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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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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53版)

截至报告期末,拥有《药品注册批件》142个(含已转让未办理完转让手续生产批件,下同),新药证书20件,发明专利43项,国际专利1项,外观专利6项,实用新型专利52项。丰富的产品储备,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提供了强大支撑。管理、研发与营销是公司快速成长的“三驾马车”。一直以来,公司对科研高度重视,不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力度;同时,注重提升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流程化水平;着力打造覆盖全国、功能强大的营销体系;公司也因此先后获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企业技术中心、2012年中国医药行业最具竞争力100强企业、2012年中国医药行业AAA诚信企业、中国优秀民营企业、湖南省省长质量奖企业、湖南省示范性医药企业、湖南省小巨人计划企业、湖南省质量信用AAA级企业、湖南省心脑血管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南省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2018年度“中国医药行业成长50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2019湖南制造业100强企业、2021湖南制造业企业100强、2019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019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和中国医药行业成长50强、2020年度中国医药行业成长50强、湖南省第一批建设培育的产教融合型企业之一、湖南省疫情防控突出贡献企业、湖南省节水型企业、长沙市总部企业等荣誉称号。

(二)经营模式

公司从事中成药、化学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有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总经办下的物料管理部设采购办与仓储办,仓储办负责物料采购计划的制定及物料的管理,采购办负责对外采购工作,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仓储办根据公司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结合现有库存、需求数量及公司战略储备等情况制定出最佳原材料、包装材料等物料的采购计划,采购办按照签批的采购计划执行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GMP要求和药品质量标准,以产品工艺规程为生产依据,以 GMP 生产岗位操作规程为准则依法组织生产,并通过不断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生产管理水平。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主要有四种:合作经销模式、总代理经销模式、KA/OTC经销模式、直供终端控销模式。

(1)合作经销模式

公司将产品销售给医药商业批发企业,并协助批发企业合作开发、维护医疗机构等终端客户的模式。公司专门设立区域销售经理,采用“区域销售及售后服务”的方式,在各自的区域内寻找到合适的合作经销商,签订经销合同。公司与区域经销商按照合作、共赢的原则,整合公司和客户的资源,通过学术推广共同开发区域内的医院终端市场。在开发医院终端市场过程中,公司组建了强大的营销网络,负责进行学术推广,负责对经销商的销售人员进行培训,进行市场开发细化、任务分解、长期帮控、深度协销;负责协助经销商对医院及相关科室医生进行公司产品的临床、学术推广,提供咨询、学术服务,搜集产品信息反馈,召开科室推广会,举办各种销售活动,推动销售增长;同时部分委托专业的营销推广服务公司代理进行营销推广,以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2)总代理经销模式

公司对一些产品采取总代理经销模式,选取具有一定经济实力或市场渠道资源的经销商代理公司产品,公司向经销商销售产品后,由经销商自主决定销售渠道、开拓终端市场。在此模式下,公司作为制药企业,须负责参与销售区域政府的药品集中采购,以确保总代理经销商具备在目标区域销售、配送资格,公司还协助总代理经销商筛选区域性医药商业企业。除此之外,公司出售产品后无提供其他后续的咨询、培训等支持和服务的义务,亦不承担市场风险。总代理经销商通常拥有全国范围内的市场渠道资源,将部分产品的市场全权交由总代理商,能够以最小销售成本迅速开发市场,在保持一定毛利率的情况下扩大市场份额。

(3)KA/OTC经销模式

公司采取KA/OTC经销模式的产品主要为常用药及儿童用药产品,此模式的终端是较为市场化的零售药店(含连锁药店),与公司合作经销、总代理经销两种销售模式相比,KA/OTC经销最终取决于消费者的选择,店广、单量产出小、营销工作量较大、不可控因素较多,所以营销费用相对较高,优势是不受医疗机构招标因素影响。公司通过医药商业连锁企业将药品配送到零售药店后,营销中心配备销售经理专门负责为零售药店提供店员培训、药品知识咨询服务,并协助药店开展药品促销及消费者教育等活动。

(4)直供终端控销模式

制药企业的药品通过医药商业批发企业配送到各药店、诊所、卫生室等终端,公司组建一支专业终端销售队伍,定价定点销售的一种营销模式。该模式采取全国统一供货价格体系,实行事业部制定全国统一的动销方案,省区经理、地区经理、业务员层层落实终端的具体实施行动。适时指导终端学术培训、产品组合营销、联合用药的专业培训,做好消费者的教育、指导用药。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国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群众的支付能力不断增强、健康意识日益增强、老龄化加速等因素的影响下,同时在医疗制度改革的背景下,使更多的人享受医疗保健服务,有效地提升了医药市场容量。公司致力于打造成为一家以创新中药为核心的健康产业集团,以“创新中药研发”和“管理变革”双轮驱动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对非主营业务进行了优化调整,集中力量聚焦主业发展,核心产品销量稳步提升,营销队伍激励措施初见成效,新产品布局开端良好;滕王阁药业各项交接在下半年顺利完成,其主打产品强力枇杷膏(蜜炼)的销售未受影响,同比逆势增长超过10%;此外,持续加强生产的提质增效,优化了部分工艺流程;安全环保工作稳步提升,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件,有效促进了企业高质量、稳健发展。此外,近年来研发成果频出,报告期内创新中药玄七健骨片获得《药品注册证书》,为后续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支撑。

(四)行业情况概述

经过多年的培育与发展,公司产品结构持续优化。“创仿结合”的产品集群储备与研发战略已见成效,目前形成了以创新中药为主、化学药品制剂为辅的产品矩阵。

中医药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瑰宝,是具有悠久历史传承的医药学体系之一。近年来,国家大力支持中医药行业创新发展,相关政策频频出台。2021年以来国家出台了多项鼓励中药创新的政策。2021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从夯实中医药人才基础、提高中药产业发展活力、增强中医药发展动力、完善中西医结合制度、实施中医药发展重大工程、提高中医药发展效益、营造中医药发展良好环境等七大方面提出了多项配套措施;6月,国家卫健委等三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的意见》,强调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建设,创新中西医协作医疗模式,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加强中医药队伍建设。

2021年12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出台《《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扩大中医药医保覆盖范围,提出将符合条件的中药、中医医疗机构、中药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2022年1月30日,工信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大力推动创新产品研发,推进中药守正创新,开发与中药临床定位相适应、体现其作用特点和优势的中药新药,同时提升重点领域产品质量,加强新的制剂技术、质量评价技术以及质量控制方法在中药新药研发和生产中的应用,进一步提高中成药产品质量。

在国家政策利好及市场需求增加等因素的促进下,中医药行业市场规模呈现稳步增长之势。据中康CMH数据,2021年全年中国医院市场总销售额达9,883亿元,同比去年增长10.10%。化学药2021年同比去年增长6%,生物制品增长29%,中成药增长17%,中药增长情况优于化药。全国医药工业统计表明,2021年中药工业稳步增长,全年营业收入达到6,919亿元人民币,较2020年的6,156亿元增长12.30%。其中,中成药主营业务收入4,862亿元,较2020年的4,347亿元增长11.80%;中药饮片主营业务收入2,057亿元,较2020年的1,809亿元增长13.60%。2021年中药工业利润总额1,004.50亿元,较2020年的733.1亿元增长37%。其中,中成药利润总额755.20亿元,较2020年的612.60亿元增长23.20%;中药饮片利润总额249.30亿元,较2020年的120.50亿元增长102.30%。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6,697.27万元,同比增长22.5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04.06万元,同比增长9.7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2-046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下午15:00在新厂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一)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证券部已于2022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晓莉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独立董事刘张林先生、杜守颖女士、袁雄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五、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六、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七、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1年度以合并报表口径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04.06万元,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586.29万元,计提盈余公积1,058.53万元。至2021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0,434.04万元,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4,615.91万元。

董事会提议:拟以公告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当天收盘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50元现金红利(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1、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2、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3、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2-048号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八、关于支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以及聘请2022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确认2021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酬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的审计机构,同时,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聘期均为壹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2-049号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九、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一、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2-050号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周晓莉女士、陈波先生、郭建军先生回避了表决。

十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2-051号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三、关于公司年度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执行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2-052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四、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标准的议案

1、独立董事津贴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的相关规定,并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支付每位独立董事年度工作津贴为人民币5万元(税前,按月支付),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按公司规定报销。

2、其他董事、监事薪酬

对于非专职董事、监事,拟根据其担任的董事/监事履职情况发放一定的履职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年)。

对于专职董事、监事,将根据工作繁简程度发放一定的董事、监事津贴,具体金额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原则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原则为参照行业内相应岗位薪酬市场平均水平、企业发展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所在岗位承担的责任;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较上年度最高调增不超过30%。

4、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年度薪酬具体发放情况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批,并报董事会备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五、关于与子公司股东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六、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5月19日(周四)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2-053号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议案中,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八、九、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项议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以上议案中,第一、五、六、七、八、十四项议案均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三项议案需由独立董事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2-055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上午10:00一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至5月16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fs88997135@126.com,603998@fangsheng.com.cn进行提问。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5月17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7日上午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晓莉女士

独立董事:袁雄先生

财务总监:刘再昌先生

董事会秘书:何仕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网站地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至5月16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进行提问(fs88997135@126.com,603998@fangsheng.com.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网站地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曾博茹女士

电话:0731-88997135

邮箱:fs88997135@126.com,603998@fangsheng.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2-056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作出的调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根据相关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除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原因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2-047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16:30在公司新厂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一)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6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肖满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21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2-048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五、关于支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以及聘请2022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确认2021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酬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的审计机构,同时,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聘期均为壹年。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2-049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六、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将始终坚持以风险为导向,持续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加强体系运行过程监督,进一步强化企业内控与风险管理。未来期间,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七、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八、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已发生的业务是与日常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事项,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公平合理;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2-050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九、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2-051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关于公司年度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执行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2-052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一、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1、独立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支付每位独立董事年度工作津贴为人民币5万元(税前,按月支付),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按公司规定报销。

2、其他董事、监事薪酬

对于非专职董事、监事,拟根据其担任的董事/监事履职情况发放一定的履职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年)。

对于专职董事、监事,将根据工作繁简程度发放一定的董事、监事津贴,具体金额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原则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原则为参照行业内相应岗位薪酬市场平均水平、企业发展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所在岗位承担的责任;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较上年度最高调增不超过30%。

4、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年度薪酬具体发放情况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批,并报董事会备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二、关于与子公司股东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以上议案中,第一、二、三、四、五、十一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2-048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0,434.04万元,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4,615.91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9,429,72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4,414,45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91.9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不存在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三、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发布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项征求投资者意见的公告》(详见2022-041号公告),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收到3份有效意见(1份建议每10股送/转5股、2份建议每10股送10股派1元并转增3股),公司证券部已将上述意见及时提交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2015年已经进行了较高比例的股份送转,目前公司总股本适宜,暂不考虑通过股份送转继续扩大总股本,因此2021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2-049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审计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上会所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1年1月,系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12月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改制为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系改制成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首批获准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等相关资质等。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截至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74人

截至2021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45人

截至2021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5人

3、业务规模

2020年度业务收入:4.97亿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99亿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59亿元

2020年度共向41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收费总额0.45亿元,涉及行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余额:76.64万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2号)的规定,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得低于8,000万元;本所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上会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会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拟任2022年度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翟萍萍,注册会计师,合伙人。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先后为大型国有企业湖南省兵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上市公司湘电股份(600416)、湖南科力远(600478)及新三板公司佳和农牧(871537)、博为软件(836323)、辰泰科技(833681)等十多家企业提供年度审计及财务咨询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任2022年度质量控制复核人

周力,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作为签字会计师签署了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2家。2021年加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质控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拟任2022年度签字注册会计师

梅艳,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进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企业提供年度审计、改制及上市审计、企业并购重组审计等各类专业服务,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万元(含税),两项合计人民币70万元(含税)。上述费用以上会事务所实际投入审计项目的专业服务工作量为基础,综合考虑项目团队的专业能力与经验、实际投入项目人员构成及其耗用工时等要素后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较2020年度无变化,预计2022年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上会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同意续聘上会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同时,聘任上会所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会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2021年的审计服务中,能够合理安排审计队伍,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继续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同时,聘任上会所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会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2021年的审计服务中,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继续聘任上会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同时,聘任上会所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支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以及聘请2022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以及聘请2022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以及聘请2022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2-051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方盛制药”)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议案》。为客观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采取必要的减值测试和评估,并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主要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公司对2021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商誉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1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6,606,263.25元。

资产减值准备变动情况如下表(单位:元):

注: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为:因疫情影响导致LipoMedics,Inc研发进展缓慢,经营情况持续下行,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期对LipoMedics,Inc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计提1,171.00万元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2.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2)应收账款一一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二)商誉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等相关要求,公司分别对全资子公司海南博大药业有限公司、江西滕王阁药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暨大基因药物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及湖南省佰骏高科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桂阳佰骏泰康医院有限公司)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的商誉未发生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三)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1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8.80万元,本期转回5.40万元,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6,606,263.25元,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16,606,263.25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议案》。

五、审计委员会计提2021年度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做出的,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能公允地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有关法规进行的,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2021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八、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下转75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