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孙峰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吕爱珍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瑜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无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就上述议案所涉及的续聘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宜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且在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工作严谨认真,表现了良好的职业精神,公司拟续聘其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自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审计控制机构以来,忠于职守,能够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并保持独立性,董事会对《关于续聘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提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作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作为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立信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尚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岱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19,7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保证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岱美股份”)所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增长,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2022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进行了预计,预计总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9,700万元,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二)本次担保事项审议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岱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浦东新区航头镇沪南公路5651号
法定代表人:姜银台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座椅总成及头枕和内饰件的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汽车、摩托车零部件,机械配件,建筑材料,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印刷器材,纸及纸制品,照相器材,机电配件,电子产品及元件,零售、批发;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12,662.0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61,026.18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47,437.59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51,635.92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45.83%;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148,245.3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2,648.07万元人民币。
2、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东沙镇工业基地创业大道12-18号
法定代表人:姜明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座椅总成组装及零部件,汽车座椅头枕总成组装,汽车转向盘、遮阳板、换挡手柄及汽车内饰零部件、多组份聚醚、机械设备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
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15,140.7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93,324.43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16,493.42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21,816.32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18.95%;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102,677.38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3,982.62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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