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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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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年度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执行情况的公告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54版)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2-052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年度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盛制药”或“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资产处置遵循按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的原则进行,依据具体的类型、金额按审批权限上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进行审核。现将公司2021年经公司各有权机构审批的对外投资事项、资产处置执行公告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2021年经审批的对外投资(新设、增资、受让)事项

1、股权类投资事项

注:

1、序号3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省佰骏高科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

2、序号6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芙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

3、序号7工商变更登记暂未完成;

4、序号8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方盛堂制药有限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

5、序号9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方盛康元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设立合伙企业;

6、除序号3、6、8、9外,其他对外投资交易后均为公司直接持股。

2、公司及子公司对外的非股权类投资事项

3、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非股权类投资事项

二、2021年经审批的资产处置事项

1、股权类资产处置事项

2、非股权类资产处置事项

3、公司与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的非股权类交易

三、已审批未实施或实施过程中出现变化的事项

2021年6月18日,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公司子公司湖南方盛锐新药业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湖南方盛锐新医药有限公司95%的股权(股权占比95%,其中实缴0万元)转让至自然人李安先生,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如李安未在协议签订之日后6个月内完成实缴义务或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协议终止”,因受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实缴出资,该项交易终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南方盛锐新医药有限公司95%的股份转回湖南方盛锐新药业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

2021年12月28日,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与北京美康志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一家药业公司,注册资本为1,350万元,公司拟认缴出资810万元,持有60%的股权。因目前双方对成立该公司后主要推广销售的药品暂未确定,暂未完成工商设立登记。

四、参股合伙企业对外投资情况

五、后续工作计划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公司分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相关管理要求,对投后项目进行持续跟踪管理。如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出现重大变化,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后续对外投资、资产处置事项,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2-057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2年5月14日至2022年5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袁雄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 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袁雄先生。袁雄先生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合伙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袁雄先生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并对《关于<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袁雄先生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9日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下午15:00-5月19日下午15:00止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二)召开地点

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长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嘉运路299号)

(三)会议议案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至2022年5月13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自2022年5月14日起至2022年5月17日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除外)。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活动。

(四)征集程序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专人送达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长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嘉运路299号

收件人:公司证券部曾博茹

邮编:410221

联系电话:0731-88997135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袁雄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2-050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实际发生情况

1、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1年1月22日、2021年4月27日、2021年10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人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年度设备采购、委托生产、房屋租赁、捐赠等业务,涉及总金额为人民币5,795万元。

2、实际发生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3、年内偶发性关联交易(单位:人民币万元)

4、其他事项

1)以往年度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①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2019年5月,公司将部分办公场地租赁给湖南湘雅夕乐苑健康养老管理有限公司,租金为102.19万元;2020年2月,将原租赁合同单价上调,租金增加至133.17万元;2021年3月,因减少租赁面积,租金降至87.22万元。

2020年3月,公司将三间宿舍租赁给湖南湘雅夕乐苑健康养老管理有限公司,租金总计8.17万元;2021年3月,退租一间宿舍,租金调整为6.54万元。

②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2019年3月,公司将办公场地租赁给湖南碧盛环保有限公司,租金为7.81万元;2021年10月,因其提前退租并终止租赁合同,实际发生租赁金额为6.96万元。

2)其他(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方为公司与其他特定关联人(特指:公司独立董事担任除公司外其他法人或组织的独立董事且不存在其他构成关联人情形的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二、关联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发生均为公司或控股/全资子公司按照市场定价的原则与关联人发生的正常和必要的经营行为,与上述关联人建立长期稳定合作的关系符合本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此类关联交易的存续,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此类关联交易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已发生的业务基于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需要,在确定上述交易对象前,已经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在定价的过程中,充分参考了同类交易的市场定价,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较大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该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我们同意本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已发生的业务,与日常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密切相关,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公平合理;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2-053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长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嘉运路299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5月19日

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下午15:00-5月19日下午15:00止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独立董事袁雄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详见公司2022-057号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议案3-12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刊载的公告(公告号:2022-008、012、022、046、047)。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1年度述职报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庆华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15:00至2022年5月19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3、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二)社会法人股股东,请法人股东持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二)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长沙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四)通讯地址:长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嘉运路299号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31-88997135

邮编:410205;传真:0731-88908647

(五)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5月1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30,2022年5月19日上午9:00至12:00。

六、其他事项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不发礼品,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2-058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摘要》”)、《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至2022年4月6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10天,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的规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公司法》、《证券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激励计划(草案)摘要》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2-054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医药制造》、《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主要经营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

1、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中,“医疗业务”为控股子公司湖南省佰骏高科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医疗服务业务收入;“医药商业”主要为子公司湖南方盛锐新药业有限公司、重庆筱熊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医药销售业务收入;“其他业务”主要为湖南恒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医药技术服务收入和湖南方盛医疗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收入;

2、主营业务分类别情况中,“其他”主要是指除心脑血管、抗感染类、儿科、妇科、骨伤科之外的其他各类药品收入及子公司的医疗服务收入、医药商业收入、技术服务收入、租赁业务收入;

3、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中,报告期内医药制造收入增长36.50%,主要原因为增加合并子公司江西滕王阁药业有限公司收入(上年同期未纳入合并范围),以及母公司本期因新产品依折麦布片收入增加;

3、主营业务分类别情况中,抗感染药品收入增长164.35%,主要原因为本期增加子公司江西滕王阁药业有限公司收入(上年同期未纳入合并范围),其公司主打产品为抗感染品类;心脑血管类药品收入增长47.82%,主要原因是新产品依折麦布销售情况良好;

4、本期各地区继续加大销售推广,销售业务恢复正常,各项收入同比上期有一定增长。

二、研发及其他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药品注册批件》142个(含已转让未办理完转让手续生产批件),新药证书20件,发明专利43项,国际专利1项,外观专利6项,实用新型专利52项。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以上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2-059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3月4日,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于2022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登记,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和中介机构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